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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太阳花运动的五个方向

5月21日,三万人聚集在台湾国会外围,高喊“没有讨论,不是民主”、“黄国昌下台”、“傅昆萁下台”、“韩国瑜下台”。我参与其中,充分感受到台湾集会自由、言论自由的可贵,以及我们共同捍卫台湾、追求法治、拒绝中国代理人干预的坚定意志。回想起我昔日参与香港反国教、雨伞、反送中等一系列抗争,心底里总有一种似曾相识的临场感:危在旦夕、中共影武、救亡图存。我没有乡愁,却体验着家暴。

最近,美国联邦众议员、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主席史密斯(Chris Smith)修正后的声明,相当发人深省:“台湾已经证明自己是一个实现民主的成功故事。台湾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共和国,现在有一个分裂的政府。重要的是,各方共同致力于实行宪政,彼此尊重对话,最重要的是,致力于和平解决分歧。充满活力的自由台湾与共产中国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个说法也大概代表着各球民主国家对台湾目前争议的态度。

看完这段文字,我有感而发,希望藉此引申我对这场运动发展方向的意见。对于台湾第二次太阳花运动,其实可以分析为三个不同层次:(一)争取程序正义;(二)争取解散国会;(三)清除中国代理人。

一、力争程序正义

我认为目前应该集中在第一点:程序正义,退回重审,充分讨论,记名表决。这样的话,无论在国内或国外,都比较能够感召到广泛支持。

在宪政主义的框架下,共和优先于民主,主权优先于政权,国家利益优先于政党利益。只有在当权者“尊重程序正义”及“多数尊重少数”的前提下,才有“少数服从多数”的道理。这就是目前争议的核心。委员会及党团不允许讨论即快速闯关后表决(径付二读、全案保留)、少数党的修订版完全无法讨论、多数党在最后关头才宣示最后修订条文并要求立即表决等做法,完全破坏共和主义宪政原则。即使在民进党作为国会多数党的时代,基本上都不存在这种现象。我们不要法国大革命后一度簇拥多数民意的雅各宾派,也不要2019年以前香港立法会建制派垄断议事规程的现象出现在台湾,否则台湾终有一天会出现罗伯斯庇尔、2020年后的橡皮图章香港立法会。

二、难以解散国会

第二点要求解散国会的问题是:在目前宪法增修条文下,解除国会必须以国会倒阁为先决条件,否则不可行。除非推动修宪或重新制宪,否则目前无法解散国会。因此,难度极大。

我充分明白,少数党的支持者要求解散国会,是出于情感上的正常反应。我绝对尊重这种真诚意见。不过,在理性上,我们必须谨慎警惕,以理服人。在台湾民主制度下,选举四年一次,只要选举公正,纵使不满结果,仍需尊重奉行。这种业债,台湾需要集体承担负责。没错,有些支持蓝白的人开始后悔了,甚至感到撕心裂肺,急欲解散国会。但四年一次的选择已经作出了,真的很可惜,四年后才可以改变。这是一个对他们的教训,当然也是对我的折磨。当蓝白支持者基本盘开始萎缩,蓝白立委为了巩固现有国会席位,更不会草率倒阁,以免总统解散国会重选。

毕竟,在目前朝小野大、三党不过半的台湾政局下,我们都要展现尊重民主选举结果的大格局,也要展现团结台湾的真心诚意,明辨我们共同的敌人是共产中国及其在地协力者,这才是敌我矛盾;不是绿蓝白当中跟自己政见不同的人,那只不过是内部矛盾。对于追求台湾国家正常化,实现真正台湾独立的朋友们,更要务实有为,坚持理想,包容内部矛盾(不是包容敌我矛盾),启蒙观念,凝聚共识。我们对于真善美要追求奉行,信念弥坚;对于假恶丑要据理反抗,拒绝从众。

