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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秋瑾之死看晚清民间社会的正义力量(2/4)

二、大吏的被逐

晚清时期,统治者已不能漠视舆论的力量。民间声音的存在,使官府在行动时因受到牵制,而不得不有所忌惮。张曾教、贵福的公布口供、刷印传单、影写秋瑾的革命文字,未尝不是对其仓促办案、大受报刊攻击的极力弥补;二人的仕宦前程亦因此而断送,则更可见出代表民意的舆论对现实政治的积极参与及实际作为。其中,尤以实行民意的群体不分省域的联合行动最有效力,也最具近代色彩。

民间结社的大批涌现与勇于任事,使得这类团体俨然成为晚清社会结构中重要的支配力量。戊戌变法前,康有为、梁启超们反复开导、论说的“合群”之义,“群故通,通故智,智故强”,到了二十世纪初年,已是群相信奉的常识。并且,“合群”不只是民间社团成立的动因,也为消泯省界的隔膜、产生国家(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了基础。在秋案讨论中极其活跃的江苏教育总会,便早有此自觉。其所采取的致函浙江省学务公所等学界同人的方式,便有联络民意机关及绅学界共同负责的用心;公开信中也明确宣告:……苏之与浙,击柝相闻,固非春秋时吴与越之比。省界之说,乃行政人之区域,非国民之区域。因而,过问秋瑾死事,要求调查报告,正是其作为社会群体“应担之责任”。其间,“国民”一语的使用,显然系以国家为根基,意在肯定凡在此共同体中生活的人,都不应该强调地区的特殊性,而自外于国民全体。一方之事,便是全国之事。以为事不关己,袖手旁观,即丧失了作国民的资格。与之同声相应的一位江苏人,在《敬告为秋女士呼冤者》一文中也大力倡言:“若我同胞士绅,今日对于浙省,论地势虽有省界之分,论人民则全国皆为一体,同舟救溺,义不容辞。”其声讨浙江大吏“媚上取荣”、“不遵法律”杀害秋瑾的罪行时,便能独具慧眼,从全国一体的角度,揭示此案争论的实质:

夫同胞所谓“幸福”者何?不过欲国家明定法律,上下共守,俾我同胞能有自保其身家性命财产之权耳。东越之狱,是官吏夺我同胞身家性命财产之权矣,于此而不争,是天下无当争之事矣。且今日之争,非仅仅为秋女士一人也,为我同胞士民之前途计也;抑非为我同胞士民之前途计也,实不啻为我一人身家性命财产计。……故今日之事,非浙绅一部份人之事也,凡我国民,与有责焉。

此种国民意识的觉醒与自觉的担当精神,虽源自其乡前辈顾炎武“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日知录》卷十三《正始》)的名论,却已注入现代国家观念。随后发生的苏省拒张运动,因而恰如水到渠成,不过是具备此种觉悟的江苏士绅付诸实践的一次成功的力量显示。

在民间一片斥骂声中,直接办理秋瑾一案、为清廷立下大功的浙抚绍守,在其署理当地则因威信扫地,不能再安于位。民国后,为张曾教作墓志铭的陈宝琛尽管有意回护,含糊其词,谓其将秋瑾“檄捕鞫实置诸法”后,“而当事中人言,调公江苏,旋复移山西,公乃连疏乞退,三上始得请”,但其间实有一场大风潮在。

考索当年的案卷,可以发现张曾教在处决秋瑾时原堪称“勇毅”,态度强硬。7月14日(阴历六月五日)贵福电请“将秋瑾先行正法”,张立刻复电,同意“秋瑾即行正法”。次日又亲笔写信给贵福,催问“秋瑾已否遵办”,指令严厉镇压:“此事人手,必须从严,始能解散,若意存消弭,酿祸必大。”对贵福的担心与恐惧也大加斥责:“派去兵队,系为拿匪之用,岂为府县看家,种种畏葸,办理乖方,……若再因循误事,非我所能宽贷也。”16日贵福的回电中,因称“惶悚感激”,并表白:“卑錾籍长白,必不为彼党所容,非有见好求庇意。”强调自己正是种族革命的物件,不会通融办理,以解张氏之疑。而张曾教对此案的后果,其实远不及贵福看得清楚。起初以为不过杀一乱党而已,论功只会得赏,却未曾料到招来的竟是民间抗议的风暴。甚至吴芝瑛以真名实姓发表的《祭秋女士瑾文》,也公开对张氏进行辛辣的嘲骂:

反常移性者欲也,触情纵欲者禽兽也,以浙帅之贤,岂嗜欲之流、禽兽之类与?

