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下旬,摆脱中共魔爪的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飞抵台湾,实地体验台湾的民主与自由。国民党冷待,民进党欢迎。
6月26日,陈光诚拜会民进党主席苏贞昌,决定合作在台湾立法院推动“中国人权听证会”,邀请中国维权人士来台听证。会后,陈光诚表示:“相对于台独来讲,我更支持一国两制”,“自决权已经写在国际人权宪章里了,但是独的概念在台湾已经过时”,颇为出人意表。他进一步指出:“一国两制概念必须由人民决定,不是由当权者决定,而且是一套活的制度,例如长江以南可让人民投票决定接受自由或专制制度,如接受自由制度,就长江以南一个制,长江以北一个制;三年后再以黄河为界再投票;若最后只剩北京,其他地方都接受自由制度,那就把北京划一个圈”。
接着,他在27日到笔者的母校台湾大学参观,走访台大精神指标“傅钟”,到陈文成命案事发处,倾听人权故事,并且参加另一新书发布会。他在受访时强调:“统也好,独也好,都只是一种说法,人民绝对拥有决定政权的权利”,而且无论何时,“人权都高于政权和主权”;中共政权的“维稳”暴政,已让中国几乎回到文革时期;香港中联办实际上已变成“香港党委”,香港处境岌岌可危。他认为“一国两制”是指“不要一制”,只要更多地方实施“两制”,未来就可能将北京“划个圈”;中共所说的“一国两制”是中共提出的虚假概念,真正的“一国两制”“是老百姓说了算,不是当权者说了算”。
笔者认为:陈光诚先生对人权、主权、自决权、香港政情,还是具有相对清晰的理解,体现其对宪政民主的向往。笔者也相当认同他能虚心聆听在台湾历史中胸怀自由民主精神的傅斯年和陈文成二人的故事。睽诸他在中国内地教育、信息和际遇的局限性而言,委实难能可贵。况且,他在国内矢志维权,身体力行,无私奉献,虽受挫犹未悔,虽受困犹力争,笔者无意苛评。然而,对于他“支持一国两制”和“台独已经过时”这两点意见,笔者还是有些想法跟大家分享。
不论当权者如何处理内政与外交关系,恐怕大家都必须承认一个客观现实:台湾人民和土地从来没有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中国共产党统治过任何半分半秒。自1949年起,在台、澎、金、马土地上,只由一个政府持续、有效、独立统治着,它名叫中华民国政府。台湾独立已经在当年完成。自1996年起,中华民国政府终于取得了人民主权和宪政民主的正当性,成为了这片土地上人民的正当、合法、民主、独立政府,进一步实现台湾民主独立。换言之,台湾独立是客观现状,不是尚未实现而要追求的目标。即使有人矢口拒绝承认台湾独立,但也改变不了台湾早已独立的客观事实,俨如有人不承认地球是圆的,也永远无法改变地球是圆的客观事实。目前剩下来关于台湾政体的问题是:要不要改名(或称正名)的问题、要不要跟中共政权联盟、联邦、邦联或统一的问题(全都涉及改变目前宪政秩序),以及要不要争取更多国家承认中华民国政府的问题,而不是要不要追求独立的问题,也不是要不要追求自决权的问题。有了上述认识,我们就会明白台独是现状,从来没有过时与否的问题,只有愿不愿意坦白承认的问题。
正是由于陈光诚先生暂时仍然缺乏上述在台湾社会中近乎常识的见解,才会出现“独的概念在台湾已经过时”这类怪异论述,有待反思和改进。如果有了“台独是现状”的认识,但却依然认为“相对于台独来讲,我更支持一国两制”,那问题可大了。他所说的“一国”究竟是指“一个政府”抑或“一个政治联盟”?既然他主张“一国两制概念必须由人民决定”,那么如果台湾人民决定不要“一国两制”,既不要“一个政府”,也不要“一个政治联盟”,只要“一个民主、独立的台湾政府,不跟中共政权有任何隶属或联盟关系”,他还会支持台湾人民的决定吗?更重要的是,他本人是否依然会继续背逆台湾主流民意而坚定支持必须改变台湾宪政现状才能达成的“一国两制”?如是者,如此改变台湾宪政现状去实现“一国两制”,究竟将会由谁拥有设计整套制度的多数话语权和最终决定权?13亿中国人民加上2300万台湾人民?究竟谁是台湾土地上的主人?带给台湾人民的,究竟是利益,抑或灾难?期望陈光诚先生能作更加细致的反省和思考。
即使笔者比照民进党政策会执行长吴钊燮先生的说法,而对陈光诚言论作出善意理解,愿意“同情地理解”陈所指的“一国两制”并非论述两岸关系,而是论述中国内部,笔者认为还是有值得深究的余地。陈强调“一国两制是一套活的制度”,而这里所讲的“活”,竟然是指长江以南、黄河以南等地循序渐进,先后逐步表决要民主还是要专制,最后在北京“划个圈”,由地方包围中央,最后让中共政令不出中南海。问题是:一、中共怎会如此主动放让全国各地政权?如不要中共主动放权,公民社会有无现实机会自发举办这类表决?如不先推翻中共专政,行吗?二、怎能如此分地先后实行?决定先后的标准何在?为何北京市民排在最后?为何不同时遍地开花?三、公民表决要民主抑或要专制的做法,本身就已自相矛盾,因为行使公民表决权本身就是等于支持民主,反对专制,因而上述议题根本没有接受表决的资格。真正的公民表决,只能涉及各种不同民主制度之间的选择(内阁制或总统制、单一制或联邦制、地方自治分权的程度等),以及在定期执政的政党或领袖之间的选择。换言之,先要否定、动摇和粉碎中共一党专政,才有各地公民表决的自由和现实可能性,而“一党专政”在逻辑上绝不可能反过来成为公民表决的选项之一。吃饭好,还是吃粪好,是不值得表决的。因此有识之士接下来的首要工作是培养中国理性、自由、民主、法治、勇毅、信任、互相尊重彼此人性尊严、追求真善美的公民社会力量,以及终结中共一党专政,中间根本不需要所谓“一国两制”、“先南后北”和“北京划个圈”这类不切实际和毫无意义的过渡阶段。
综上所述,笔者无意质疑陈光诚先生为中国内地弱势人士奋斗努力的血汗和贡献,以及他对民主、自由、法治、人权的尊重和热诚,但深感他对台湾历史、民情、政情、政体的理解,还有许多值得加强的空间,而且对“一国两制”的迷思和“先南后北划个圈”的幻想,更有值得深彻反省的余地。昔日混沌不明,来日迷途知返,过则勿惮改,一切未为晚也。毕竟,独立自由民主的台湾是中国民主化的助力,自由民主的中国则是台湾安全的重要保障。欢迎陈光诚多来台湾访问,互相学习。正如他所说,“我用两个字形容,可以说是排毒,自己把身体当初吸收的毒素向外排解。环境变了,思考也变了,环境的变化会让学生开始思考民主自由与如何选择,这是非常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