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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养过一条叫莎莎的狗,名字随我小学的暗恋对象,那会儿少不更事,压根不觉得把喜欢的姑娘的名字安到母狗身上有何不妥,私以为这就是secretbonding。
莎莎是只杂种京巴,市值八十,长得身粗腿短娇小可人,瓦刀脸上两只大眼睛含情脉脉惹人生怜。
初次见到莎莎是在柳巷路边的卖狗摊上,那时她身不盈尺浑身雪白,挤在兄弟姐妹里瑟瑟发抖。刚上小学的我很娘炮,凑近一看毛茸茸的几团萌物就寸步难移,我爸拉扯不动我,问了价钱觉得还算公道,干脆大方让我挑选一只。
说来也奇怪,打了透气眼的玻璃盖子一揭开,其他的小畜生照样缩成一团,莎莎却是雀跃不已奋力攀登,踩着一帮骨肉往外爬,顿时鹤立鸡群。我当机立断选了她,抱着她回家的路上她也不安分,一直扭来扭去,我爸我妈都说我眼光好,挑了最活泼的。
回到家把莎莎往床上一扔,等着看她活蹦乱跳,却不料这货闻了闻我床单,就势一蹲。
原来活泼是假象,尿急才是她表现突出的主要原因。
也就是那会儿我了解到了母狗撒尿是蹲着的,一点儿也没有公狗翘起一条腿金鸡独立的潇洒。
那会儿小区里养狗成风,而且不像现在对狗的品种这么挑剔,中华田园犬也能在遛狗大军里占据一席之地,见着萨摩耶敢耍流氓,名犬的主人也不会趾高气扬一脚踹开,端的是贫贵和睦相处英雄不问出身。莎莎虽然是杂种狗,但胜在面相可人,在小区的孩子里拥趸众多,我沾了她的光,可以随意撩逗院里长得可爱的小姑娘,常是姑娘摸狗头我摸姑娘头,和乐融融。
莎莎虽不是名种,对食物却挑剔得紧。火腿肠只吃双汇王中王,馒头则必须是太钢东门卖的西安罐罐馍,其余同类食品则从来都表现出不屑一顾,批发市场买来的廉价肉肠莎莎不碰,为了节约最后都喂了我。想必她前世也是富家纨绔或是千金小姐,可惜投狗胎进了我家破落户的门。莎莎最不符合狗的特征的一点是从来不爱啃骨头,磨牙都拿我的脚趾练习,不知是不是我脚上腥膻气比酱肉骨头重。
有段儿时间我对莎莎伙食比我好颇为忿忿,总慨叹世态炎凉人不如狗,我爸一句话打消了我的执念:“她就活短短几年,你和狗争有意思么?”
确实,狗生苦短,当及时行乐。
从此我对莎莎更为宽厚,把她惯得混世魔王一般,肆无忌惮在我床上上蹿下跳,跳上饭桌叼了中意的食物就跑,稍微晚遛一会儿,就示威般当庭撒尿,还扬着小脑袋挑衅。对此我全都容让,所有不满怨怒化作一声长叹:“反正你也没几年好活了。”奈何莎莎听不懂,眼里也看不出丝毫凄凉的意味。
我从小就是宅男,宁愿在家里翻出女权主义著作《第二性》来索然无味地硬逼自己去看,也不愿下楼活动。可是莎莎却有一颗放荡不羁爱自由的心,我要是拒绝按时遛狗,她就以各种方式示威,大小便还好解决,卫生纸一收拾喷个空气清新剂了事儿,可是耐不住她跟我脚趾头过不去。平常磨牙她还有分寸,浅尝辄止还带着别样的柔情,叫我下楼可就有点儿不生吞了我不罢休的气势,让我忍痛不过只能带她出门。
我们家狗权大于天,从小莎莎就没栓过链子,这货也争气,在家里撒泼耍赖,出了门见谁都一脸温静贤淑三从四德的小媳妇儿样,也没谁家孩子怕她。不过莎莎有一点儿不好,喜欢跟陌生人跑,越是貌美窈窕的姑娘越跑得欢,怎么喊都喊不住。我那会儿上小学,扎羊角辫婴儿肥的大眼睛小女孩儿比那些扬柳婀娜摇曳生姿的大姑娘看着顺眼的多,一点儿也没有野原新之助的觉悟,所以每逢莎莎引逗着美丽姑娘俯身爱抚的时候都觉得格外不耐烦,只恨不得在莎莎身上贴张“闲人勿碰”的标语,现在想想,才悟出莎莎一片良苦用心来。
除了爱跟漂亮姑娘跑,莎莎还很信奉有奶就是娘,给点儿吃的就能骗走,没被附近的小饭馆抓去做了狗肉滋补锅也算是她气运不凡。有次我爸领着我和狗一起到离我们家一公里远的地方吃早餐,饭店老板娘看莎莎可爱,扔了俩肉丸子给她,这一下可惹下了麻烦。等结账走人,莎莎缩在饭桌底下任凭我爸连哄带吓打死不出来,眼睛直勾勾盯着老板娘,直把她想象成了一颗大丸子。我爸气不过,挥手招呼我:“走,不要她了。”
我也是怂,不敢忤逆动不动大发雷霆的父亲,只能一步三回头随着我爸出了饭店门儿,莎莎瞟都不瞟我们一眼,还是含情脉脉看着老板娘,生怕肉丸子跑了。
一直走回家,莎莎都没跟上来。
