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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众志黄之锋 批惩教署投诉机制失效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峰(中)与多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指责惩教署投诉机制失效。(美国之音汤惠芸)

去年8月因为重夺公民广场案,被上诉庭改判实时入狱的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最近联同多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召开记者会,批评负责管理监狱的惩教署投诉机制失效,使很多囚友在监狱遇到不公平待遇时投诉无门。议员批评惩教署投诉机制只是“自己人查自己人”,争取成立独立的“监惩会”,希望香港的监狱管理与国际接轨。

去年8月入狱的黄之锋,因为当时未满21岁,被分配到壁屋惩教所少年犯囚室,他曾经因为折叠毡席被惩教署职员认为不合标准,遭职员以粗口辱骂。黄之锋表示,当日同层有其他囚友折叠毡席不合标准,但只有他一人收到警告信。

黄之锋指惩教署投诉机制黑箱作业

黄之锋表示,事后他在壁屋惩教所与惩教署投诉调查组会面,就他被粗口辱骂事件作出投诉,有惩教署职员曾经劝告他撤回投诉。

去年10月他满21岁后,转到东头惩教所。黄之锋表示,他抵达东头惩教所的时候,被保安人员要求他脱光衣服、赤裸蹲在地上抬头接受问话超过3分钟,其间他要求穿回衣服及站起来再接受问话,保安人员也不批准。

黄之锋表示,他出狱之后就“粗口辱骂”及“赤裸蹲地问话”两宗事件,向惩教署作出投诉,获惩教署回复两宗投诉也不成立。黄之锋表示,就壁屋惩教所被职员粗口辱骂事件,他向惩教署作出上诉,认为惩教职员行为失当,在整个投诉及上诉的过程中,黄之锋质疑,惩教署的投诉机制“黑箱作业”,甚至留难投诉人。

黄之锋说:“其实在整个过程里,可以见到惩教署的做法有多么”黑箱“,即是正如大家都知道,打官司控辩双方最基本大家都有口供看,但是当惩教署表示我的投诉不成立之后,我去信要求惩教署提供他们向惩教职员以及在囚人士所录取的口供,一开始惩教署就是回复由于相关数据涉及第三者的个人资料,所以不能够提供。”

向小额钱债审裁处提出民事索偿

黄之锋表示,惩教署以个人资料为理由,留难投诉人不提供相关口供资料,但经过追查后才透露,可以填写个人资料查阅表格,去查阅相关投诉的口供纪录,他认为惩教署处理投诉的程序不够公开透明。黄之锋强调,两宗不成立的投诉,他会上诉,以及向小额钱债审裁处要求民事索偿。

黄之锋说:“就壁屋惩教所惩教人员行为失当,和东头惩教所惩教人员滥权,以及侮辱尊严,要求我”不穿内裤,蹲在地上抬高头3分钟接受问话“,我就着这两个投诉都会上诉,我想在东头惩教所的经历,证明其实惩教机制,竟然是问惩教署的职员有没有发生这件事,惩教署的职员说没有,然后投诉就不成立了,就着这个我会进行小额钱债处的民事索偿。”

就东头惩教所被保安人员要求脱光衣服、蹲在地上接受问话的侮辱性对待,黄之锋上星期一(7月9日)向小额钱债审裁处提出民事索偿,希望有机会以索偿人身份,在法庭公开盘问相关的惩教署职员。

惩教署5年只8宗投诉证明属实

黄之锋认为,搜身时被要求赤裸可理解,但接受提问时受此对待他认为是职员“滥权”,但事发地点并没有装设闭路电视。他又批评惩教署投诉机制失效,使很多囚友在监狱遇到不公平待遇时投诉无门。

黄之锋说:“这次作出两个投诉的结果,得出的结论就是,原来(惩教署)职员说没有这个事情,然后就说那个事件没有发生,如果职员说没有的话,所有的指控就可以不成立,这个就是它们(惩教署)投诉调查组的运作方法。”

黄之锋表示,翻查惩教署年报,2013至2017年5年间,惩教署投诉调查组展开调查的个案总数有576宗,获得通过调查的总数有543宗,但被惩教署“证明属实”的只有8宗,绝大部份个案调查结果为“无法证实”、“并无过错”、“终止调查”、“无从追查”等。

惩教署回应黄之锋投诉虚假

黄之锋上星期六(7月14日)在社交网站贴文表示,收到惩教署电邮回复,他投诉东头惩教所职员要求他“赤裸蹲地问话”,被分类为“虚假”,他形容是匪夷所思,“想不到,只要被投诉人(惩教署职员)声称事件没发生过,委员会便会视作‘投诉虚假’”,就定性投诉人欺骗署方或捏造事实。

至于壁屋惩教所“被粗口辱骂”的投诉不成立,结果为“无法证实”,黄之锋表示,“我大概能够明白当中的思路,也就是所谓证据不足。”

