还是先从清代的故事讲起。
山东临沂有一贫民,姓张,在路上遇一道士,给他看了相,说你将技术致富。张某问,那你看我适合干哪一行?道士看了看说,行医吧。张某说你可拉倒吧,我斗大的字不识几个,怎么能行医。道士笑了,说,你格局小了,谁说当医生得识字的,干就完了。
张某回到家,找不到工作,吃了上顿没下顿,想起道士的话,只能试试了。于是到各地找了几张偏方,求人帮他抄了,就在集市上摆了个医摊,备了些草药,一格子一格子装起来,然后就开始给人看病。当然他只能忽悠不认识他的外地人,勉强混口饭吃。
后来,青州知府久咳不愈,行文所属各县,让每县派一位名医到府城会诊。临沂本来偏僻,没什么名医,但临沂县令怕被上司认为办事不力,于是严令各乡里正,必须报一名医上来。里正无奈,只好把张某报上去。县令只要有人就行,即征召张某赴府城。
张某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何况当时他正患痰喘病,自己都治不了,哪敢上府城给知府治病,各种推辞,县令根本不听,派人下来,把他押送到府城去。
从临沂到府城,山路崎岖,张某干渴难耐,可山里的水比琼浆玉液还贵,挨家挨户乞水,都没人给他一口。路过一地,见一农妇在淘洗野菜,过滤出一些菜汁,浓稠如痰,张某喉咙如火烧,哀求给点菜汁喝。农妇见他可怜,给了半碗,张某全喝下了。
重新上路不久,奇迹发生,口不渴了,咳嗽也停了,心想,这菜汁真是治咳良方。
到了青州府,先到的医生们都给知府会诊并开出药方,可病情都不见好。张某进了知府衙门,神神秘秘的,要求给自己一间密室,说要在里面开方,怕被人看到。然后就派人到民间找来各种野菜,按那农妇的办法淘洗、挤汁,再把那碗浓痰一样的菜汁献给知府。
知府喝下那碗菜汁没多久,病竟然好了,大喜,对张某赏赐丰厚,还送他一块金匾,估计写的是“妙手回春”什么的。反正,张某从此名声大噪,求医者络绎不绝,经他手治的病人,没有不康复的。
某次,有伤寒病人求治,张某当时喝多了,误把治疟疾的方开给了他。酒后想起来,很后怕,不敢跟任何人说。
没想到,三天后却有人带着重礼上门酬谢。张某莫名其妙,原来,那个伤寒病患者吃了他的药后上吐下泻,病全好了。
类似的“病例”很多,张某发了大财,身价、诊金水涨船高,凡是想请他去治病的,没有八抬大轿,他就不去。
除了张某,山东益都有一名医姓韩,经历跟张某也很相似。
出名之前,韩某到各地卖药,有一次,日暮途穷,找不到客栈。路边有户人家,韩某求宿,刚好那家人有一小孩得了伤寒,已进入垂死状态,见韩某是个卖药人,便向他求治。韩某心想,不给他治,就没地方过夜;治吧,自己根本不懂怎么治伤寒,咋整。
天热汗多,韩某彷徨无计,来回踱步,手无意识的在身上乱搓,竟搓出不少泥垢来,在手里捻成一丸,突然计上心来,不如以此“药丸”忽悠他们,反正泥垢吃不死人,等到天明,我吃饱睡足一走了之,管他死活……
半夜,主人敲门甚急,韩某以为其儿子死了,怕被打,翻墙逃跑,主人也跟出来,后面紧追不舍。韩某跑了几里地,实在跑不动了,被主人追上,才得知病人吃了他的“药丸”后,出了一身大汗,病竟然好了。
于是跟着主人回去,盛宴答谢,临走还厚礼相赠。
就这样,又一位名医横空出世。
故事见蒲松龄《聊斋志异》卷八,篇名就叫《医术》。类似的神医故事,本号之前也扒过一些,但蒲留仙这篇,更为经典。
俗话说,祖国传统医学博大精深,所以什么人都可以挂牌行医(别问这两句话有什么必然联系,问就是中医黑诚心挑事)。
有史料记载的,迄周以降,除了太医、官医有准入门槛及考核制度外,民间行医,无须任何批准。
周代设有“医师”一职,负责“掌医之政令”,并对医者实行年终考核制:“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周礼·天官》)即按疗效划定工资级别,疗效100%为上档,90%-70%为中档,60%及以下为下档。
