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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孟和的两篇短文

陶孟和是中国社会学的奠基人。1914年留学归来后,他担任北京大学教授。《新青年》创刊时,他是主要撰稿人之一。在他的提议下,《新青年》开辟了“社会调查”专栏,目的是“既要了解我们社会的长处,又可以找到社会的弊病。”

1920年8月,陶孟和与胡适、蒋梦麟、王征、张祖训、李大钊、高一涵等七人联名发表《争自由的宣言》。1922年5月,胡适创办《努力周报》时,他与胡适、蔡元培、丁文江等16位学者共同签署了《我们的政治主张》。1924年年底,《现代评论》在北京创刊,陶孟和仍然是主要撰稿人之一。

第二年4月18日,陶孟和在该刊发表文章说:人有自认为全能全知的吗?我想除了最狂妄最无知的人以外,没有敢这样自认的。能力越大的人,越觉得自己能力微小。知识越高的人,越觉得自己的知识有限。但是也有人认为自己全能全知者,他们凭借特有的权力,无视他人存在,一意孤行,为所欲为,这就是言论不能自由的根本原因。

陶先生还举例说:假如邻居在你的门前倾倒垃圾,你还可以与他理论;倘若那个倒垃圾的是政府官员,你要是批评他,就可能被扣上防害公务的罪名。

紧接着陶先生分析说:第一,政府的职能是维护社会治安,但维护社会治安决不能成为强迫人民服从的借口。第二,政府首脑也是普通人,他们或许有特别的知识或高人一筹的本领,但他们并没有长着三头六臂,也不是无所不能的神仙。第三,当今政治已经进入一个分工越来越细的时代,这就更不是少数官员能包办的事情了。

在这篇文章中,陶先生还反复强调:政府是由人而不是由神组成的,所以政府犯错误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现代社会的政治结构和文化团体都是为人民发表意见而设置的。政府有过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了过错不肯承认,不允许批评。不认错不仅会给人民带来危害,还使政府丧失改正错误的机会和长期存在的可能。文章的结论也很精彩,只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在这里不便引述。

同年5月30日,陶孟和还发表了《我们为什么意见不同?》。文章说,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同的意见,当然非常美妙,但实际上这是永远也不可能的。人与人之间有不同意见,首先是由于“人的禀质不同”,比如对于日落的景象,乐观者会有“夕阳无限好”的感慨,悲观者却会有“只是近黄昏”的哀叹。再加上所处的环境不同、所受的教育不同、每个人的利益不同,要想让大家意见一致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政府的作用,应该是为所有的人提供发表意见的机会,让每一个人都有实现其愿望的可能。这也是政府存在的理由。

最后想说的是,十几年以前,我曾经“考”过某省级单位社会学所的负责人,他居然对陶孟和一无所知。可见所谓学术带头人,究竟是什么水平。

202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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