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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钓鱼

现在大陆搞食盐专卖,一斤盐成本三分钱,用一块钱的价格卖给老百姓,每斤盐能赚九毛多,政府从中获利巨大。

宋朝也搞食盐专卖,一斤盐成本十二文(宋高宗时淮浙盐场官方统购价),用一百八十文的价格卖给老百姓(《宋会要辑稿》食货26),每斤盐能赚一百六十八文,政府从中获利更大。

现在老百姓收入高多了,盐价虽然在一块以上,一个五口之家一年下来也吃不了一百块钱的盐,农民出去打两天工就能把盐钱挣出来,所以政府获利虽大,老百姓却不觉得盐贵。

宋朝老百姓收入很低,南宋农民出来打工,一天工资只有三十文(《夷坚丙志》卷11,钱为鼠鸣),一个星期的劳动才能换来一斤盐。

现在老百姓不觉得盐贵,所以很少有人想歪招儿,无论自造土盐还是自贩私盐,在今天几乎都是不可想象的事儿。

而宋朝老百姓不一样,当时官盐的定价实在太高,超出了普通群众的消费能力,为了让日子过得轻省一些,很多小家庭不买官盐,而是偷偷摸摸地从私盐贩子手里买私盐。众所周知,私盐永远比官盐便宜,因为私盐贩子没有国家机器做后盾,不可能强制老百姓买他们的盐,只能靠低价占有市场。

因为以上缘故,买卖私盐的现象总是屡禁不止。

这里有个很容易想明白的道理:老百姓每多买一斤私盐,政府就少卖一斤官盐,老百姓通过买私盐节省多少钱,政府就会在卖官盐上少赚多少钱。私盐越来越多,宋朝财政就会越来越紧张。

为了缓解财政压力,在宋神宗时期当政的王安石一心想把私盐禁掉,他去找苏东坡的弟弟苏辙商量。

王安石:“有什么好办法能把私盐彻底禁掉呢?”

苏辙:“很简单,把官盐价格降低到跟私盐价格一样。”

王安石:“这个办法我也想过,问题是那样的话国家就赚不到多少钱了。”

苏辙:“那么您说说用什么办法才好呢?”

王安石:“我仔细分析过了,现在之所以私盐难禁,是因为民多官少,管不过来,一百家买私盐,最多只有一家会落网,根本构不成震慑。我想弄一个有奖举报制度,谁检举谁受赏。”

苏辙摇头反对。

这段对话被苏辙记录在个人著作《龙川略志》里面。苏辙没解释他为什么反对,我猜他是这么琢磨的:有奖举报推行之后,肯定会有一批人为了奖赏而积极检举购买私盐的邻居和贩卖私盐的商人,但是怎样才能保证这些人不会为了奖赏而诱使别人买卖私盐,甚至故意诬陷和栽赃,把良民也当成私盐贩子举报上去呢?如果他们这样做了,你又怎样才能保证负责审理的官员不会为了政绩、贿赂或者罚款提成而定良民的罪呢?

其实早在王安石之前就有人搞过有奖举报,那人叫武行德,是宋朝很有名的武将。武行德在洛阳做过一任市长,他规定凡是贩卖私盐超过一斤的,家产充公,其中一半分给举报者作为奖励。话说某一天,有个农村小孩提着篮子进城卖菜,碰到一女人,那女人装作买菜的样子,在菜篮子里东翻西翻,一棵菜没买,却往菜里面塞了一包盐。然后这女人去衙门告那小孩,说他贩卖私盐,小孩吓得大哭。武行德仔细观察,发现那包盐用丝绸手帕包着,手帕上还留着脂粉的香气,就觉得蹊跷,因为那小孩穿得破破烂烂,不像是用得起丝绸手帕的人。于是他把小孩放了,把那女人捆了起来,定了她的诬告罪。

那女人为了奖赏而栽赃害人,这在今天叫作“钓鱼”。如果那女人是执法人员,那么她这种行为就叫作“钓鱼执法”。武行德成功识破了钓鱼者,被大伙看成是善于断案的聪明人,后人编撰司法文献《折狱龟鉴》,还专门收录了这段故事。但我觉得这个案子之所以能够顺利破获,不是因为武行德聪明,是因为钓鱼者太笨——假如那女人栽赃时不用手帕而用桑皮纸或者大荷叶来包盐,武行德大概就会真的把那小孩当成私盐贩子来审判,然后冤案就会产生,而钓鱼者全身而退并满载而归。

更可怕的事情是,假如断案人不是武行德,而是其他任何一个没有人性的法官,他很有可能会收受钓鱼者的贿赂,收受钓鱼执法者的分红,把一个明知被栽赃的人审判成私盐贩子,因为每这样错判一次,他就能赚一笔钱。在司法不独立、权力不制衡的宋朝,这样的法官很难受到惩罚。利润极大,风险又极小,司法者干嘛不制造冤案?

所以我觉得苏辙是对的,王安石是错的,他要是真的搞了有奖举报,还真会催生一大批钓鱼人。

再仔细想想,其实催生钓鱼者的真正罪魁祸首也未必就是有奖举报,假如宋朝的官盐不那么贵,私盐就会自动消失,再假如宋朝的司法不那么腐败,栽赃陷害者就会受到打压。所以我要是苏辙的话,我一定会向王安石解释清楚为什么有奖举报不能搞。

解释起来很简单:一是政策不合理,政府取利太多,百姓负担太重;二是司法不公正,法官道德败坏,良民易入陷阱。

201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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