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165)

毛泽东的这套谋略,充分反映在被许多干部视为是纠偏文件的1943年8月15日〈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中。

“八一五决定”提出“一个不杀,大部不捉”,是毛泽东鉴于内战时期“肃AB团”等极左肃反政策的教训而提出的一个重要方针。毛泽东当然知道当年他自己所作所为的真正动机是什么,只是现在毛泽东的身分、地位已不同于当年,延安的局面更非往昔江西时期的情况可比。眼下,主客观条件均不允许再重演“肃AB团”的一幕,因此毛明智地宣布“一个不杀,大部不捉”,此所谓“过一不过二”也。但是这个新方针的基本前提仍然是肯定有大批特务混入革命队伍,文件强调,“特务是一个世界性群众性的问题”,指出,认识这个基本前提才有可能采取正确方针。

所谓“一个不杀,大部不提”,并非认为运动方向错了,而是着眼于将运动向纵深方向推进。毛泽东解释道,一个不杀——将使特务敢于坦白;大部不捉——保卫机关只处理小部,各机关学校自己处理大部。毛泽东还具体规定了捕人的规模:普通嫌疑分子,占有问题人员的80%,留在各机关学校接受审查;10%的问题人员送入西北公学、行政学院反省机关;另有10%的人员送入社会部、保安处的监狱系统。毛泽东规定,这三类人员要进行交流,即普通嫌疑问题严重者将升格进入二类、一类系统。反之,坦白、交待彻底的特务,也可降到二类、三类系统。

对于留在各单位受审人员的审查和监护,毛泽东也不厌其烦地进行具体指导:一切有问题人员都暂时禁止外出,在延安实行通行证制度,毛泽东并要求,“在一定时候实行戒严”。

精明、仔细、对大、小事都要过问的毛泽东,难道不知道在审干抢救中会发生左倾狂热?他当然知道,而且了解得十分透彻。“八一五决定”中称,在审查运动中,一定会有过左的行为发生,一定会犯逼供信错误(个人的逼供信与群众的逼供信),一定会有以非为是、以轻为重的情形发生。可是毛泽东明知故纵,偏不予制止,执意听之任之下去。“八一五决定”提出,纠左不能太早,亦不能太迟。既然运动已经发生偏差,为什么不立即制止?毛泽东自有一套逻辑:“对于过左偏向,纠正太早与纠正太迟都不好。太早则无的放矢,妨碍运动的开展,太迟则造成错误,损伤元气,故以精密注意,适时纠正为原则”。恰恰由于毛泽东的这套逻辑,才使审干、抢救的极端行为恶性发展,因为谁都不知应在何时采取纠偏行为才谓“适时”,而“抢救”的野马,只有毛泽东才能勒住缰绳,他若不采取明确措施予以制止,谁都不敢,也无权力纠偏。

毛泽东执意扩大审干,精密筹划各种具体方法和措施,他提出审干的正确路线应是“首长亲自动手”,于是许多机关学校负责人就亲自审问“犯人”,亲自动手打入。毛泽东提出要依靠重众力量审干,于是各单位纷纷召开群众大会,造成恐怖的群众专政的声势。毛泽东提出要“调查研究”,拟定有问题与没问题两种人名单,对所谓“有问题的人”要结合平时言行,从其交待的历史资料中找出破绽,对他们进行“劝说”,“质问”,各单位如法炮制,车轮战、攻心战,纷纷上阵。毛泽东声称“愈是大特务,转变过来愈有用处”,表扬“延安几个月来已经争取一大批特务分子,很快地转变过来为我党服务,便利了我们的清查工作”,于是各单位纷纷利用坦白的“特务”进一步检举其它特务,“特务”一串一串地被揭露出来。毛泽东别出心裁,要求“着重注意,将反革命特务分子转变为革命的锄奸干部”——按照共产党的逻辑,“反革命特务分子”与“革命的锄奸干部”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概念,毛泽东究竟是指示“以毒攻毒”,或是暗示“只要为我所用,管他乌龟王八蛋”,语意含混,难得要领,结果是被诬为“大特务”的原中央政治研究室的成全等人,果真被留在中央社会部,转变为“革命的锄奸干部”。

1943年8月以后,在毛泽东有关批评“逼供信”的只言片语的后面,隐藏着深深的玄机。他的面孔是多重的,有时,他会轻描淡写说几句“逼供信”不好,转眼间,他又会说“既然没问题,为什么怕审查呢”,“真金不怕火炼嘛”,毛泽东的“注意正确的审干方针”只是一句空话,他所关心的是如何彻底查整全党的干部。他的目的只有一个:以暴力震慑全党,造成党内的肃杀气氛,以彻底根绝一切个性化的独立思想,使全党完全臣服于唯一的、至高无上的权威之下——毛泽东的威权之下。应该说,毛泽东达到了他的目标,几十年后,当年经历过审查的干部还在说,对他们“教育”最大、使他们得到“锻炼”、真正触及了灵魂的是审干抢救运动,而不是前一阶段的整风学习。

栏目: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