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二十年,一个在老家安享晚年的退休官员,因为一本诗集,祸从天降。
那诗集还是他三十年前出的。
程䥍[zhì],号秋水,祖籍安徽,先祖程以忠到江苏淮安当盐商发了财,就地置业安家。(淮安的河下古镇,曾有过一座江南名园叫且园,就是程家的别业,据说有二十二景,可以想象当年程家有多么豪奢。)
皇权时代,商人越有钱越没有安全感,后来徽商的代表人物胡雪岩,富可敌国,也得花钱向朝廷买护身符,当个红顶商人(当然,最后还是逃不掉被收割的下场)。
程氏发家比胡雪岩早百年,他们当然也懂,不管盛世还是乱世,仅有钱是不够的,花钱捐官,既买个护身符,也可光宗耀祖。
程䥍买官应该是雍正年间的事,先是买到了刑部陕西司候选郎中,乾隆二年才转正(正五品,约等于现在司法部分管陕西事务的司长,正厅级)。
程䥍当了官,家族也脸上有光,雍正十三年、乾隆二年,朝廷两次加封其父母妻子。
这些,正是商人们梦寐以求的护身符。
原来就是为了保平安,官当到差不多了,程䥍便找了个借口告老还乡,颐养天年,过上理想中退休官员的生活。
万没想到,他早年写的诗集,给他带来灭顶之灾。
跟很多有钱人一样,程䥍也热爱写诗。早在康熙年间,就自费出版了诗集《秋水诗钞》(那时候的自费出版,并不是自费买书号,而是自费刊刻、印行)。
程䥍的身份,决定了他的诗写的是什么。正如此案一封奏折中所说:“伏念程䥍家本素封,曾任部曹,今退居田里,优游盛世,自当感激皇上高厚隆恩,歌咏太平……”
有钱人买官,写的自然是感激皇恩,歌咏太平,几无例外。
可是,乾隆二十年九月,直隶人赵永德却跑到山阳县(今江苏淮安)衙门告密,说他发现程䥍的诗集里面有“诽谤悖逆”内容。
山阳知县接报,不敢怠慢,亲自带着一帮衙役,到程家抄家,首先就抄走了《秋水诗钞》的诗本和板片。
山阳知县还算有脑子,仔细一看程䥍自己保存的诗集,还有原始板片上的内容,跟告密者赵永德呈上的作为证据的诗句不符。再问赵永德,赵支支吾吾,供说他还有一本完整的《秋水诗钞》刻本,要等到再上一级司法部门正式开审才拿出来。
又审程䥍,程供述,赵永德伙同一个叫王序东的,将他《秋水诗钞》中的一些诗“更易诗题,改换字句,构造挟诈”,多次递书或亲自上门,敲诈勒索不成,恼羞成怒,才到县衙门告密。
至此,只要眼睛不被屎糊住,就可以判断出,此案确是赵永德勒索未遂栽赃陷害。只是,程䥍本人虽退休,也享有一定级别的待遇,案情又“事关诽谤悖逆重情”,小小一个知县也不敢擅自结案,只能将所有证物及供词上报,请上级官员定夺。
山阳知县的上级官员,主要是:江苏巡抚庄有恭、江南河道总督富勒赫、漕运总督瑚宝。
江苏巡抚是江苏省最高行政长官;江南河道总督是清廷设在江苏淮安的高级官员,从一品或正二品,主要负责江苏河道的疏浚及堤防;漕运总督则是清廷派出的统管全国漕运事务的高级官员,驻节淮安,统有兵权,分管地方行政。
江苏巡抚管这事还好理解,怎么负责水运、粮食的官员也得管这事?