《唐六典》卷十四“太常寺”条载:“太医令掌医疗之法,丞为之贰。其属有四:曰医师、鍼师、按摩师、咒禁师,皆有博士,以教之,其考试、登用如国子监之法。”唐代太医已经有初步的科室分类,太医的资格考试、录用皆参照国子监招生法。当然,民间行医也没有准入制度。
宋代同样通过考试选拔医官,民间行医依然是自由的,只是对庸医有惩罚条例:“诸医违方诈疗疾病而取财物者,以盗论。”(《宋刑统·杂律》)违背药方,以治病为名诈骗财物的,以盗窃罪论处。
蒙元时期开设“医学提举司”,首次在法律上明确,行医需通过官方考核,《元典章·礼部五》规定,不管官医民医,“诸医人于十三科内,不能精通一科者,不得行医”。但是,规定只对那些登记在册的医生有效,散布于民间的大量医生,依然是你定你规章,我行我素问。
也许是因为对行医资格的官方考核执行起来难度大,名存实亡,明清两代干脆取消,只是在法律上加大了对庸医的处罚力度。如《大明律·刑律》规定:“凡庸医为人用药针刺,误不如本方,因而致死者,责令别医辨验药饵穴道,如无故害之情者,以过失杀人论。”庸医治人致死,由第三方医师进行检验,确无故意杀人嫌疑的,以过失杀人罪论处。
综上,事前无准入,事后有追究,这就是古代官方对民间行医的态度。
但是,这种事后追究,听起来简单,操作难度却不小。
因为,祖国传统医学本来就是不宜测试、无法量化的玄学,怎样才算是“违方”或“误方”,疗效怎么量化,全凭主观认定。所以,真正因为缺乏专业知识致病人死亡而受惩罚的,少之又少。
民间流传更多的,是各路神医如何起死回生的故事,就跟传武一样,“高手在民间”,太医、官医都是平庸的,君不见,古代帝王平均寿命就四十左右,就是最好的证明。
不过,“野菜汁治好顽疾”、“泥垢丸治好伤寒”等“神迹”看多了,也会让人为祖国传统医学捏一把汗:神医们如果治死了人,又怎么解释?
请放心,传统文化早就为传统医学排好了防守反击阵型。
这就是著名的“病有六不治”说:
骄恣不论于理,一不治也;轻身重财,二不治也;衣食不能适,三不治也;阴阳并藏气不定,四不治也;形羸不能服药,五不治也;信巫而不信医,六不治也。(《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做人豪横不讲理,爱财胜过爱身体,衣食不适度,阴阳不和谐,体弱不能受药,信巫而不信医——六种情况得其一,“则重难治也”。
换句话说,神医治病,治好了,是神医真神;治不好,是你“病德”不好。
你看,当医生还是古代好,什么4+4都不用,随便掏几张“裤头方”(潮汕话,独家秘方),就可以摆摊行医。
甚至不用回到古代,只在五十年前,贫下中农出身的“赤脚医生”遍地开花,就跟《聊斋志异》中的张某一样,只需简单培训(比如抄几张偏方),就可以从“反动学术权威”手中夺过医疗权,让“人人可以当医生,人人看得起病”的理想提前实现。
所以,以有没有专业知识判断医者有没有从业资格,是幼稚的,甚至是反动的。因为,这些所谓的“专业知识”、“从业资格”考核制度,全部来自于西方,中国的病,自有中国传统医学来治,毋须西方那一套。
在1975年公映的著名电影《春苗》中,反动学术权威杜院长,就以为自己拥有“专业知识”,悍然瞧不起贫下中农出身的赤脚医生,竟然说什么:“医学是科学,拿针头和拿锄头毕竟是两回事,出了事故谁负责?”
电影反映的是1965年的事,从杜院长的年龄及从业履历看,他是海龟无疑。可惜春苗还没有超前眼光,不然完全可以这么回答他:“别跟我说什么拿针头拿锄头,只要拿住你们海龟的头,中国的问题,便迎刃而解。”
2025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