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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娜的荣誉、自由与欢乐

可惜了,李娜差一步就“创造中国人的历史”。不过其实创造历史是个伪命题,中国金花也是瞎起哄。这个曾质疑国家队体制、感谢奖金不感谢国家的真性情女子,即使在澳网决赛中胜利了,恐怕也不喜欢那多人在她身上搭便车、打鸡血。

赛后,李娜没有感谢国家,也没感谢领导,甚至没有感谢中国球迷——相反,在比赛中,她还向裁判抗议,要那些吵闹的中国球迷停止教训她该如何打球。

土摩托对此评论说,“李娜高调说打球为了赢奖金,其实是对爱国主义宣传的一种矫枉过正。一个好的运动员,好胜心才是真正的动力。李娜今天对观众叫喊反应如此之大,也是一种矫枉过正的表现。她这辈子逃不开中国观众的影响,甚至她本人就具有中国人的一些心理缺点,她没有意识到而已”。这话似是而非。李娜说感谢奖金,当然是对感谢国家的一种反叛,但与其说是矫枉过正,不如说是正当防卫。此外,好胜心或者荣誉心的确是运动员的重要动力,但不是唯一动力。奖金同样是重要动力。荣誉给人带来尊重,奖金给人带来自由。李娜接受采访时曾说,老公作为教练给她最好的建议就是信用卡。只要她打好了,赛后就可以持卡疯狂购物。信用卡给她带来自由,而比赛给她带来信用卡。

在我看来,对李娜的追捧也好,质疑也好,大多都是瞎忙乎。李娜的荣誉只属于她个人(或者还有她的团队、家人),不属于亚洲,不属于中国,更不属于“每一个中国人”。我一个朋友说得不错,“李娜的胜利首先是她个人的胜利,其次是她老公的胜利,没有第三了。国家的荣誉不该靠运动员去争取,那是政客的工作。”

但总有人会将她的荣誉视同身受。央视新闻介绍了一个哥们儿,从比赛头晚就睡不着,每两个小时就做白日梦,幻觉自己看到李娜赢得比赛,然后这哥们就哭得跟银河似的——中国金花怒放澳网,中国人创造历史!这是什么?这就是打鸡血。用我另一个朋友的话说,是“集体无意识的民族所谓的集体荣誉感”,这种集体荣誉感来自盲从生活态度和茫然生活方式,更多的是幻觉或无知的沐浴,而非荣誉。

事实上,荣誉只属于自由的个人。只有独立的个体,才能真正享受到自由与荣誉,并从自由与荣誉中得到欢乐。自由、荣誉、欢乐是三位一体的。决赛之后,李娜短暂泪水后的灿烂笑容、对丈夫的公开示爱就是明证。最后顺便讲个或许不太为人知的故事,事关自由,事关欢乐:

贝多芬第九交响乐曲的第四乐章是史上最动人的音乐作品之一,它的歌词是德国诗人席勒的诗歌《欢乐颂》。席勒本来想把这首诗起名《自由颂》,但为了通过普鲁士的审查制度,不得不用“欢乐”替代了“自由”。1989年圣诞前夜,柏林墙倒塌刚几周,美国指挥大师伯恩斯坦在柏林指挥了贝多芬的交响曲,演出中,他用“自由”代替了合唱词中的“欢乐”。他做得非常恰当。自由与欢乐,本来就是孪生兄弟,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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