蔡英文八年执政,尤其是内政部分,包括经济民生、宪政改革等多方面,确实有很多值得批评的地方,而且也是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不投票给民进党的原因。这是正常和合理的。当权者要谦卑谦卑再谦卑,改革改革再改革。大家的矛盾不应对准全部“小草”或者真正反共的蓝营支持者,而是各党派多方面的中国代理势力。

三、内除国贼需时

至于第三点清除中国代理人,很有意思,直击争议背后的影武者、藏镜人,值得好好揭发事实和坚决反对。中国千方百计挑动台湾内部矛盾分化混乱,以特洛伊木马等统战渗透手段,从内部腐蚀台湾、收买台湾、欺骗台湾、恫吓台湾。红线、灰线、隐蔽线在关键时刻起关键作用,逐渐瓦解台湾的国防、民防、心防,期待有天夺取政权后投降归顺。因此,清除中国代理人,犹如扑灭白蚁,应该好好去做。

要清除台湾国会中的中国代理人,主要有两个方法。一是以搜证、举报、司法的介入为先决条件,逮捕、检控、起诉、审判被告违反国安五法,或其他贪污渎职犯罪。这里涉及司法的独立性、公正性、专业性。需时甚久,风险不小。集会示威只是开了个头。没有司法介入,一切都是徒然。二是罢免立委,但目前门槛已经加高,而且必定耗费大量劳力时间费用风险,也无法针对不分区立委(黄国昌、韩国瑜),除非民众党开除黄国昌(柯黄斗)之类,但结果还是同党递补,换汤不换药。

换言之,清除中国代理人,或者俗称共谍,当然值得好好做,快快做。但很难透过一场集会示威、群众运动,达成立竿见影的即时正面效果。

四、目前努力焦点

因此,我认为目前努力的焦点,应该放在第一点(程序正义)上。这是难有争议、足以凝聚国内共识的议题,也让国际社会明白这不是党派政争的问题,而是民主共和制度倒退的问题,更是台湾国会“香港立法会化”(2019年以前的香港立法会破坏程序正义非常类似)的根本问题。

如果恶法不幸获得通过,我们也要准备好,针对涉嫌违宪的恶法,声请宪法法院作违宪审查。这是最后救济手段,成败难料。所以目前应该竭力动员一切公民力量,阻挡恶法表决通过。

五、掌握恶法祸害

目前除了群众自发聚集之外,我们更要让一般民众了解恶法的核心问题。我先前发表过的文章已经有一定程度的论述。我们要共同突出以下重点:一旦国会扩权(总统备询、钱坑法案、藐视国会罪、调阅权、听证权),红蓝白的乱政工具就基本上已经基本上配备完成,回首已是百年辛。

目前蓝白提出的国会滥权法案第47条和第48条规定,只要蓝白同意,就可以:(一)要求企业交出商业机密,要求人民交出隐私,而且不用搜索票;(二)要求司法机关和监察机关对正在调查的案件,送复本给蓝白立委;(三)破天荒可以要求军队交出蓝白想要知道的资讯,可能直转习近平;(四)可以任意惩罚拒绝配合的企业、社团或一般民众,而且可以连续开罚。

这种危害性,比2014年的服贸争议更直接、更严重,是隐蔽的特洛伊木马,本质上形同“台湾版资讯送中条例、台湾版香港维护中国国家安全条例”。台湾国会恐将彻底沦为中国的情报搜集机关、侵害人权打手。

国会藐视我,我藐视国会!所以目前的行动重点,应该放在避免或拖延国会扩权,引起公民广泛关注和抗议,撼动原先蓝白支持者的想法,敦促更多人擦亮眼睛,后悔觉悟,真诚地向他们亲手选择的民意代表施压,全民共同反对中国同路人搅乱台湾及侵犯人权,以求扭转局势,停止表决,退回讨论,最终撤回法案。澄清事实、改变观念、认清敌我、守护台湾,是比在青岛东路上集会更直接、更根本、更重要的事。我们现在就要大力广传,采取行动。台湾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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