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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为何总能“合法致富”

山西国企老总家被劫千万,纪委认定84万元违纪。2011年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白培中家中遭抢劫,其妻报案称被抢财物300万元。随后,有人说白培中家中被劫近5000万元。法院确定的抢劫财物金额为1078万元。据有关方面查明,其有84万余元财物涉及违纪。经山西省纪委研究并报请批准,决定给予白培中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两名抢劫者罗从军、李端亮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12月14日《北京青年报》)

整个事情简直就像是一幕荒诞剧。劫匪在官员家抢了上千万,官员老婆报警只报300万,她究竟是心虚还是脑子有病?劫匪在官员家里随手一拿就是一千多万,该同志到底有多少钱呀?“相关部门”只查这被抢的一点点钱,难道就没有顺藤摸瓜,查查官员及其亲属还有没有其他财产、国外银行还有没有巨额存款?即便如此,也只确认84万余元财物涉及违纪,也就是说,其他近千万元都是“合法收入”。我很好奇:作为国企的老总,他的合法收入究竟有多高,竟能轻易跻身一方豪富?为答惑释疑,能否请“相关部门”公示一下白培中的工资收入明细?——当然,这种可能性不大,已经有不少公民申请公布某些官员的工资,都遭到了驳回。这年头,官员的工资也成了“国家机密”。都说官员(包括国企管理者)是公仆,我们是主人。可我们这些做主人的,却连给仆人发多少工钱都不自知,是不是很窝囊?更荒诞的还不是故事的开始和过程,而是故事的结局:劫匪“死啦死啦的”,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而官员却仅仅是“留党察看一年”。即使只有84万违纪,这也不是个小数目吧,多少老百姓辛苦一生也挣不到这个数儿。“留党察看一年”算个什么处罚呢?估计跟“罚酒三杯”和“挠痒痒”差不多。难道“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的“历史定律”再次重演?劫匪哭了,官员乐了,我们只能哭笑不得,尽量保持“情绪稳定”。否则一旦做错点什么说错点什么,等待我们的恐怕绝非“留党察看一年”那么简单,而很可能的是“维稳”的大棒和推土机。

此前一天,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副局长周锡开拥亿元住宅”事件终于有了后续报道: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纪委通报,顺德区公安副局长周锡开两处房产的占地面积和价值与网络反映不符,资金来源不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其妻已移民菲律宾,他们的第二个女儿在香港出生,未在国内入户。计生部门称,周锡开夫妇不适用广东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很显然,在顺德区纪委看来,公安副局长周锡开的巨额财产也没有任何问题,属于“合法致富”。老百姓或网友举报官员巨额财产不明,“相关部门”亲自跳出来“还官员一个清白”,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很多,并呈日渐增多之趋势,在此不再一一列举。我所奇怪者:为什么那么多官员“先富起来”?难道“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就是针对部分官员而言?国家未富、人民未富,官员却已大富特富,究竟是可喜可贺,还是可悲可叹、值得警惕?官员在致富的过程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以公谋私的行为?官员总能“合法致富”,并且富得离奇、富得触目惊心,是否又意味着这个“法”存在漏洞?如果不承认“法”有问题,那么只能有一种可能——“法”的执行出了偏差。关键在于,即便“法”有问题或“法”的执行出了偏差,我们普通老百姓(我们不配称“公民”)又能怎样?话语权和“最终解释权”都早已被集中、被垄断、被专政、被“枪杆子”,我们只好胆战心惊徒唤奈何。人生病了尚有药可医,如果体制病了,除了动大手术刮骨疗毒别无出路。别装模作样趴在河里摸石头啦,抬起尊头看看天看看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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