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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盐奴到房奴

盐是吃的,房是住的,这俩东西似乎不沾边儿,是吧?可我翻查历史,竟发现它们曾经有过非常惊人的一致性:至少在有清一代,盐价的整体走向和今天的房价走向是一致的。

众所周知,这二十年来中国房价一直保持着上涨趋势。而在清朝二百多年间,中国的盐价也保持过同样的上涨趋势。以河北保定为例,康熙三十年,那儿的食盐零售价还是10文一斤,嘉庆九年涨到了46文一斤,光绪二十八年涨到74文一斤,到宣统三年已经是90文一斤。从康熙三十年到宣统三年有两百多年的时间,跨越大半个清朝,盐价才涨了八九倍而已,照理说涨得也不算太离谱。但是朋友们,清代人民收入低,一壮年劳力给人家佣工一天,薪水最多也不过几十文而已,这点儿钱用来买米买面填饱家人肚皮已经很紧张了,再去买盐估计困难。

跟粮价相比,清朝盐价简直贵得吓人。雍正三年,河北市场上普通大米卖到一两银子两石,那时候两石米有300多斤,一两银子的粮食购买力至少相当于今天600块钱。而这一年的盐价有多高呢?每斤盐在保定零售价不低于4分银子。4分就是0.04两,折合人民币24块钱。您知道,现在加碘盐每斤零售价也就一块钱而已。

现在科技发达,工艺先进,食盐的生产成本很低,据说只需要60块钱就能造出一吨质量合格的加碘盐来。换言之,一斤盐的生产成本只有3分钱。我国政府实行食盐专卖,3分钱的盐卖到一块钱一斤,国家的利润自然是大大的。但是还好,不管国家赚了多少利润,最终卖到老百姓手里的盐也不过只有一块钱一斤而已,我们吃得起。

清朝政府也实行食盐专卖,那个时候的盐之所以会那么贵,究竟是因为生产成本太高,还是因为国家期望的利润空间太大了呢?这个问题教科书上没有答案,今天咱们来捋一捋。

先看生产成本。雍正时山东盐场每产一斤盐,官方需要支出人工费加材料费共0.0016两银子,按一两银子等于600元换算,折合人民币0.96元,比现在一斤盐3分钱的平均成本自然是高得多。但即便生产一斤盐需要近一块钱成本,也没有理由卖到24块钱一斤,不然这清政府也太黑了不是?

您瞧我们现在,一斤盐3分钱成本,零售价是一块钱,每斤盐0.97元的差价,这个差价的一部分还要花在运输环节,一部分作为商场、超市、摊贩等终端经销商的利润,一部分用来给食盐专卖局的领导和职工发工资发奖金,最终进入国库的应该只剩几毛钱。清朝一斤盐将近一块钱成本,零售价24块,每斤盐23块钱的差价,这个差价的一部分也要花在运输环节,一部分作为盐商的利润,一部分用来给负责食盐专卖的领导和职工发工资发奖金,最终进入国库的大概还剩多少钱呢?我查过《清朝盐法志》,在雍正年间,清政府从每引盐上可以获得1.4两的纯利润,折合人民币840元。“引”是盐商从食盐生产地购进食盐的一个批发单位,每引有大有小,大的600斤为一引,小的150斤为一引,这里一引指的是200斤。清政府从每200斤盐上能赚到840元的纯利润,平均每斤盐赚4.2元。

前面说过,每斤盐的生产成本和零售价之间存在23元的差价,这么大的差价当中居然只有4.2元最终进入国库,那就说明绝大部分差价并没有被政府赚到,而是在中间环节流失了。

食盐销售的中间开支很多,运输是一项,盐商利润是一项,食盐专卖机构和相关公务人员的开销是另一项。这三项当中开支最大的显然不是运输,甚至也不是盐商利润,因为盐商利润虽大,他们的开支更大。1890年版《汪氏小宗谱》第5卷载有杭州某盐商传记云:“惟是卤之为业,利广而用繁。”意思就是干这行能赚钱也能花钱,盐商们想正常营业,必须“日与官为市”(同上)——每天都得向国家干部行贿。

关于盐商行贿的数额之大和项目之多,《1635年至1834年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4卷记载如下:某商人为了获得在广东地区经销食盐的许可证,给海关监督送去20000两,给海关门卫送去4000两,给海关六部监督送去2600两,给海关其他人员送去5996两,给总督门卫送去200两,给总督手下其他人员送去1420两,给巡抚衙门送去1010两,给南海县知县送去1000两,给南海县门卫送去200两,给南海县知县手下其他人员送去192两。许可证办妥后,又缴了盖印费1400两。

仅仅为了取得食盐贸易的行政许可,就得花上近4万两银子,而这4万两银子当中只有1400两盖印费是上缴国库的合法开支,其他全被装进了有关领导的腰包。

在拿到许可证以后,盐商们还得继续向领导们行贿。1935年版的《中国丛报》第3卷记载:清朝末年从事食盐贸易的某广东商人在一年内向总督衙门进贡55000两,给皇帝本人送去生日礼物13万两,给海关监督送去生日礼物2万两,给海关监督母亲送去生日礼物2万两,给其他官员送去年礼4万两。

上述大规模的行贿都是在阳光下进行的,行贿者明目张胆,受贿者心安理得,没有谁觉得不正常。在盐业发达的两淮地区,公务人员的福利、奖金、养廉银甚至衙门修建费用几乎全靠盐商掏腰包,无论国家财政还是行政官员,都把盐商当成了不用刷卡的自动取款机。还有些官员头脑灵活,跟盐商合股经营,以小博大,赚得盆满钵满。我的河南老乡袁世凯的叔祖父袁甲三在安徽督办军务时,曾以他兄弟名义(当时禁止官员经商)向当地盐业入股3000两,每年分红4300两,比抢劫来钱都快。事实上盐商们未必差他这点儿股份,让他入股只是变相行贿而已。

盐商行贿数额越大,经营成本就越高,卖到消费者手里的盐也就越贵,老百姓也就越买不起,这是傻子都能想明白的道理。《皇朝经世文续编》第42卷描述了清朝后期穷苦百姓买不起盐的悲惨景象:“(百姓)膏血尽竭于盐,贫乏小户往往有兼旬弥月坚忍淡食,不知盐味者。”即便江南产盐区的百姓,为了吃到盐也不得不向盐商预借,收获后再用蚕茧和稻谷来偿价。现代人靠借贷买房,叫作房奴;清朝人靠借贷买盐,想必该叫盐奴吧?

行文至此,聪明的读者应该已经明白,正是清朝的食盐专卖制度和缺乏监督的官员贪腐现象造就了盐奴,一如现在的土地专卖制度和缺乏监督的官员贪腐现象造就了房奴。

事实上,食盐专卖和官员贪腐造就的不止是盐奴,还有大量的劣质盐。邹忠《山东盐法志》载:“盐商运盐到岸,或八两算一斤,或九两算一斤,又或掺沙带水。”意思就是盐商们为了走平成本,不光加价,还大量掺假。这跟今天的建筑承包商因大量行贿拿到合同,之后不得不制造豆腐渣工程才能赚到预期利润的性质其实是一样的。

201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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