张曾教爆发的勇气,一旦遇到如此猛烈的攻击,也立即消失,转为惶恐,而别求退路。

正当民报民刊同仇敌忾声讨浙省地方大员最激烈的时分,张曾教称病乞退的消息也开始流传,各报均明确将其与舆论的压力联系起来。7月27日,《申报》已抢先报导:

浙江巡抚张曾歇因此次查抄绍郡各学堂,暨严惩秋瑾女士,颇遭物议,渐自引咎,故于日前托病奏请乞假二十天。所有公务,悉委藩、学、臬、运四司分办,员绅往谒,概不接见。并闻张抚假满后,尚拟续请展假。如绍事竟干查办,则即须乞恩开缺。

消息的准确度相当高,有日后的事实可证。8 月2日,张氏上奏折请病假一月。8月6日《申报》“专电”稿又进一步透露出清廷内部对张如何处理的依违不决:

浙抚张曾教因秋瑾事不利众口,奏请开缺养病。某军机恐张新党气焰,拟驳。而醇邸谓现当预备立宪时代,应准开缺,以息浮言。是以未定。

驳、准双方显然均以要求追究张曾教法律责任的民间呼声为潜在的对话者,张氏本人的宦途已无足轻重。在此背景下,16日《申报》刊载的《浙抚张中丞更动消息》,所述应是朝议折衷的结果:

浙江巡抚张中丞办理徐案,逮捕株连,遇事操切,大受内外时论所攻击。中丞颇不自安,曾具折乞退。现闻政府亦有将张更调之意,以谢舆论云。

9月5日,报纸的传闻即得到证实,当日“上谕”有“张曾教调补江苏巡抚,迅速赴任”的命令。谕旨发布,以为找到避风港的张氏,又意外地遇到了强烈的抵制,一如丧家之犬,进退失据。

张曾教调任苏抚的消息6日正式见报,早已义愤填膺的江苏士绅立即作出集体性反应。两日后的《申报》便刊出了《江苏绅士致都察院电》,电文明确表示了拒绝张到任的民意。虽说是“朝廷因地择人,臣民何敢妄议”,然而偏要一议,正见出国民义务所在,对地方执政者应有评议、选择的权力。拒斥最有力的理由,即是其人在浙江任内已为民愤集注:“惟张曾教近因绍兴党狱,纵兵枪毙无辜学生,又派员搜查学堂,更肆骚扰。苏浙接壤,舆论已哗。……张曾歇遽即来苏,人情汹惧。为此迫切沥陈,伏乞据情代奏。”

报纸刊载时未列出发电人姓名,但据出版于1909年的《越恨》披露:“苏人电奏预名者三十余人,而领衔者为常熟曾君孟朴。”曾君即为小说《孽海花》的作者曾朴,其时正是上海办小说林社及《小说林》杂志,此前已参加江苏教育总会与张謇发起的预备立宪公会,为两会的积极分子。其子虚白三十年代追述其事有云:张曾教因杀害秋瑾,株连多人,激起“浙省民众大哗,积极进行驱张运动”,政府只得将其调任江苏。时先生和上海一班同志以为浙省之所拒,宁可以苏省为藏垢纳污的所在,也就联名电请清廷,收回成命。其实,秋案发生后,攻张最猛烈的便是隶属江苏省的上海一地。因而,调张于苏,实为一招错棋。列名两会的曾朴作为拒张电奏的发起人,也令人不能忽视其背景,即江苏教育总会与预备立宪公会在上海民间社会的巨大号召力。

电文公布,风潮发动。苏省民意所向,令决策者与当事人深感不安,因而无法立即执行“上谕”,使张曾教“迅速赴任”。9月10日,《申报》已传出张之“来苏迟早,又须视江苏绅学界之有无动静,始定行止”的小道消息;17日的新闻中,则更言之凿凿地引张曾教致江苏巡抚陈夔龙的电文大意,谓“本拟俟一月假满,即赴苏任;惟近日病益增剧,假满之后,尚须续请,请公奏派护理”。官场上的托词惯例,一看便知,张氏始终得的是“政治病”;即使身体确实欠佳,也该是由于舆论的声讨,郁闷所致。电函中流露出的退意,于是被正确的理解为“苏人议论咸以公电都察院拒阻之力”,而关于张曾教“或即设法改调他省”的揣测,不久也得到证实。10月5日,又有新的“上谕”颁布:“张曾教着调补山西巡抚。”尚未履任的张氏,亟亟由江苏改派山西,表明宣布预备立宪的清廷,已不得不对民意表示相当的尊重,作出让步,苏省绅学界颇具声势的拒张运动终于完满地落下帷幕。

而当运动初起时,从曾朴个人的安全考虑,出名电请确要冒生命危险。曾虚白便提到,“风潮逐渐扩大,清廷为之侧目,曾密电捕先生等三人,先生屹然不为动”。而当时人分析此事,言之亲切,也对曾氏的大勇极表钦敬:“领衔电奏,幸而获济,倡言者与噤若寒蝉者所得正同,无私利焉;若其不济,则大足以获罪于朝廷,其次亦足构怨于张抚,其危甚矣。而批鳞犯难,竟有其人,毅哉曾君也!”

