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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统一登记为何一再难产

上半年宣告结束,但说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却未如期出台。6月30日是国务院要求“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的最后一天,但最终条例再次难产,据说方案扔在研讨和征求意见阶段。普通人从怀孕到出生是10个月,但哪咤却在妈妈肚里里呆了3年,因为人家是非人类,四环神仙,看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出台和哪咤有一比。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已经喊了多年,但一直是只见楼梯响、不见人下来。2013年3月,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中规定,将于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明确出台日期,相当于给相关部委立下了军令状。

到了同年的11月份,新任总理又主持召开专门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今后全国土地、房屋、草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在中国,一项工作如果被真正重视,就必须成立专门机构,如果多部门管理,婆婆多了实际上就等于没有人管。不动产登记局的成立,昭示不动产全面登记工作不可逆转,是必须坚决完成的任务。

其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比哪咤的怀孕时间长多了。早在7年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已写入物权法,但当时因分歧较大,并未规定统一登记的范围、机构和办法。出台一个办法相当于一个8年抗战,但直至今日,据说这些分歧还未解决,上下各方的意见不同,问题多多,所以条例很难向世人公布。

到底是何原因导致不动产统一登记一再难产?在出台各项法规、规定时,印象里我们的政府效率是很高的。比如房地产限购、限价,都是一夜之间的事情,说公布就公布,比如汽车限购,北京和天津这些地区都是当天公布,不给百姓任何缓冲的空间和余地。不禁让人想起雷锋的那一句:对待敌人要向秋风扫落叶,对待同志,要向春天般的温暖。

这里想问的是,谁是敌人?谁是同志。也许这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难产的最核心原因。因为领导、官员的名下房产太多,如果不给足够的时间转移名下房产,一旦登记条例出台,动真格的,这些同志们就享受不到春天般的温暖了。如果盲目出台,不是平稳过渡,就会搞得天翻地覆、鸡飞狗跳,不能让同志们不开心。

其实无论官员也好、百姓也罢,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都存在一个误区,认为登记制度是为反腐而生的,是为了打击腐败和降低高房价。实际上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不动产登记的出发点是保护公民的财产权。我早就说过,不要期望不动产登记制度能够反腐、降房价,因为这些领导们,有足够的时间才登记制度出台前,将名下的房产转移到他人名下,或者干脆转手卖出盈利。

要想真正反腐,直接让官员公布名下财产即可,什么住房信息全国统一、不动产登记制,都有空可钻。国人是最擅长上有政策、下游对策的,何况我们的官员都是社会精英。老百姓的奶酪想动随时可以动,但对于自己,就必须做到毫发无损。这就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为何难产的本质原因。既然言之,必须行之,不动产统一制度即使最终出台,也是一位如花似玉、温柔如水的美女,让官员们瞧的鲜花怒放。同志嘛,就要得到春天般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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