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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班人

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十七日(农历,下同),晨9时,乾清宫西暖阁。

大清国中央领导班子齐集于此,聆听入关后的第三代领导核心雍正皇帝发表重要讲话。与会的领导人有“总理事务王大臣、满汉文武大臣、九卿”(《雍正实录》)。

这是一次特殊的“中央全会”。

所有与会者官帽上的红缨都已经摘去——这天正值雍正皇帝生母、仁寿皇太后乌雅氏“梓宫”(棺材)即将“发引”(出殡),清晨雍正皇帝亲自主持了“祖奠礼”。

皇太后乌雅氏死于五月二十三日。外界的政治耳语对于雍正皇帝十分不利:雍正的帝位夺自一母同胞的十四阿哥允禵,乌雅氏因此迟迟不愿晋位皇太后,并在与雍正激烈争吵后自杀身亡。

“祖奠礼”之后,雍正召集了“中央全会”,讲话的重点果然就是最为敏感的帝位问题,不仅涉及了他自己的即位,更多地谈到了如何确立接班人的制度安排。显然,这是他早已深思熟虑的一个话题,选择这个时机发布,也绝非巧合。

那些被敏感词频频轰炸着耳膜的与会者们,只敢认真聆听、努力领会,他们并没有想到,这一天的“西暖阁讲话”,对于数千年的中国历史来说,或许是政治体制上一个重大变革的开始……

“西暖阁讲话”

官方的《雍正实录》,对“西暖阁讲话”有着详细的记载。

在这篇讲话中,雍正皇帝首先提到了他自己的即位:“我圣祖仁皇帝(康熙)为宗社臣民计,慎选于诸子之中,命朕缵承统绪。于去年十一月十三日、仓猝之间一言而定大计……”

有关雍正接班的合法性,一直是清史的一个谜,而从《雍正实录》的这段记载来看,康熙驾崩、雍正即位的“仓猝之间”,仅是“一言而定大计”,可以肯定当时并无遗诏,或者更为确切的说,当时并未出示遗诏。

《雍正实录》的记载是否可靠?清代的各朝实录,都是其后一朝以官方之力,根据原始档案组织编纂,这种实录,当然会为亲者讳、尊者讳,而不会故意抹黑。《雍正实录》的编纂是在乾隆年间,可见,至少在乾隆看来,其父雍正接班时靠“一言而定大计”,并没有什么值得忌讳的,或者说,至少是难以篡改的史实。否则,他完全可以记录为“宣读传位诏书后、承继大统”。

那么,是否真有康熙的传位诏书呢?在保存至今的清宫档案中,确实有这份传位诏书,但雍正即位之际未能及时公布这份最能洗清嫌疑的文件,令这份传位诏书的起草时间成为疑点。但是,无论何种情况,雍正即位时的“仓猝”,显然对其刺激颇深,这应该是激发其在接班人制度实现改革的重要因素。

随后,雍正皇帝话锋一转,谈到了接班人的问题:“今躬膺圣祖付托神器之重,安可怠忽,不为长久之虑乎。当日圣祖因二阿哥之事,身心忧悴,不可殚述。今朕诸子尚幼,建储一事,必须详慎,此时安可举行?然圣祖既将大事付托于朕,朕身为宗社之主,不得不预为之计。”

“二阿哥”即康熙皇帝的嫡长子胤礽,在康熙的诸子中排行老二,不满两岁时就被册立为太子,但在康熙晚年却父子反目,两度被废。这段故事充满了戏剧性,经过各种文艺作品的传播,至今可谓家喻户晓。

雍正在这段话中,先提出接班人似乎不应过早确立,但又不能不确立。显然,这是一对矛盾,如何化解呢?雍正抛出了他的化解之策:

“今朕特将此事、亲写密封、藏于匣内,置之乾清宫正中、世祖章皇帝(顺治皇帝)御书‘正大光明’匾额之后,乃宫中最高之处、以备不虞。诸王大臣咸宜知之。或收藏数十年、亦未可定。”

康熙之前,历史上的帝位传承,即便有遗诏或传位诏书之类,皇帝的亲笔也绝非必备手续,往往是近臣代笔,皇帝无非签字甚至仅仅加盖玉玺。正是从雍正开始,传位诏书由皇帝亲笔撰写,以防止“盗版”,被作为制度性安排的重要内容。至于秘密立储,到关键时刻才公布,更是前无古人的一次制度创新。

