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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狱缘于统治者的自卑

钱钟书觉得匪夷所思,他在《管锥编》中写道:《圣经》在写上帝之降时,屡次说“犹如黑夜之窃贼”(as a thiet in the night)。

连上帝都可以如此不恭地形容,确实匪夷所思。

要是在中国,别说用贼去形容皇帝,就是在赞颂皇帝的奏表里有与贼同音的字都会掉脑袋。

朱元璋当皇帝前,他所领导的造反军被元朝政府称作贼寇。所以,他当上皇帝后,对“贼”字特别敏感。他在臣下上奏的赞颂贺表中发现“则”字,就残忍地下令处死作者。朱元璋家乡江淮一带的方言“则”与“贼”同音,他认为奏表中有“则”字就是对他的“大不敬”。浙江文人林元亮和北平文人赵伯宁为“则”字丢了命。

朱元璋不仅忌讳“则”,还忌讳“光”和“秃”,因为他当过和尚。杭州学者徐一夔在赞美朱元璋的文章中写了“光天之下”,有“光”字,也被处死。还有人因为“秃”字、“僧”字罹难。

朱元璋极不讲理。皇权专制下,没有表达异议的自由,居然连赞颂的自由都没有。因为“则”字“光”字“僧”字被杀的文人没有任何不恭敬,也没有任何过错,他们写的是赞颂皇帝的文章,只因为用了某个皇帝忌讳的字就被残忍地处死。

中国文字狱是人类历史上最蛮横最残暴的。

1149年,金朝先后发生了由雷电引起的火灾和龙卷风灾害,金熙宗,就是岳飞想渴饮其血而皇帝赵构却向其称臣的那个金朝皇帝,也是金兀术的侄子,下令翰林学士张钧为此事起草大赦诏书。张钧是个儒生,认为自然灾害是上天的警告,便在诏书中替皇帝向上天做深刻的检查,有罪己自责的套话“顾兹寡昧”“眇余小子”,意思是请上天原谅自己不太懂事,较少见识,不够不成熟等。有个叫萧肄的宠臣对金熙宗说张钧这是在骂你,寡者孤独无亲,昧者不晓人事,眇为瞎眼,小子为小孩儿。金熙宗听后大怒,召来张钧,不由分说就令卫士杖打,打了几百下没有打死,就用剑把张钧的嘴豁开并剁成了肉酱。

文字狱是专制者自卑感的歇斯底里发作。历史上搞文字狱厉害的,要么是少数民族政权,要么是边缘人政权。

前秦皇帝符生是个独眼,他身边许多人因为言语中有“不足”、“不具”、“少”、“无”、“缺”、“伤”、“残”、“毁”、“偏”、“双”而丧生。

有的君主对赞颂文字也非常敏感。你以虎豹形容他,他挑剔你为什么把他说成禽兽;你说他与尧舜一样圣明,他又发怒说你将他与死人比较。乾隆皇帝就对有人用了“麒麟阁”一语不满,说这不是把我比作禽兽吗?

中国历史上文字狱最凶的是清朝,杀人多,理由牵强附会。一个人口少文化落后的民族统治人口众多文化先进的大国,缺乏自信,处于高度紧张和敏感状态。许多时候则是故意制造夸张的恐怖以维持长治久安。

朱元璋属于边缘人政权。从一个社会边缘人,一个要饭的和尚打拼成至尊的皇帝,地位巨变,但潜意识层里的自卑感无法根除。自卑者疑心重警惕高,缺少理解力,没有宽容的雅量。

越是自卑的专制者越不能容忍冒犯,无意的冒犯也不行,疑似冒犯也不行。有时候为了避免被冒犯,就先发制人,制造冤案。

文字狱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搞历史欺骗。专制主义者大都是历史欺骗主义者,都要隐瞒对自己不利的历史事实。

清朝初期第一个文字狱大案就是明史案。一个叫庄廷鑨的浙江人出资组织编撰了一部《明史辑略》,内有清廷忌讳的内容,例如努尔哈赤曾经担任过明朝干部等,如此犯了大忌。康熙登基第二年查办了此案,杀害了72人,不仅杀了庄廷鑨的家人(庄廷鑨已死),杀了书商,连出版工作人员如校对、刻字、印刷工都杀,甚至连买书的人都杀。有凌迟处死的,有杖毙的。此案还发配充军了几百人。明史案后,清朝统治者又制造了几起与写历史书有关的文字狱。

大兴文字狱的同时,清朝统治者大规模禁书焚书,他们焚书比秦始皇有过之而无不及。在编撰四库全书时,还大量篡改历史书籍和文献。

文字狱还常常用来打击政敌。南宋时枢密院编修胡铨上书反对议和,要求惩办秦桧。秦桧利用文字狱打击胡铨,将其发配到广西。秦桧“自此大兴文字狱,获罪者众”。

文字狱杀害的都是顺民,它警示更多的顺民在正常表达时也要前思后想战战兢兢,它有着阉割思想制造群盲的神奇功效。文字狱对中华民族的戕害巨大,直到今天,许多人仍然习惯说官话套话,害怕犯错误。一些老年人对年轻人的嘱咐还是:不要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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