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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最大国安法案开审 长毛:无罪可认

民主派初选案开审,16名不认罪被告©网络

民主派“35+初选”案中47人被控《港区国安法》下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近七成被告遭还柙705天后,今(6日)早终于正式开审,16名否认控罪的被告中,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在答辩时表明:“对抗暴政无罪,无罪可认”。他们须在余下89日的审期中,为民主社会中普通不过的抗争手法不应被视为颠覆作出争辩,包括与四名认罪并转作控方证人的参与者对质。

这是国安法涉及最多被告的案件,亦是首次就颠覆国家政权罪开审的案件,故此备受关注,英国、欧盟等多国驻港领事馆派出约12人到庭旁听,审讯亦须由高等法院移师至可容纳更多被告和公众的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最后逾二百名公众人士均获准进入法院旁听。

不过,惟一前来示威的社会民主连线虽然只有三人,却被大多名警方推至距离入口逾50米的行人路示威,其中一人更因除下口罩叫喊不足5秒而被警方带走。社民连主席兼被告梁国雄(长毛)的妻子陈宝莹表示,警方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以致参选亦属犯法,未造成阻碍亦不许就地示威,但为了请愿,他们惟有接受这种“鸟笼民主”,进入警方临时划出的“示威区”。陈指出,今日起的90攻审讯,不单对被告是煎熬,因为他们只是做了民意代表应做之事,却被控方的指控诬告;而审讯亦是对相信和平选举的港人的审讯。她最后和曾健成高呼“初选无罪打压可耻”、“民意代表代表民意何罪之有”等口号。

被告的47人,均属民主派人士,他们在2020年7月进行非官方的初选,由市民投票选出候选人参选原于当年9月举行的立法会选举,期望取得立法会半数以上(35+)议席,从而迫使港府根据民意办事,有超过60万名市民参与投票。

但港府认为这是颠覆,根据控罪,控方指47名被告在2020年7月1日(即《港区国安法》实施后翌日)至翌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以颠覆国家政权为目的,组织、策划、参与一项谋划,以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在取得过半数议席后,无差别地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政府解散立法会,达致瘫痪政府或迫使行政长官辞职。

今早审讯一如其他国安法案件般,不设陪审团,而是由三名高等法院的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李运腾及陈仲衡审理。开始时,前元朗区议员伍健伟和一间生活用品店创办人林景楠首先认罪;伍健伟认罪时表示,“我颠覆国家政权未成功,我认罪”,法官其后指令这两名被告毋须再出席余下聆讯。

接着是16名否认控罪的被告答辩,他们分别是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李予信和余慧明。当中十人获保释出外候审,六人仍在还押,至今其中四人已被还柙705天。

此案至今只有13人获得保释,即有72%被告被捕后遭扣押,当中,28名认罪被告已还柙705天,只有3名认罪被告可暂免扣押。

而在确认证人作供次序时,控方确认,认罪并转作控方证人的被告增至四人,他们是前议员区诺轩、前地方区议员赵家贤和锺锦麟,以及政治素人林景楠,引来旁听席哗然。

为期90天的审期为否认控罪的16人而设,认罪的31人会另案处理,在16人审讯完毕后再一并判刑。认罪者尚包括戴耀廷、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和王百羽等。

根据国安法,“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旦罪成,将按三级罚则判刑。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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