这就是清代秘密建储制度的开端。在这个制度下,接班人选已经确立,但却秘而不宣,而其最终揭晓的流程则又是公开宣告了的。

显然,这首先继承了康熙皇帝不再公开立储的原则经验:康熙两废太子后,就不再公开宣布接班人人选,以免父子相疑、兄弟相争。其次,也汲取了康熙皇帝在操作流程上的教训:康熙虽然秘密选择了接班人(以其英明这应是必然之举),却未设定非常时刻的自动发布程序,这一关系江山社稷的重大决定,自始至终只有其一人掌握,而在其弥留的“仓猝之间”,根本难以有效发布。

康熙在操作层面上的这一疏忽,是导致雍正即位合法性缺陷的关键:如果雍正是篡位者,则康熙的疏忽为篡位者提供了机会;如果雍正并非篡位者,则康熙的疏忽导致本来堂皇正大的事变得鬼鬼祟祟。历史再度验证了细节决定成败。

无论雍正即位是否“正”,他都必须弥补上这个令他困扰终身的缺憾,那就是在继承康熙皇帝秘密建储原则的同时,确定并公开宣布建储方式尤其是非常时期接班人信息发布的预案。

雍正对操作细节的担心,依然存在。为保万全,除了将接班人的名字密封藏于“正大光明”匾额之后之外,“又另书密封一匣,常以随身”。这一细节,是其子乾隆皇帝72岁时(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在回顾总结接班人制度时所谈及,被记载在《乾隆实录》中。这样的双保险,就确保在任何情况下,传位诏书都能被不折不扣地传达。

至此,会议结束,雍正“乃命诸臣退,仍留总理事务王大臣,将密封锦匣收藏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额后,乃出”。这个细节不容忽视,被留下来见证历史上第一次“秘密建储”实际操作的“总理事务王大臣”,正是雍正的最大竞争对手之一、八阿哥胤禩。雍正此举,既可以理解为怀柔,也可以理解为一种变相的警告——我连接班人都安排好了,且如此妥当,你就死了心吧!

老大难问题

“西暖阁讲话”及传位诏书的密封密藏,标志着中国皇位继承制,在新的历史时期与时俱进了,“秘密建储制”自此成为中华帝国晚年的主流。

从周朝开始,中国的皇位(王位)继承,乃至民间的代际继承,都是嫡长子继承制。根据《春秋公羊传》的表述,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所谓“嫡子”,就是正妻(皇后、王后)所生之子,而庶子就是正妻之外的妾(妃嫔、侍婢)所生之子。继承的顺序,先看嫡庶,再看长幼,嫡子中年龄最长者为第一继承人;在没有嫡子的情况下,才轮到庶子们,庶子的继承顺序根据其生母的地位高低排列。这种顺序,实际上是“子以母贵”,儿子的继承顺序依赖于母亲的地位,而兄弟之间的长幼只在同一母亲或同一等级的不同母亲下才起作用。

嫡长子皇位继承,有两个原则,一是嫡长子优先,二是公开立储。这个制度,将皇子之外的人排除在了继承范围之内,基本杜绝了来自其他血缘关系的竞争。但是,皇子之间的竞争烈度并未能消减。虽然很少有人挑战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但是,“嫡长子”毕竟仍然是相对的,通过改动排队人的数量,完全可以造成“后来居上”,而“插队加塞”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将排在前面的候选人从政治上打倒,甚至从肉体上予以消灭。

面对最高权力的巨大诱惑,朝堂之上的大臣朋党,后宫之中的妃嫔宦官外戚等,各有山头,各有所拥戴的皇子,各种利益集团自然便展开了博弈甚至厮杀,步步惊心。纵观二十四史,围绕接班人而展开的争斗,几乎是所有宫廷悲剧及大多数朝堂悲剧的源头,历代政权都因此而消耗了大量的资源,围绕“国本”的争斗恰恰成为“国本”被放血的巨大伤口。

而皇帝与储君之间的矛盾,也因为权力的分享,而变得诡异起来。

公开册立储君的意义,首先是通过明确接班人,巩固“国本”。其次,也是要给予接班人“实习”的机会,在实践中学习和锻炼能力,更在实践中塑造威望、培养团队,因此,储君一般都被赋予协理政务、监国、抚军等权力,尤其在皇帝出巡或亲征的时候,太子往往成为“代理皇帝”,主持中央的日常工作。

但是,自秦始皇以来,中国的最高权力向来就是“排他性独占”的,对这种权力的任何分享,即便是接班人“实习”性质的分享,也可能成为不安定的因素。中央出现了实质上的两个核心,原先的权力平衡自然受到影响。大多数朝代,这种父子之间的争权并不严重,作为接班人的儿子一般谨小慎微,慢慢熬过“实习”期,但是偶尔也会出现激烈的对抗。