曾朴的壮举及拒张的获胜,为他带来了普遍的赞誉,在随后进行的江苏教育总会选举中亦有反映。10月27日的年会上,曾朴以27 票当选为干事员,票数远在同时当选的徐念慈等人之上。

还应该补叙的是,张曾教虽一时获调山西,仍然不久于任,转年1 月24日,即以病免职。至于直接审案、执行死刑的贵福,下场也不比张氏好。办案当时,贵福已忧虑重重,7月16日致张曾教电中便禀称:“卑府老母受惊,致病垂危,还念大局,悲愤填胸。”而其调迁他处,所遇也适步张氏之后尘。秋瑾幼弟宗章尝有记述:“是年(按:1907年)十月初四日,贵福卸事,调补宁国府,为皖人所拒,不获履新。”并且,“卒清之世,蹭蹬终身”;“入民国后,易姓名为赵景祺”,而不敢以真名行世。被公论钉在耻辱柱上的张、贵,已是终生难获解脱。回首当日,三十年后秋宗章总结这段历史的话,今天仍不妨引用为此段作结:“……张曾教者,南皮张之洞(时官大学士)之族人,贵福又为膻胡之族类,奥援既厚,驱逐綦难,乃以文字之鞭挞,口舌之声讨,竟产生不可思议之效力,虏廷卒亦不得不酌予量移,以慰民望。此诚胜清一代,破天荒之创举。而民权之膨胀,亦有以肇其端矣。”

民间势力的迅速增长与联合行动,正是民权赖以发生、存在、壮大的条件。秋案善后中接连出现的成功拒斥难以对付的刽子手事件,其解读的关键意义在此。

三、良心的拷问

在秋案风波中,山阴县令李钟岳的自杀作为另一种象征,同样引人注目。晚清官场已非康、乾盛世那样具有权威中心,西方的侵入与新学的发生,内外交攻,使其每有所决策,往往意见歧出,分离以至分立的趋势日益强烈与表面化。在对待处理绍兴党狱、斩杀秋瑾的态度上,从地方到中央的争议不断,即是鲜明的一例。最后议决张曾教奏请的保举秋瑾案内有功人员—折时,“仅仅准保千总两名而已”的结果,便表明了朝中弥合的费心与不以为然的一派占了上风。

而作为具体的执行者,李钟岳从接手审理秋瑾案件之日起,更是自始至终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表现了一位良心未泯的官员身在官场的无奈与可悲。8月19日的《申报》正是以“越郡官场良心之裁判”为题,通报了李氏的离任:“越郡自于月前酿成大通学校风潮后,始因山阴县李大令钟岳,不肯附和周纳秋瑾之狱,由府详请撤任。”明白说出李钟岳撤职的原因,是对秋案的处理持反对意见。此后各种有关李氏消极办案的表现与曲意维护的苦心说法频传。如谓李虽“曾刑讯”,而“知女士冤,力谏无效,不忍与闻,托病请假,不参与最后的行刑”;称其“前因奉文查抄大通学校,与贵太守意见不合,既而斩决秋女士,竭力阻拒,几至冲突,当自告病辞职”;又传说其被撤任“临行时,将大堂所陈天平架等劈毁,并有‘若借此想见好上台,便是禽兽’等语”;最极端的一说,则为事发前的通风报信与有意放行:李得人传书,知贵福进见张曾教事,遂“促秋速离,秋闻讯,正料理间而兵勇蜂涌至矣。初,李犹密谕差役:捕男释女,讵此时秋已易男装,遂捕去”。记述中的互相矛盾,正可见出其间不乏演绎与渲染。甚至被害人秋瑾的家属,亦对李钟岳大有好感。秋宗章在《六六私乘》中,即称道“李令贤明”,被贵福委派查抄其家时,“每至一室,督同搜检,翻箱倒箧之际,仍守秩序,故无丝毫损失”,并“屡以温语慰藉”其家人;加之,先时秋瑾系山阴狱,李氏“不能刑迫”,因被贵福恨作“沽恩市义,积下仇隙”。李钟岳的同情秋瑾,应无疑问,而传说中李氏形象的日趋完美,则全然是因其最终选择了自杀这一悲壮的方式所造成。

