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宪法顶个球?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

提笔写此文时,正值首个宪法日(2014年12月4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之所以确定这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首个宪法日,全国各地司法机关纷纷开展向宪法宣誓活动。

从形式看,这无疑是一大进步。确立宪法日和宣誓制度,一定会使更多的人知道这个日子,知道宪法的存在。后一句似乎是废话,但其实不然。因为宪法多年来只是写在纸上,从未真正实践过。许多普通人还真是不知宪法为何物。

内地媒体和优数咨询联合做的一项社会调查显示,在1197名受访者中,完整读过宪法的仅15.7%,完全没有读过宪法的有33.2%,而读过但未读完的占到51.1%。这说明宪法的普及率还有待加强。

毫不意外地是,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又做出了“重要指示”,我数了下,加标点符号一起共302字,基本是旧话重提,为了不使读者诸君厌烦,在此就不重复了。总之是不管宪法怎么贯彻实施,都要“坚持党的领导”。

这是多年来一以贯之的说法,不令人突兀。现行宪法序言中,就多次提到“党的领导”,并提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新近故去的宪政学者曹思源在生前编着的《各国宪法比较》一书中说:85%的国家不把个人名字写进宪法;87%的国家不把任何主义写进宪法;95%的国家不把任何政党的专用名称写进宪法;99%的国家的宪法里没有规定实行任何专政……

以上数据显示何谓“宪法的世界潮流”,以此观照,中国的宪法显然有违并落后于世界潮流。

清华大学孙立平教授在宪法日当天写下如此微博——脑子里有一个幼稚的想法:能不能把宪法日变成一个宪法实验日?就利用这一天,把宪法中有关公民的权利等内容,真正实施一天。就一天,看看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天会塌下来吗?

结果不少跟帖认同孙教授想法的“幼稚”,并认为一旦实行“天真的会塌下来”。也有认真的网友进一步建议说:每年宪法日实践一项公民权利。今年是言论自由,明年是集会自由,后年是……

法界宿老之一郭道辉老先生则在接受采访中建议,在宪法日当天公布几个违宪案例并加以追究,来表明宪法是必须遵守的。这一定会在社会上引起很大震动。

我也曾在习近平高调宣扬“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后表示,如果不建立违宪审查机制,则又是一场大忽悠。宪法会继续过去被搁置的悲惨命运。

正是因为以上的期待未能发生,所以宪法日当天民间又涌现一片嘲讽声。“宪法顶个球”(西北政法大学图书馆门口)的照片被再次找出来,在网络上热传。

宪法的生命与尊严在于实施,这是体制内外的共识。但共识不等于“共同行动”。“坚持党的领导”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两者之间存在不可协调的冲突。如果要坚持后者,则必然牺牲“党的领导”;如果“坚持党的领导”,则后者必然成为一纸空文。

很简单的道理,不需要太多解读。但还是有不少御用专家拼命地从各种角度解释两者的内在统一,这就是无耻和无良的表现了。估计他们说的鬼话自己也不会相信,仅仅是为了从党国的锅中讨得几块肉骨头吃。

最后再重申一遍:确立宪法日和宣誓制度,在形式上是一大进步。但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如果对违宪行为不能追究,则宪法的外衣再漂亮,也只是木乃伊。

关键词: 
栏目: 
首页重点发表: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