张超雄指惩教制度出问题

关注囚权问题的工党立法会议员张超雄表示,从黄之锋的经验看到,一名在囚人士在监狱、或者离开监狱之后,要投诉在监狱中遇到的不适当处理、甚至可能是虐待,是多么艰难。

张超雄表示,黄之锋在监狱遭受的两个投诉个案的经历,绝对不应该出现,就算以黄之锋一个公众人物,在投诉时都会遇到这么多阻挠,反映惩教署整个制度出现问题。

张超雄说:“‘惩教’的整个制度,当然我们明白它要‘惩(罚)’,也应该要‘教(导)’,但是第一‘教’极少,第二‘惩’不可以脱离一般我们文明社会愿意接受的‘惩’,我们在过去无论议会或者在我们探访里面,的确是听到不少一些虐待,一些完全是不人道的处理,我们觉得惩教署不可以这样继续运作下去。”

争取立法成立独立监惩会

张超雄表示,目前香港没有独立调查及监察惩教署运作的机构,只有太平绅士大概半年一次到访监狱,他质疑太平绅士探访监狱只是“被安排”,因为交通工具往往通过政府部门安排,惩教署可能预知有太平绅士巡视。

张超雄引用英国的例子,争取在香港立法,成立独立的“监惩会”,希望香港的监狱管理与国际接轨。

张超雄说:“所以这些监察,就算有第三者(太平绅士)监察,根本我们觉得是‘一场戏’,我们见到外国往往有一些独立的监察团体,譬如在英国它有两个政府部门,一个专门去视察监狱的政府部门,是独立于惩教的系统的,另外一个是申诉专员,专门为监狱或者其他拘留设施,而去调查这些投诉的一个申诉专员,这两个部门均由政府提供资源,也有法定的权力。”

倡效法英国监察监狱运作机制

张超雄表示,英国还有一群没有法定权力的志愿人士,可以随时去探访监狱,英国律政部门允许他们拥有监狱的钥匙,他们随时真的可以不用任何通知去探访监狱。

张超雄认为,英国的志愿人士制度比香港的太平绅士探访制度好得多,他又希望争取立法成立类似目前“监警会”的“监惩会”有独立调查权。

议员指惩教署自己人查自己人

曾经担任“监警会”委员6年的立法会议员梁继昌表示,“监警会”的全名是“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在2009年成立,但是监警会是无权接纳市民针对警方的投诉,因为监警会的运作只是覆查警察投诉科的个案,市民要投诉警察,其实要到警方的警察投诉科。

梁继昌表示,监警会的法定权力有限,但总比目前惩教署的投诉机制“自己人查自己人”好一些,他又表示,明白囚友要在密封的监狱环境中,搜集投诉个案的证据有困难。

梁继昌说:“但是(监警会)也比现在张超雄和黄之锋所形容的好,惩教署真的是内部的‘自己人查自己人’的一个部门。但是我看到的情况就是,其实很多时候在惩教署那些囚友的投诉,很多时是缺乏一些证据,即是为甚么这么困难呢﹖因为在一个密封的环境之下,大家可能有各自的说法。”

邵家臻指香港囚权未达国际标准

社福界立法会议员邵家臻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他2016年当选立法会议员以来,一直关心囚权问题,包括虐囚的问题,他认为香港惩教署对囚友的保障未能达到国际人权保障的标准。

邵家臻说:“我们常常说,法庭是惩罚囚友失去自由,并不是失去尊严,囚友都是人,所以我们收集了我们过往可能见个100个左右的前囚友,他们不断告诉我们知道,在不同的年代、在不同的监狱,同样遇到不同的虐待的情况,包括是被打和凌辱,我们以前也透过媒体不断说这方面的问题,接下来我们会将这个问题推向国际,让国际关注香港囚友在监狱里面被虐打的问题。”

邵家臻表示,除了虐打的问题,囚友在监狱里面无论是吃饭、学习甚至衣着都有问题。例如华裔囚友一定要吃中餐,不能够偶然选择吃西餐;学习的技能亦不一定能够与社会接轨,例如在监狱学车衣,对囚友重获自由后找工作帮助不大;而衣着等方面,由于物料要防止撕开作自杀或者其他用途,因此缺乏保暖功能。邵家臻表示,希望争取“惩教”的待遇对囚友出狱后有真正的帮助。

过去两年过百名抗争者入狱

邵家臻表示,他当选立法会议员之前,担任外展社工出身,关注囚权的时候,仍然未有黄之锋、罗冠聪、周永康及梁天琦等,13+3及旺角冲突的抗争者入狱,他表示,过去两年短时间内有超过100位抗争者入狱,对惩教署职员带来一定的影响。

邵家臻说:“现在不是说一个前特首曾荫权,或者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也就是百年难逢一遇的囚友,不是说这种,而是在短时间内有13+3,甚至乎有118个在占中及不同的运动里被捕的社运人士入狱,社运人士进去监狱后是囚友,社运人士本身的背景也使他们有批判,出来的时候也会继续去争取,不平则鸣,这使到惩教署更紧张。”

邵家臻表示,多位立法会议员将会写信给就10月发表任内第二份施政报告进行咨询的特首林郑月娥,要求成立“监惩会”。他也希望获得“银紫荆星章”的惩教署署长林国良“打开惩教黑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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