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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发明越多房价为何越贵?

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政治真是如影随形,虽从未认真学过,但有一句马克思他老人家说过的话至今还记忆犹新:资本主义来到世界上,从头到脚每一个汗毛孔都滴着肮脏的血和肮脏的东西。这句话让我幸福了很多年,它让我相信资本主义多么万恶,他们的人民水深火热,幸福的我们随时要准备拯救他们。

马克思还这样评价过资本家:如果有100%的利润,他们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家们就会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那么这帮人便会践踏世间的一切。

如果马老再天有灵的话,我想大声的问他:如果这人世间有超过300%的利润,或者一本万利甚至无本万利的话,那么这资本家们要堕落到何种程度?除了践踏完世间,是不是要把整个宇宙也给灭了。有人说,利润超过300%的生意有没有?其实我们身边到处都有:比如毒品贩子,还心脏支架,进口价几百元,到了黑心医院,就成千上万的卖。

当然还有一个行业必须提及,这就是房地产。关于房地产暴利,很多人说开发商一夜暴富,可谓一本万利,这个观点很多人认可,不然福布斯富豪排行榜这几年中国人就不会暴增,而前10位中国富豪,其中就有7位是做房地产的。但还有一种生意比一本万利的开发商利润还高,可谓无本就能万利,这个生意就是围绕房地产行业进行管制的权力。

19世纪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说过一段话十分精辟: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不管是什么权力,代表也好,不代表也好,只要它是以暴力为后盾的,只要它失去了制衡,必然要成为绝对的权力,而成为绝对的权力后,就必然会倾向于残暴、腐败和不义。绝对权力带来绝对腐败,而对于权力掌控者来说,绝对的腐败是否就是马克思老人所说的超额利润呢?这一点在房地产领域体现的特别明显。

上周关于房地产,最热闹的话题莫过于北京推出的自住型商品房,有好事媒体总结了一下近10年北京推出的五花八门的商品房或限价房,累计高达十七八种。从最早的房改房、外销商品房、央产房、军产房,到后来的经适房、廉租房、两限房,直至现在的自住型商品房。但很多人质疑,这么多“房屋”发明,既没有遏制房价高涨的走势,也没有改变普通人住房难的困境。

房地产市场其实非常简单,产品类型只存在两种类型:一是商品房用于出售,供需决定房价,一切市场说了算;二是保障性住房用于租赁,让中低收入阶层拥有居住的权力。但权力掌控者貌似十分关心大众疾苦,不但保障性住房要管,商品房市场也无处不在的插手?这是为何?其实说穿了就是一句话,绝对权力掌控者要从中牟利,甚至是马克思他老人家都想象不到的暴利。

举几个最简单的例子:央产房上市,本人为自住买过一套,房主从单位购买价格是9000元,卖给我是90万,这其中利润是多少?北京回龙观的经适房130㎡以上的比比皆是,还有200多平米的复式,当初购买价格2600元一平米,如今市场价格3万多,这其中多少利润?当然类似的情况还有限价房,一票难求,需要摇号,需要走关系,这背后权力牟取暴利的影子无处不在。

很多人都善意的认为,只要换领导就有新气象;只要改革这个社会必然会变好。这话我也承认,比如房价,将来某一天必然会下降甚至暴跌,永远也不可能只涨不跌。但实际上等到那一天,老百姓已经油灯干枯,而牟取暴利者早已赚的盘满瓢溢,逍遥海外,做世袭的贵族了。这几日很多人预言,三中全会后房地产会转型,认为楼市的风向标已经发生变化。嗯哼,多么善良的期待。

让我们听听前任温总理的一句话吧:改革是历史永恒的主题。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应该协调推进,这是因为世界上一切事物不会是亘古不变的,如将不尽,与古为新。只有不断地改革,党和国家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政治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保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成功,已经取得的成果也有失去的危险。看完这句话,诸位对未来的楼市如何看?

其实我还是那句话,房子发明的越多,房价越贵。体制不改,一切都是白搭;体制不改,任何一项改革都将成为权力者剥夺大众财富的工具。一言以蔽之:权必欲敛于上,利不欲遗于下。如何控制权力的欲望?这个问题只能去问马克思他老人家了,他设计了完美的制度,这个制度最大的贡献就是人民失去了他的监督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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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部分住房种类

外销商品房:取得了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可出售给国内外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的房。

内销商品房:取得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可以出售给当地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房屋。2002年内外取消,统称商品房。

房改房:城镇职工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央产房:全称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 2007年央产房正式进入二手房交易市场。

军产房:军产房是指由军队管理、使用的房屋,其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军队所有。

校产房:原产权属于公办学校的房产,不可买卖或经校方同意买卖的房子。

乡产房:以乡为单位集资建设的房产,没有真正的房屋产权,包括在农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产。

使用权公房:只拥有使用权的公有住房,又可分为自管公房、直管公房、托管公房。

经济适用房: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廉租房: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两限房: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公租房: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可以承受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的房子。

私房:也称私有住宅,私产住宅。它是由个人或家庭购买、建造的住宅。公有住房通过住宅消费市场出售给个人和家庭,也就转为私有住宅。

安置房: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小产权房: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

自住型商品房:主要供应给京籍、非京籍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房价较周边房价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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