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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安全合作为何一直做不到?

“日本一定会接受与台湾的安全合作,因为那是战略上的正确道路”。

几年前在一个轻松的交流场合中,有位台湾政治人物说了他的看法。我当场即提出不同意见,“我觉得很难。因为既没有法源,也没有上级的指示”。

许多日本国会议员和学者访问台湾,阐述台日安全合作的重要性,台湾也有不少人谈论台日安全合作的重要性,但什么都没发生。相同的话题总是反复的出现,为何会如此呢?

台日防务交流与情报共享非常困难

首先,防卫省官员(自卫队员)与外国等政府官员的接触受到限制。原则上,事前和事后均须报告,而且不能单独见面,出国也采事前许可制。因此,他们不能与台湾的政府或国军相关人士秘密接触。即使提出申请,基本上也不会获准。依此,他们与台湾政府官员接触,若非经过审查批准,就是违反规定。

第二,台日间的军事情报共享缺乏法律依据。日本和韩国签署“军事情报保护协定”(GSOMIA),依此可以共享军事情报。但在台日之间并无GSOMIA,双方甚至没有外交关系,根本不可能缔结GSOMIA。台湾日本关系协会和日本台湾交流协会签署的协定属于“民间协定”,明文规定对政府的行为不具约束力。倘若自卫队员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与台湾分享秘密军事情报,就会构成刑事犯罪。

第三,变更人事制度耗费时日。交流协会原本没有自卫队相关人员派驻,但从一九九五年至九六年的台海危机中,发觉在台湾搜集军事情报的重要性,直到派遣退役陆自少将在交流协会台北事务所服勤,前后花了约六年的时间。为了在外务省(以及经济产业省)管辖的交流协会中,安排一名退休自卫队官员,防卫厅(当时的名称)必须将厅内的一名干部编制让给外务省职员,光是这项调整就花了多年时间。

我在开场白中提出看法时,想到的就是这种情况。

兄弟爬山,各自努力

所谓的“台湾有事论”在二〇二一年开始受到认真讨论后,有关台日安全合作的讨论也愈演愈烈。但讽刺的是,日本虽然在去年决定倍增防卫经费,台日安全合作仍然没有进展。

为什么呢?万一中国为了统一而对台动武,为了阻止美军介入,迟早会攻击驻日美军基地和自卫队基地等。这就是“台湾有事即是日本有事”的涵义,然而,在此情况下,日本将忙于自我防御。

日本政府官员若是说“增加防卫能力以保护日本”,不但能公开宣布,在法律上也没有任何问题,但在另一方面,他们不能公开提出没有法律依据的“台湾有事时保护台湾”,或“平时与台湾进行防务合作”。如果这么做,恐怕只会无端挑衅中国,并招致报复。

事实上,日本若拥有强大的防御能力,即可有效吓阻中国对台动武,中国若因攻击日本而遭到日本强力反击,将无力占领台湾。换言之,为了遏止中国,台日防务合作并不一定是必要的。必要的反倒是,台湾和日本都要加强各自的防御能力,以及美国对台湾和日本的坚定支持。

或许,客观来看台日防务合作的必要性正在升高,一部分会在将来实现也说不定,但其成本和风险偏高,能获得的吓阻效果有限,反而是在美国支持下,台日各自增强防御能力,会具有更高的吓阻效果。

我们的目标很单纯,就是遏止中国使用武力,好兄弟爬山时,没必要刻意手牵手向别人炫耀,即使选择不同的路径,只要各自努力,也能登上山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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