清代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入关之前,基本实行的是“汗位推举制”,保持了相当的军事民主制,八旗旗主享有很大的发言权。到康熙手中,有感于皇位更替时宗室干政、大权旁落,遂在康熙十四年(1675年)师法中原传统,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度,并预定接班人、册立太子。这实际上剥夺了八旗旗主参与确定接班人的大权,加强了皇权,建立了一个领袖、一个核心,在立国之初有效地减少了围绕接班人的权力争斗。

然而,独裁大权难以分享的宿命,也伴随着康熙及太子胤礽。

胤礽从2岁进入“第二核心”,数十年下来,在他的周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太子党”,而与皇权产生了摩擦。

康熙后来两废太子,原因之一是皇子们的争夺。他虽然确定了嫡长子继承制,但清初百废待举,其儿子们又皆非碌碌之辈,各有用武之地,也各有势力范围。康熙本想培养一批贤王,将来可以辅佐太子,避免出现明朝那样试图强干弱枝却造成干枝都弱的悲剧。但是,权力的极大诱惑及腐蚀性,令这种“集体领导”就变成了“集体临时工”,有功则揽,有过则诿,众皇子见太子无能,难免生出“彼可取而代之”的觊觎之心,这严重阻碍了太子发挥“第二核心”的领导作用。在恶性循环之下,太子进退失据,不断犯错,终于导致被废。此外,康熙废太子的另一个原因,是其本人与太子也发生了权力上的摩擦,加上其他皇子的煽风点火或者落井下石,导致父子相疑。

因此,在被接班人的问题长期困扰之后,康熙最终实际上选择了秘密立储的办法,既避免父子之间的权力摩擦,也能有效保护将来的接班人免于夭折。

秘密建储的确定

经历了接班人问题上的一连串打击,康熙对于嫡长子继承制的两条原则“立嫡不立贤”、“公开建储”都发生了怀疑,这在他有关接班人制度的两次重要谈话中有所体现。

第二次废太子之后,朝野都不敢涉及接班人这个敏感话题。直到次年(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二月,左都御史赵申乔打破沉默,提出“皇太子为国本、应行册立。”为此,康熙召集“领侍卫内大臣、大学士、九卿”等,在“中央全会”上阐述了自己的看法。

据官方文献《康熙朝实录》的记载,康熙首先表达了自己对于再度立储的审慎立场:“建储大事,朕岂忘怀?但关系甚重,有未可轻立者。”

对于是否需要过早设立接班人,康熙质疑道:“宋仁宗三十年、未立太子。我太祖皇帝(努尔哈赤),并未预立皇太子,太宗皇帝(皇太极)亦未预立皇太子。汉唐以来、太子幼冲、尚保无事;若太子年长,其左右群小,结党营私,鲜有能无事者。人非圣人谁能无过,安得有克尽子道如武王者?今众皇子,学问见识,不后于人,但年俱长成,已经分封,其所属人员,未有不各庇护其主者。即使立之,能保将来无事乎?”

这位已经60岁的皇帝,似乎已经对于人性恶极度悲观,他说:“尔诸大臣、俱各有子。凡人幼时犹可教训,及其长成,一诱于党类,便各有所为,不复能拘制矣。”因此,在这次中央全会上,他明确宣布:“立皇太子事,未可轻定,特召集尔众大臣,明示朕意。”

四年之后,康熙似乎考虑成熟了,他拖着病体,在乾清宫东暖阁再度召开中央全会,这次会议上,康熙发表了长篇讲话,并且自我说明这就是他的遗嘱:“此谕已备十年,若有遗诏、无非此言,披肝露胆、罄尽五内,朕言不再。”

这篇讲话,涉及了诸多内容,大至清朝政权的合法性问题,中至他个人的自我评价,小至帝王的职责与养生。但核心的,依然是接班人的安排。

康熙先谈及自己的身体,“近日多病、心神恍忽、身体虚惫,动转非人扶掖步履难行。”正因此,接班人的问题成为他所关心的头等大事。他说:“汉高祖传遗命于吕后,唐太宗定储位于长孙无忌,朕每览此、深为耻之。或有小人希图仓卒之际,废立可以自专,推戴一人,以期后福,朕一息尚存、岂肯容此辈乎?”显然,这是一个强烈的信号:康熙要在自己还清醒的情况下,处理好接班人的问题,免得在“仓卒之际”被“小人”利用。

