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拍马屁文佞智商低

中共很多政策竟是出自秘书、笔杆子之手。赫赫有名如三个代表理论便是王沪宁之作。

中共每每搞事,总有一批御用文人和帮闲文人出来捧场。但这帮无耻之徒,往往都是只习钻营,不谙学问,智商又低的冒牌学者,常常误国又害人。

文佞媚权,一九四九年后的大陆,涌同一篇篇歌共颂德的谀文,不断冒出一茬茬溜须拍马的文佞。可惜这些文佞只习钻营,不谙学问,智商又低,硬充学者,常常文不对题,拍歪马屁,拎着肉麻当有趣,摊开烂疮当乳酪,时不时整出“反弹琵琶”的倒帮忙。更可怜那些“领袖”,感觉不到这些滥文的“反作用力”。

八三年“严打”出于邓的几句话

人民日报社主办的《国家人文历史》(半月刊),二○一三年第十六期一篇吹捧邓小平的〈“严打”政策是如何出台的〉。文章用一九八三~八七年“严打”说事儿,吹捧邓小平治国有方云云。文革后,大陆治安持续恶化,经济凋敝,就业困难,两千余万返城知青、进城农青“待业”。仅北京就有四十万青年待业,平均二点七户就有一位待业青年。思想苦闷、悲观失望、无事生非。文革的政治暴力此时转向刑事暴力,恶性刑案频发。

一九七九年九月九日下午,上海“控江路事件”,流氓们当街扒掉一名妇女衬衫、胸罩、裤子,肆意凌辱。警方出动大批人马,直至午夜才平息事态。一九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某男因失业失恋于北京火车站自杀式爆炸,九死八十一伤⋯⋯据公安部统计,一九八○年全国立案七十五万多起,其中大案五万多起;一九八一年增至八十九万多起,大案六万七千余起;一九八二年七十四万多起,大案六万四千起。一九八三年头几个月刑案猛升。

一九八三年二月八日,江苏省委书记江渭清在无锡向邓小平汇报:“现在城市里女工晚上不敢上班,好人怕坏人,这样下去不得了!”是年七月十九日,邓小平在家召见主管政法的彭真与公安部长刘复之,念了一段公安部报告:

要求对各种犯罪分子和流氓团伙的骨干分子、收容审查一批、劳教一批、拘留一批、逮捕法办一批,对严重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同时,注意不一刀切⋯⋯

邓小平没再念下去:“这样四平八稳,解决不了问题嘛。毛病就在于你们后面讲的‘同时注意不一刀切’,稳稳当当的,就不能解决问题。”邓接着对刘复之说:“为什么不可以组织一次、二次、三次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战役?每个大中城市都要在三年内组织几次战役,一次战役打击他一大批,就这么干下去。”于是,一九八三年八月中共政治局下发“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强调从重从快从严处理刑犯。九月,全国人大常委配套决定,为“严打”完成司法程式。如此配合“从快”,上诉期限由刑诉法规定的十天缩至三天。

暴露小平迷信独裁不懂法治

此文意在歌颂邓小平果断决策,重典治乱世,“严打”有功。可马屁拍得很不是地方,“严打”恰恰暴露邓小平对现代法治一窍不通,情绪化处理暴力刑案,还在沿袭毛时代的运动方式治国,露了邓底。法学家指出:一九八三~八七年的运动式“严打”,政法一体,“政”大于“法”,重刑过度,罪刑失衡、司法不公,严重损害法治,无以形成良性司法机制。

“严打”批判西方的“轻刑化”,抱持封建司法观,用高压恐赫去“堵”,没有化解刑案高发成因的“疏”,违反现代理性,后果极其严重,实为邓氏治国败笔之一。文佞们因自己也不知道何为现代法理,以自己无知去吹捧邓氏的无知。

严打要求“从重从严从快”,各地公检法便追求数字化以邀功,冤杀一大批。这场轻人权、重刑典的当代司法事件,本该掖遮雪藏,偏偏谀士与大陆媒体把关者不明就里,硬将烂屎当美景,好像邓小平干什么都“伟光正”。此外,邓小平作为最高政治领导人,直接插手司法,家里办公,垂帘听政,而且还是关系全国刑典的重大国事,越权出圈,程序本身就有大问题。再则,“严打”只有短期震慑之效,治表不治本,只能说明眼光低窄。

一九八七年前后,邓多次对外宾说:三权分立,互相制约,这种体制没有效率,办不成事:

