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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小产权房几无转正可能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中,关于土改的关键词有两个:首先是土地流通,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其次是集体用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按照现行的土地制度及法规,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相比,前者历来“低人一等”,因无法上市流通,从未真正体现过自身价值。

既然容许流通,且同权同价,那么全国各大城市现存的小产权房能否转正,就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在三中全会召开前,国务院研究中心的383报告,就明确提出小产权合法化的建议。市场因此闻风而动,在北京、深圳等城市,小产权房在此期间销售火爆、量价齐升。长久以来,小产权房因为建设在集体用地上,无法取得合法身份,长期处于地下生存状态。但由于价格低廉,一直受到城市中低收入阶层者的青睐,可谓“野火烧不尽”。

但三中全会土地改革能否让小产权房“春风吹又生”?就在大众普遍看好小产权房转正前景时,国土资源部、住建部24日联合召开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问题会议,部署小产权房整治工作,对在建、在售的坚决叫停,依法查处,并要求各地方政府全面、正确地领会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措施,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

集体土地分为三种:耕地、宅基地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在百姓眼里,既然文件指出集体土地未来可流通,那么现如今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早晚要被转正。但是在政府眼中,未来能够流通的仅仅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而且要符合城市规划和用途管制,因此建设在耕地和宅基地上的小产权房不但违法,更不能上市流通销售。而现有法规规定集体建设用地用途有厂房、商业和旅游设施,并无住宅用途,因此叫停小产权房合法合理。

公说公的,婆说婆的,大家都有理。小产权房究竟前路如何?真正是雾里看花。支持小产权转正者,认为小产权存在即合理,小产权在各大城市遍地开花就说明其存在符合国情,错不在“小产”而在于土地制度自身有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打个形象比喻,没有户口不是孩子的错,而是户籍制度出了问题。

小产权房一旦合法化,势必会对现存的商品房市场产生极大的冲击。因此一旦实施,反应最激烈者当属开发商了。目前素有房地产“大炮”之称的任志强在回答小产权房合法化问题时,就十分愤怒地表示,允许其合法化,就是允许违法行为合法化,小产权永不可能合法化!市场经济必须遵守契约,这和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一个道理。

双方观点严重对立,一幕小产权版“无间道”正在上演。据中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主任党国英估计,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约有18万平方公里,这个面积是全国城市建成区面积的三倍。我们不妨客观分析一下,一旦小产权合法化口子打开,会出现何种后果:首先是商品房市场受到冲击,房价出现一定幅度的下跌;其次是对于土地储备量巨大的开发商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不少地产公司会因此破产,行业面临洗牌危机;第三是地方政府土地收入大减,甚至会波及土地出让价格。

综上分析,小产权转正,只能说是“长路漫漫”,体制不改,转正几无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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