关于李钟岳自杀的原因,当时报章所载也有出入。或言其“自思既负贵福,又负秋瑾,一时愧悔交并,遂自缢死”;或传其“终日书空咄咄,慨叹不已;兹闻已被前抚张筱帅列入弹章,即将揭晓,益形愤郁”,因投环身亡。后人追记,则歧异更多。有闻其“搜得贵福平时赠秋氏之楹帖及书扇,呈还贵福以灭迹。意欲献媚上官;不料贵福疑其揭己之隐,将播恶于众也,适撄其怒,遂藉端撤省,不久自缢死”;有述其“卸山阴县令之职后,在省候差很久,未获补缺,以致情绪不宁,投环自尽”。但在各种流言中,均明确写出李氏反对杀害秋瑾的态度,因而无论如何,激于对秋案处理的抱憾总还是其致死最重大的理由,多数人视此为自赎行动,原本事出有因。勇于殉身者,总能获得社会的谅解与赞许,何况与那些心狠手辣的残杀者相比,李钟岳之死所包孕的道义内涵自然更加可贵。传奇成分的添附衍生因而有其合理性。

在各种有关李钟岳自杀的追述中,其子江秋之说虽仍是一面之词,且不能完全排除填充与想象,却毕竟出自最接近者,有相当的事实根据。尤其是对于研究李氏自殉的心理,其说提供了最完整、准确的证言,耐人寻味。

据李江秋追述,李钟岳的不肯用刑,被贵福疑作“左袒党人,有意开脱”,于是急忙电奏请杀秋瑾,并要李氏执行。借刀于李,也是贵福的一点私心,因其“雅不欲冒杀士之名”,故假手李氏,“以济其恶”。李与之相争,贵色变曰:“此系抚宪之命,孰敢不遵。今日之事,杀,在君;宥,亦在君。请好自为之,毋令后世诮君为德不卒也。”尽管撤任之后,李钟岳尝语人,“越中自明季以还,宿儒大师,先后讲学,隐托经义故训,藉严华夷之辨,光复之谊,涵濡于后学者至深,革命说兴,其迎而与合者,大抵皆优秀分子,纵罹法网,犹将宥之十世”;而在当日,他却终究没有违令纵放的胆量,对贵福之言,只能“闻语大惭”,“怏怏而出”。回署后,李手持贵福交与处决的密札,徘徊半夜,“计无所出”,因为其焦思苦虑的所谓“两全之策”原不存在。宥既不能,只有遵令。李氏于临刑前对秋瑾声泪俱下的一番表白未必不可能:“事已至此,余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死汝非我意,幸谅之也。”此语对于死者不见得会有何安慰,对于言者,使被刑人明其心迹,的确是极重要的事情。

尽管十二万分的不情愿,秋瑾到底是由李钟岳送上了断头台。在秋瑾被杀的那一刻,李氏的命运也已经决定。不难想象,怀着沉重的愧恨,眼见同情秋瑾、痛骂凶手、拒斥张曾教的风潮日起,李钟岳所受良心的谴责也与日俱增。李江秋谓其终日惟诵“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无人在侧时,即“对秋瑾遗墨‘秋雨秋风愁煞人’七字注视默诵,每致涕下,如是者日三五次以至七八次,视同常课”。所云颇有形容过分之嫌,但李氏因秋瑾致死而受内心折磨则完全可信。其言“人虽谅我,其如良心责备何”,正见此意。面对数不尽的灵魂拷问之日与永难弥补的遗恨,寻求解脱的唯一出路只有自杀。经过两次的自尽未遂,“死志已决”的李钟岳终于在秋瑾殉难后三个月的10 月29日,于其寓舍自缢身亡,卒年五十三岁。李氏总算以生命的代价,洗清了最后的羞耻。

1912年7月19日(阴历六月六日),民国建立后秋瑾的第一个祭月来临,在西湖秋祠举行的纪念活动中,《新浙江潮》主笔王卓夫发表演说,盛赞“李公为专制时代良吏”,特提议以其“附祀秋祠以光泉下”,得到秋社同人的一致认可,而获实行。李钟岳得以和秋瑾一同享受春秋祭奠,实为其平生最大荣耀,也是对其自杀行为的最高表彰。

而李氏与贵福的冲突而无结果,行令而致自责,又从绍兴一隅,反映了晚清官场普遍存在的离心倾向。他所采取的自裁方式虽颇为传统,揭示的问题则很具近代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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