社会主义国家有一个最大的优势,凡是一件事,只要一下决心,一作出决议,不受牵制,就能够立即执行,不像议会民主经过那么多复杂,那么多反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就这方面总的说,我们效率是高的,决定了就马上执行。我讲的是总的效率,这方面是我们的优势,我们要保持这个优势。

这套“邓论”,他讲过多次。甚至说“我看美国搞不过苏联,苏联政治局开个会就能把这件事办成(按:出兵阿富汗),美国能办到吗?”邓小平居然将美国的三权分立说成美国有三个政府,不知道谁能拍板,三权之间相互扯皮,想办一件事很难。殊不知集权制的独裁虽然决策“效率高”,但在整体优率上(集智与纠误),则奇低。如毛搞文革,中共高层都知道毛错了,“伟大领袖”发疯了,但只能干等着毛伸腿,几百万人白白牺牲。才能结束!一权独大,何以制衡?小平同志如此低水准理解民主与三权分立,当然不可能再去推进民主。至于“美国搞不过苏联”,历史已有结论,无需我说。

严打冤死多大抓流氓贱踏人权

为体现从重从快从严,“严打”造成大量轻罪重判。当时有“偷一元钱判死刑”、一男青年为女友拍了一些穿着暴露的照片,判死刑,女友也判徒刑。一九八三年,一王姓女子与十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以流氓罪判处死刑,她留下一段很值得复述的话:“性自由是我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我的这种行为现在也许是超前的,但二十年以后人们就不会这样看了。”

西安妇女马燕秦因组织舞会与性关系较乱,抓审三百余人,成了轰动三秦的大案。马燕秦与另两名舞会组织者被判死刑,三名死缓、两名无期。这还是躲过“严打”高峰时的“宽大判决”,若在高峰时,至少要毙十余人。

一九八二年影星迟志强在南京拍戏,与一帮高干子弟跳贴面舞、看小电影,自愿“一夜情”,严打开展后,邻居举报,因无受害人,南京公安局本请单位领回教育一下就算了,但被《中国青年报》报导成“强奸”、“轮奸”,南京公安局、北京公安部等纷纷接到“民愤”电话,迟志强最后领刑四年。一颗青年影星就此陨落。迟的两位狱友,一位偷窥女厕,死缓;一位搂抱女青年,猥亵罪四年。

一九八三年,蚌埠青年李和嫖妓不给钱,判刑五年;“严打”开始后改判十五年,布告贴得满街;这小子不服上诉,赶上第二批“严打”,数量不够,改判死刑。北京一小伙大街上见洋妞与人撕打扯开上衣,上去摸了一把,枪毙。一女孩夏夜院里洗澡,同龄男孩路过,因院墙较低随便伸头看了一眼,女孩大叫“流氓”,男孩定“流氓罪”枪毙。泸州纳溪王小伙与同伴打赌,亲了过路女孩的嘴,枪毙。多年后,王小伙家属获赔二百元。七岁女孩与两位小男生有性关系,冠以“流氓团伙”罪名,判刑十五年,还游了街。严打胡判,甚至有人路边撒一泡尿,被判刑。

遮面怕真实都为一党专政找依据

用超越法律的高压进行“严打”,当然只能短期治表。第一次持续三年半的“严打”过后,一九八四年前八月,全国刑案与上年同比下降31%,犯罪率接近一九四九年以来最低。此后,还搞过三次“严打”——1996年、2000~2001年、2010年。但每次“严打”过后,刑案猛烈回升,1988年刑案上升到87万余件、1998年升至198万、1999年224万、2000年363万、2001年445万件。

近年,中共御用文人千方百计论证民主的缺陷,论证民主宪政不合国情,乃西方歧途,试图以否定西方民主导出中国可以不要民主的结论,至少现阶段“还不需要”。如《人民日报》二○一三年六月十八日刊载〈中国超常增长的文明动力〉,将走资本主义道路所获得的经济增长论证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甚至借西人之口:“一部分西方精英因此看到西式民主并非经济持续繁荣的必由之路,开始反思和修改其价值观”。如此颠倒黑白,当然只能说明中国改革开放的道路还相当漫长。

还在持用如此一戳即倒的拙劣逻辑,除了用权力垄断真理,倚仗暴力护航——不让论敌出声,难道还能为今天的“革命人民”认同接受么?如此显豁藏心,这回可是谁都明白了——都是为“无产阶级专政”寻找合法性。

今天,国人至少明白一点:有关中国未来的“最佳药方”,只能通过博弈在实践中获得,一种不让质疑的“真理”,绝不可能是真理。谁都不可能包打天下,谁的药方都无权免检。苦难的中国,一个世纪才“买”回这一点从苦难中得来的认识。

栏目: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