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防部长赫格塞斯近日公开反驳《纽约时报》关于美军伤亡的报道,批评其“断章取义”“挑数字做新闻”。双方各执一词,再次引发舆论关注。
面对这样的争议,最理性的做法不是先站队,而是先问一个最简单的问题:
证据在哪里?
《纽约时报》认为,五角大楼没有向公众完整披露有关袭击和伤亡的信息,因此提出严厉批评。
五角大楼则公开否认这一指控,认为报道断章取义、选择性使用数据,并否认存在所谓隐瞒。
对于普通公众而言,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时候,与其急着判断谁对谁错,不如先判断另一件事:
支持如此重大指控的公开证据,是否已经足够?
这是一个分量极重的指控。
因为一旦成立,影响的不只是一次新闻报道,而是美国军方乃至政府的公信力。
正因为结论如此重大,人们自然期待看到同样分量的证据:例如内部邮件、会议记录、明确指令,或其他能够让公众独立核实的原始材料。
然而,截至目前公开能够看到的资料,至少还不足以让普通读者自己完成这样一条证据链。
这并不是说《纽约时报》一定错了,也不是说五角大楼一定没有问题。
而是说,如此重大的结论,应当建立在同样扎实、能够公开检验的证据之上。
战争环境本身就比一般公共事务复杂得多。伤亡统计、信息核实、家属通知、作战安全、情报因素等,都可能影响信息公开的时间与方式。这些都是战争中客观存在的情况,也是世界各国军队普遍需要面对的问题。
如果有人要求军队像现场直播一样实时公布自己的每一次损失,也许最满意的不会是公众,而是敌人。
正因为存在这些客观可能性,如果有人进一步主张军方存在“故意隐瞒”“刻意扣住信息”等行为,就更需要拿出能够排除这些合理解释的证据,而不能直接把结果推导为动机。
新闻调查当然可以引用匿名消息人士。
事实上,许多优秀调查报道,都是从匿名线索开始。
但匿名消息源的价值,是帮助记者找到证据,而不是代替证据。
真正经得起时间检验的调查报道,最终依靠的仍然是文件、录音、邮件、会议记录等能够独立核实的客观材料,而不是一句“据知情人士透露”。
因为结论越重,证据就越不能缺席。
其实,这不仅是新闻学的问题,也是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
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一种逻辑:先提出一个严重指控,再要求对方不断证明自己没有做过。
解释完第一件,再解释第二件;解释完第二件,又出现第三件。最后,讨论已经不再是寻找事实,而是让被指责的人陷入无止境的自证。
现代法治之所以强调“谁主张,谁举证”,正是为了防止举证责任被悄悄转移。
因为提出指控的人,应当负责证明自己的结论,而不是要求别人不断证明自己的清白。
这一原则,对媒体同样适用。
五角大楼拥有世界上最完整的信息系统之一,有新闻办公室,有法律团队,有发言人,还有国防部长亲自公开回应。即便如此,它仍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回应报道、解释统计方式和新闻发布流程。
如果对象不是五角大楼,而是一家只有几十名员工的小公司、一个公益团体、一所学校,甚至一个普通人,他们又有什么能力与一家拥有巨大传播力的全国性媒体对等交锋?
真正令人担心的,并不是这一篇报道本身。
而是如果“重大结论可以先于充分证据”逐渐成为一种习惯,那么面对影响力巨大的媒体,被报道者很容易陷入一种“无限自证”的困境:提出指控的一方越来越轻松,而回应指控的一方却不得不持续投入时间、资源和信誉去解释。
我们当然希望媒体监督政府,也需要媒体揭露真相。
但媒体本身,同样应当接受举证原则的约束。
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有十分证据,说十分话。证据能够走到哪里,结论就应该停留到哪里。
因为媒体拥有的不只是话语权,更是一种能够影响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乃至普通人声誉的公共权力。
权力越大,责任越重;影响力越大,举证责任也越重。否则,今天需要不断自证的是五角大楼,明天需要不断自证的,就可能是任何一家小公司、任何一个社会团体,甚至任何一个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