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中的汉文帝刘恒,几乎成了千古明君代言人。
先是《太史公自序》,司马迁用了十二个字来概括刘恒的政绩:“蠲[juān]除肉刑,开通关梁,广恩博施。”废除肉刑,取消通关符证,方便行旅商人,政策惠及万民。
这也是他写作《孝文本纪》的提纲挈领。
作为刘邦第四子,七岁被封代王的刘恒,对最高权力从来没野心。他的母亲、那位被刘邦冷落的薄太后,见惯宫廷的腥风血雨,只想跟儿子远离权力中心,偏安一隅。没想到,吕氏篡权、周、陈政变,诸吕被打倒,亟需稳定的各方势力,达成的最大公约数,竟然是不与人争的刘恒。
天上掉馅饼,刘恒半信半疑,从代国被迎回长安接位,战战兢兢。夜入未央宫,席不暇暖,他下的第一道诏书便是:“朕初即位,其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酺五日。”
帝王即位,惯例都会演一出大赦天下的好戏。不过刘恒加了戏码,赐每个成年男子一级爵位,女性一百户赐牛一头,酒十石,并开放五天的戒酒令,准许百姓敞开来喝(那时候聚众饭醉真是犯罪,汉律规定:三人已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
更大的“恩惠”,还在于减免田租。上位第十三年,刘恒在诏书中说:“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今勤身从事而有租税之赋,是为本末者毋以异,其于劝农之道未备。其除田之租税。”农业是天下之本,没什么比这更重要的。农民辛勤种地,却还要交租,跟从事商业手工业没什么区别,如此本末不分,是因为鼓励农耕的政策还不完备。所以,我要免除农田租税。
在位二十三年,刘恒曾两次将田租减半,甚至全免,时间长达十三年。
不过,减免农业税的帝王,刘恒并不是唯一。更值得一提的是,上位两个月,他开始减刑:
十二月,上曰:“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今犯法已论,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为收帑,朕甚不取。其议之。”(《史记·孝文本纪》,下同)
法律是治国的准绳,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制止暴力,引导向善。可是,现行法律不但惩治罪犯,还要株连无辜的父母妻子兄弟儿女,甚至把他们发给官家为奴,我认为这很不可取,你们说呢。
大汉草创,执政大臣如萧何、曹参等,都曾是秦朝旧吏,立法上基本照搬秦律,包括连坐之法也全盘继承,刘恒认为,这很不人性化,得改。
没想到,他的话直接被司法大臣顶回:“民不能自治,故为法以禁之。相坐坐收,所以累其心,使重犯法,所从来远矣。如故便。”百姓不能自治,所以必须立法来制止犯罪。亲属连坐,就是要让那些不法分子有所顾忌,明白犯法的成本太高,把犯罪行为掐灭在萌芽状态。这种做法由来已久,不改更有利于执法。
刘恒不是他爹刘邦,还没到一言九鼎的地步,所以大臣敢抗命。但刘恒相信自己是正确的,遭到反对时,也没祭出皇权加以压服,而是从道理、逻辑上争取说服:
上曰:“朕闻法正则民箻,罪当则民从。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吏也。其既不能导,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反害于民为暴者也。何以禁之?朕未见其便,其孰计之。”
我听说,律法公正,判罚得当,百姓就会心服口服。再说,引导百姓向善,本来就靠官吏,官吏既然做不到这一点,又用不公正的法律去处罚他们,反而会逼得百姓选择暴力,怎么可能制止犯罪?这样的法律,我想不出有什么普适性,你们再想想。
皇帝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官员们也不都是蠢驴,再说宽刑对他们也是有好处的,于是就坡下驴,说陛下对百姓的恩情比海深,境界真不是我们能企及的,臣等一定遵旨,废除连坐法。
更古老的肉刑,也被刘恒废除。
这事跟一个著名的孝女缇[tí]萦有关。
缇萦是齐国太仓令(管粮食的官员)淳于公的小女儿。汉文十三年,淳于公犯了罪,不知道是贪腐还是渎职,按当时法律,齐国无权处理,得将他解送长安,由朝廷定罪。缇萦知道父亲上京必受肉刑,孤身犯险,千里随父到长安,直接上书汉文帝说,齐人都夸我父亲为官廉洁公正,现在他触犯法律,应当受刑,我伤心的是,死者不能复生,受了肉刑肢体断了不能再接,想改过自新也没有机会。我愿意入官府当奴婢,来抵偿父亲该受的肉刑,让他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刘恒看了缇萦的上书,立即下诏:
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吾甚自愧。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
现行法律中有各种残酷的肉刑,比如刺面、割鼻、断足等,可是违法犯罪仍然屡禁不绝,问题出在哪儿,不就是因为我做不到以德治国吗?现在犯了罪的,还没进行教育就开始受刑,想改过从善也没有机会了。用酷刑割断犯人的肢体,终身不能复原,太不人道。我们号称民之父母,这样做,难道合乎天下父母心吗?废。
今天看来,这事的神奇之处,不在于一个弱女子怎么走完从临淄到长安的两千里路,而在于齐国方面竟然没派人拦截,而她的信也能直接上达天听……班固的《汉书·文帝纪》对此事也有补充,说汉文帝时期“断狱数百,几致刑措”,即断案上百件,极少动用刑法。
除此之外,按司马迁的记载,刘恒也有可能是历史上下“罪己诏”最多的皇帝。
上位第二年,十一月和十二月连续发生了日食和月食。所谓君权神授,天有异象,一般都认为是上天在向帝王示警。所以,刘恒赶紧下罪己诏:
……朕获保宗庙,以微眇之身托于兆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乱,在朕一人,唯二三执政犹吾股肱也。朕下不能理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过失,及知见思之所不及,匄以告朕……
我以微贱之躯挑此重担,天下兴亡,责任在我,各位大臣就好比是我的左膀右臂。但我治国无能,使日月星辰暗淡无光,大德有亏。接到此诏令,你们都得认真想想,我到底错在哪里,凡是你们知道的、看到的、想到的,所有我做得不够的地方,恳请你们告知我。
上位第十三年,刘恒又废除了一个专门替皇帝背锅的职位:袐[bèi]祝官。
祕祝,是秦相吕不韦设立的官职,当天下发生灾难,或帝王有了过错,该有人担责的时候,就将这罪过推给指定的臣子,由他来承担,这过程就叫“袐祝”。汉承秦律,顺便也把这制度继承过来。刘恒觉得不妥,说:“我听说,天道乃祸从怨起、福由德兴,百官做错什么,也应当由我一人承担。现在秘祝官把所有过错都甩锅给大臣们,更加彰显我的无德,得不偿失,废。”
此后,刘恒又在十四年、十九年两次下诏罪己,不断强调“朕甚自愧”、“朕不德”、“朕既不明”、“朕之德薄”等,总之就是我惭愧、我缺德、我昏庸。
古往今来,下罪己诏的帝王有不少,论次数,刘恒名列前茅。这里面虽不乏作秀成分,但作秀自黑,好歹也是一种态度。
减租、废刑、罪己之外,最有魄力的举措,还是“宽言”。
上位第二年三月,刘恒特别下了一道诏令,废除诽谤罪:
上曰:“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民或祝诅上以相约结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而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
刘恒说,远古之时,圣贤治天下,靠两个利器:进善之旌和诽谤之木,打通了治国的路径,招来敢说真话的人。
这里得解释一下,所谓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据说都来自于尧帝,他曾命人在朝廷外竖一旗杆,老百姓对朝廷有什么建议,站在这旗杆下面说,有人在旁边负责记录,这根旗杆,就叫“进善之旌”。尧还让人在另一个地方立一块大木板,谁对朝廷有不满,都可以在上面刻字表达,也有人负责收集批评意见,他跟大臣们再分析研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就叫“诽谤之木”(诽和谤的原意,都是指责和批评,这制度一直延续到秦朝才被废除。今天我们还能看到的华表,前身就是诽谤之木)。
举了进善之旌和诽谤之木,刘恒接着说,现行法律中居然还有诽谤朝廷、造谣惑众之罪,搞得连大臣们都不敢说真话了,帝王怎么了解自己的过失,怎么能招来真正的能人?还有,百姓中有人聚众骂朝廷,后来有人去告密,有关部门就定性为大逆之罪;他如果敢有不满的话,又会被定性为诽谤朝廷。这实际上只是小民愚昧无知而犯了死罪。这些做法我认为很不可取。从今以后,再有犯这类罪的,一律不加审理不予治罪。
于是,诽谤罪也被他取消了。
个人生活方面,司马迁笔下,刘恒也是史上难得一见的节俭,后宫中的吃穿用度,能省则省;死前还立下遗诏,叮嘱丧事从简,严禁铺张浪费。再加上不对外用兵,百姓得以休养生息,所以,刘恒在位二十三年,“专务以德化民,是以海内殷富,兴于礼义”。国富民殷,实现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开创了文景盛世。
以上,就是《史记·孝文本纪》中的汉文帝刘恒,几乎每一个涉及帝王形象的评分项,都可以打满分。
历史上的刘恒是否真这么完美,当然得打个问号,至少,汉初与民休息的政策,并不是他开始的。《吕太后本纪》最后,司马迁就说:
孝惠皇帝、高后之时,黎民得离战国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故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
吕后虽然心狠手辣,但她当政时,只在高层折腾,只对情敌、政敌狠,百姓还是得到喘息机会的。这并不需要多么英明的决断,只是时代发展的必然。大秦帝国殷鉴在前,智商正常的王朝决策者,都知道夺得政权后继续高压,这个政权很快也会失去。
更重要的是,文景之治是否真如史家描述的那么美好,也不能完全采信史书。汉文帝大臣晁错,就在他那篇著名的《论贵粟疏》中,透露了当时百姓生活的艰难:五口之家的农户,最多能耕百亩地,四季忙忙碌碌,收成不过百石(约3千公斤),缴完各种税赋和徭役,口粮所剩无几。碰上风调雨顺的好年景,还能填饱肚子;不幸遭遇灾荒之年,就得卖田卖地、卖儿卖女来还债了。
当然,可以肯定的是,四十年的文景之治,还真是三千年历史上昙花一现的“太平盛世”,至少那时的百姓不用再受战乱之苦,勤劳,还是能换来饱暖的。而开创这个“盛世”的汉文帝刘恒,也不见得有多么雄才大略,我们耳熟能详的“无为而治”,只是把掐在百姓脖子上的那只大手松开了一些,让百姓有了呼吸、说话的自由,活得相对有人样。
就像晁错在《论贵粟疏》开篇所说:“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也,为开其资财之道也。”英明的帝王领导下,民众不会挨饿受冻,并不是因为帝王能种粮食给他们吃或织布给他们穿,而是取消管制,广开财路,百姓就会自行创造财富。
用鲁迅的话来说,那不过也是一个“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太史公对刘恒不吝拔高,可能是要抬出他来羞辱他的孙子刘彻。因为,正是刘彻,把太史公变成了一个“辱先”的刑余之人。所以,后人对刘恒、对文景之治,可以无限遐想,但如果真的向往,甚至跟着歌颂赞美,那就活该世世代代“做”下去了。
2024-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