我爸生了闷气,坐在客厅抽烟,我想跟他说“她能活几年,你跟狗置什么气。”可是生怕我爸恼羞成怒把我也踢出门去。
过了三四分钟,正在坐立不安的时候,楼道里响起了挠门声。
我欣喜若狂打开了门,莎莎如飞般蹿进了门,跑我爸跟前嘴一张,吐下了一颗丸子,小尾巴摇个不停。
那神情,竟是在邀功。
一公里路,我家还是五楼,也亏得她自己找了回来。
现在想想,不由人不疼爱这个小畜生。
莎莎讨好人的本事还不止于此,我爸脾气大,我上小学的时候三天两头挨打,受了委屈我妈也不管,只能自己一个人钻回卧室灰溜溜学习,争取表现良好能少挨点儿揍。莎莎平时折腾人,也不怎么粘我,可每次我挨打受气她都会颇为贴心地拿小脑袋顶开门小心翼翼地看我情绪如何,要是我招呼她一下,就一歪一扭跑过来,趴伏在我脚上,也不会跟我脚趾头过不去,就那么卧着。
总觉得她是在以她所认为有效的方式安慰我。
狗忠猫奸,倒也不是妄语。
莎莎老去之前,我总觉得衰老是看不见的。
尤其一条狗,满面的毛,扒开都找不到皱纹,所以我觉得就算莎莎作为一条狗活不了多少年月,也必然是一生活蹦乱跳,然后突然有一天正撒着尿或是吃着火腿肠就羽化飞升。
然而想象和现实总是有不小的差距,莎莎的衰老虽然缓慢,却也让人偶尔觑见一些征兆。
首先是眼屎增多,本来莎莎算是个眉清目秀的小姑娘,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眼角下开始出现两道黄斑,黏在脸上怎么抹也抹不干净。我开始还尝试给她用了滴眼液,结果莎莎对这东西过敏,被刺激得狂叫不止,声音那叫惨绝人寰,我也只好作罢。虽然我是个外貌党,可是对自家狗的相貌我没什么要求,也就没多在意。可叹小区里那些本来对莎莎爱不释手的姑娘们都以貌取狗,发现莎莎发色泛黄,眼屎横流之后,都对她爱搭不理的,莎莎在院里跑来跑去再没人跟屁股后面粘,显得有点儿落寞。
慢慢的,莎莎变得不喜欢活动了,身子一天天发沉,我当是这货伙食太好,脑满肠肥好吃懒做,就每天催着她跑动,停下来就屁股上给一脚。莎莎开始还呜咽一声回头看我一眼表示委屈,到后来就成了滚刀肉,任凭踢打不肯挪步。
还好莎莎胃口还成,年轻时挑剔,老来也不忌口了,喂什么吃什么,就是有时喂错了东西会干呕,佝偻着背一抽一抽,看着都替她难受。
有天带她出去遛弯,莎莎死活不愿下楼梯,无奈之下我只能抱起她往下走,走一会儿觉得胸前一热,暗叫一声不好,撒手把她扔在了地上。
果然一身都是她黄色的尿渍。
莎莎抬头看着我,那眼神儿丝毫没有不好意思,倒是有点儿戏谑。
我正想踢狗日的一脚泄愤,却突然想起我爸早先劝我的话:“她就活短短几年,你和狗争有意思么?”
满腔愤懑顿时化作心酸,确实,这条被惯坏了的蠢狗,没几年可活了。
我也没再抱她,自己上楼回家换了衣服,一开门,发现这货蹲在门口,尾巴摇得比少女时代还要殷勤。
这么懒还自己爬楼梯,想必是知道得罪了我,怕我弃之不顾吧。
我拍了拍她脑袋,把她领下了楼,不知道为什么,这天她倒是又有了几丝活泛气儿,走道上撒丫子冲在前面,冲一会儿还回头向我跑,生怕我跟丢。
最难得的是追漂亮姑娘这个嗜好她居然又捡了起来,看到一个身段窈窕的姑娘,莎莎义无反顾地冲了上去,在人家脚跟前来回穿梭使绊子,我怎么喊也喊不回。
那姑娘低头看了她一眼,也许是看她满身黄毛有点儿脏,也许是闻到了刚刚她留在身上的尿骚味,并没有像从前莎莎常常经历的那样蹲身去抚摸她,而是厌恶地快步走开了。
莎莎可能还等着姑娘爱抚呢,看到她加快脚步,一时有些茫然,回头看来我一眼,像是征询我意见要不要继续追。
我心里难受了一下,走过去,轻轻给了莎莎一脚:“走吧,回家。”
渐渐的,莎莎的好胃口也没有了,平日里难得吃点儿整东西,馒头得掰特别碎,蘸了菜汤才肯下口。
至于骨头,她从来就没喜欢过。
我还想着,不知道她这么短的生命什么时候终结,要是她哪天不在了,我该以什么方式凭吊这条狗,要不要没出息地为这小畜生哭一场。
可是一天放学归来,莎莎莫名其妙就不见了。
我去问我爸:“狗呢?”
“送人了。”我爸轻描淡写丢给我仨字。
这么大人了,真相是什么还不心知肚明么?有必要骗我?我心里一空,不屑地撇嘴。
终于,我养的狗莎莎,还是放弃跟人类长相厮守,回她的家乡大汪星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