他并不忌讳讨论身后之事:“今臣邻奏请立储分理,此乃虑朕有猝然之变耳。死生常理、朕所不讳……立储大事、朕岂忘耶?”但是,他明显提出:“惟是天下大权、当统于一。”这其实也是明确宣告,即便重设接班人,也不会给予其明确的地位和权力,以便确保皇帝大权独揽——显然,唯一能做到两全的,就是秘密立储。

这次谈话之后1个多月,群臣集体奏请早立太子,并提出太子应在皇帝督导下“赞襄办理”政务,而不是分权。康熙欣然同意,令大臣先裁减太子仪注,但在一切预备就绪后,康熙却并没有册立太子,直到4年之后去世,再无公开宣布过他心目中的接班人究竟是谁。

康熙的两次谈话,实际上基本确定了其改革接班人选拔制度的原则:一、接班人的选择,由皇帝乾纲独断,他人不能参与和插手;二、改立嫡为立贤;三、实际交接班之前,太子只能赞襄政务,而不应分享权力。

从康熙的行动来看,他已经开始尝试“秘密立储”了。而且,在长达4年的时间内他始终对此沉默,完全可以理解为他已经准备了在关键时刻公布接班人的方式,比如密诏,但是,对保密尺度的过度掌握,令康熙在生命最后时刻的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失控了,这给雍正的继位合法性蒙上了浓重的疑云。

康熙在操作层面上的瑕疵,被雍正立即弥补上了。雍正的“西暖阁讲话”,标志着秘密建储制的成熟与应用。此时(1723年),离八旗入关仅仅79年,大清王朝依然被朱元璋“胡人自古无百年运”的预言而深深困扰着,正在努力探索如何突破这一百年宿命的方式。

7年之后,雍正在驳斥一些官员对秘密建储的怀疑时,说:“凡一州县之官,必欲得其人以治之,况储贰关系宗社苍生而可易言建立乎?设建之不得其人,则必招天下后世以付托非人之议;建不得人而更易之,又起奸逆狂瞽以轻动国本之讥;乃慎重详审不早建储,又致陆生楠辈有无本之国之谤。”

这段话说明了秘密建储的几个优点:一、不对外公布,可以慎重且从容选择接班人;二、发现人选不妥,可以随时“更易之”,无非换张诏书而已,不会影响政局,成本和风险几乎为零;三、“国本”依然得到保障,仓猝之间不会导致国家无主。

经由这一制度接班的第一个皇帝,就是乾隆。乾隆对这一制度推崇备至,认为它解决了“不可不建储,而尤不可显立储”的难题,“最为良法美意”。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乾隆皇帝下旨:“世世子孙所当遵守而弗变”。

自此,直到清亡,这一秘密建储制度,成为大清王朝最高权力更替的国策。

尾声

与之前历朝历代相比,大清王朝的君主们,在勤政方面,无疑都是相对最为优秀的一群。这除了他们作为少数民族政权,始终有一种临渊履冰的危机感之外,在接班人选择阶段的优胜劣汰,无疑也起到了相当大的“鲶鱼效应”。

围绕最高权力的争夺,从来没有停止过。

在接班人明确的情况下,壁垒分明:接班人的利益最大化就是维稳、不出问题,这导致了接班人的行为准则是“不作为”,韬光养晦,但是,韬光养晦久了,即便原先还是有些本事的,也往往过了保质期,真的就成了草包和废物;而竞争者的利益最大化,就是先将接班人打倒,这导致了他们的行为准则是“先破坏、再建设”,甚至“只破坏、不建设”,这样的竞争是恶性的,其对政权根基的冲刷力很强。

推行秘密建储制度后,接班人不再明确,阵营也就模糊了。每一个成年的皇子,其名字都有可能被写在“正大光明”牌匾后的锦匣中,因此,在竞争的过程中,既不能“不作为”,又不能“乱作为”,纯粹破坏的就少,更多致力于建设才能更有机会。对于一个政权来说,这样的权力竞争秩序,无疑是良性得多了。

政治是讲究实际的。只要“权力无限大”这个前提依然存在,选择接班人的关键,就并不在于采用秘密抑或公开方式,而是如何防止有限的体制内资源被消耗到无限的内耗之上,甚至最终危及政局和政权。立贤且秘密建储,这种看似弹性的暗箱操作,相比刚性的嫡长子公开继承,成本小、风险低、收益大,更能有效实现维稳和可持续发展。清王朝能突破“胡人自古无百年运”的宿命,获得268年的寿命,不能说与这一制度上的更新毫无关系……

201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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