不奇怪,乾隆治下,文字案无小事,所有的官府衙门,不管分管哪条线,发现苗头,都得第一时间审理并上奏。
所以,接到山阳知县的案情通报,这三位大员即刻审理,并先后写成奏折向乾隆汇报。
奏折中可以看出,他们确信此案确是赵永德栽赃诬告的。
说起来,此事还跟同一年发生的另一桩文字狱有关。
胡中藻《坚磨生诗钞》案,也是一个退休官员,因为诗集中被发现“问题”,最后被斩,而且株连甚广。
正是在此案“鼓励”下,一直眼红程家财富的赵永德等人来了灵感:程䥍跟胡中藻一样,都是退休官员,都喜欢写诗,既然胡诗中能查出那么多“悖逆”内容,程䥍的诗集肯定也不干净。于是,赵永德即跟王序东等人串谋,深耕程的《秋水诗钞》。
没想到,程䥍本来就忠君爱清,整本诗集,不管用谐音、拆字等手法,愣是找不出一个“违碍字眼”。
找不到就造。赵永德等人将程䥍的诗改头换面,本来没有的诗题,也给安上,比如《避世吟》,单这个题目,便足以要他老命——太平盛世,皇恩浩荡,身为退休官员,居然想“避世”,这不等于说大清是个乱世吗?
造好之后,赵永德就派人拿着这些“罪证”,三番四次上门要挟,赵永德甚至还冒充旗人,说自己是来江南办大案的,各种明示暗示,反正就是要程䥍破财消灾。程䥍坚信自己忠君爱清,诗中都是正能量,不受要挟,几次都把来人赶走。
赵永德恼羞成怒,便索性到县衙门告密——反正我拿不到钱,你不死也要剥层皮。
那么,既然各级官员都看出此案明显是栽赃诬告,为什么还是不敢结案,非要往上推给乾隆呢?
因为事涉“悖逆”,便是大案要案,是否栽赃诬告,得由皇帝来定性。再说,万一《秋水诗钞》真有另一个刻本呢。要知道,有些诗人对自己原版诗作不满意,毁板重排也是有可能的。
但这一次,乾隆还真放下屠刀了。在江南河道总督富勒赫的奏折上,他批了三个字:“知道了。”在江苏巡抚庄有恭的奏折上,他详批了:“此系赵永德讹诈无疑,已有旨谕汝应严审重处,并究其系何旗、何以行至彼,据实速奏。”在漕运总督瑚宝的奏折上,他批了“已有旨了”。
六天之后,乾隆正式下旨,对此案定性:
朕阅程䥍抄刻诗册肤浅,本不成诗,但其中并无讥讪悖逆之语……富商无识,务名之习毕露,看来此事明系赵永德索诈不遂,挟谦(嫌)诬陷,富勒赫为其所愚,据以入奏耳。
我看程䥍的诗虽然写得烂,但里面确实没有违碍内容,只不过是钱多无脑,想图个虚名才出诗集。这事明显是赵永德敲诈不成才栽赃诬陷,富勒赫被他愚弄了。
因为赵永德供述他是受到胡中藻案启发才去讹诈程䥍的,乾隆又趁机为自己洗白:
从前胡中藻身为翰林,心怀怨望,竟作种种悖妄之词刊刻分送,若不重加惩治,无以正人心而端风纪,是以不得不行办理,倘因此案动于语言文字之间指摘苛求,则狡黠之徒藉以行其诬诈,有司不察辄以上闻,告讦纷繁,何所不至,迨至辩明昭雪而贻累已甚,此等刁风断不可长。
胡中藻该死,因为他吃饭砸锅,写了大量悖逆诗文,还分享给很多人,影响极坏,不杀的话,大清子民都会被他带坏了。但程䥍是被人诬告的,动他,就是在“语言文字之间指摘苛求”,会助长不法之徒形成诬告之风,然后地方官员动不动就奏上来,等到厘清案情平反昭雪,得浪费多少行政资源。所以,此等刁民的行为,绝对不能鼓励。
最后,程䥍无罪开释。虽然被吓的不轻,但经此一事,想来他应该会加倍感激皇帝圣明、皇恩浩荡,然后创作更多的赞美大清、歌颂乾隆的诗文。
至于诬陷程䥍的赵永德,乾隆亲自批示,“着交该抚庄有恭严审定拟具奏”。交由江苏巡抚庄有恭严审,然后给出量刑建议再上奏。
根据《大清律例》,诬告他人犯罪,经查明,将被判其所诬告之罪同等刑罚。也就是说,赵永德不是凌迟,也是斩首。
可见,栽赃告人是反贼,也要看对象,如果选错了朝廷会保护的爱清忠君者,死得很惨的,就是诬告者了。
▪本文史料全部来自《清代文字档》增订本第二辑之《程䥍〈秋水诗钞案〉》上海书店出版社2011年1月第一版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