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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这就叫冰冷法律背后的温情

北宋刚建国的时候,有一条非常冰冷而直接的法律:“岁饥,强发仓窖者死。”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在出现饥荒的时候,强行开仓抢粮者一律杀无赦。

这样的规定,是有它的合理性的。

首先,乱世无法治,北宋是在唐末和五代乱世中建立起来的政权,全国不少地区都经历了多年的战乱,活不下去的百姓自然就养成了铤而走险的习惯,在饥荒年生,粮仓显然是活命的最大希望。这种严苛的法律,有助于纠正民间的风气,让他们转变乱世思维,从主动抢粮变成被动等待州县的救济。

其次,粮仓是北宋的基层物资储备命脉,和平时期要承担平衡物价、救济灾民的民事作用,在发生战争的时候也要承担提供军粮的军事作用,一旦这些地方的粮食出现亏空,关键时候是要误大事的。

但是,再严苛的法律也挡不住饥饿的灾民,北宋多次发生了灾民强抢粮仓的暴力行为。

当地的官府抓到这些“暴民”之后,按照法律是要处死的,于是就把死刑报告上报,由开封来做最后的判决。

让人感动的是,太祖和真宗在听到这样的汇报之后,多次下令给这些“暴民”减刑,从死刑改为流配(咦,没有太宗减刑的记录)。

尤其是到了真宗朝,减刑减多了以后,就有人给他建议,说:“反正陛下你几乎每次都减刑,不如就把法律修改了,强发仓窖者就不要死刑了,改成流配就够了,省得你麻烦。”

真宗摇摇头,拒绝了这个建议。

到了仁宗天圣三年(执政的其实是垂帘听政的刘太后),饥民强抢粮仓的行为并没有得到遏制,陕西因为发生了饥荒,发生了大规模的持械抢劫事件,饥民不但抢官仓,连民间富户的粮仓都开始抢了。

消息传到开封以后,仁宗下了一道诏书:“陕西这些抢粮食的灾民,如果只是抢粮食,没有伤害粮仓主人的,就不要杀了,改成刺配吧。另外,如果不是主谋,就再减一等,别太为难他们。”

这一道诏书,还有一个附加说明:官府自行掌握执行,不要对百姓公开。

这么做是有深意的。

绝大部分饥民要不是活不下去了,也不会冒着死刑的危险去抢粮仓,他们本质上并不是要造反,只不过是因为太饿了而已。救灾是朝廷的职责,现在朝廷因为救灾不及时或者救灾不到位,导致他们活不下去,本来就有点说不过去了,现在还要杀他们,确实有些下不了手。

但是万一给全社会公开了,说饥民抢粮仓情有可原不用杀头,那粮仓就根本守不住了。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法条规定得严格一些,执行的时候灵活处理,既能够维持当时的社会秩序,也能够体现朝廷的爱民之心。

这样的执行方式,一直贯穿了整个仁宗朝。

宝元二年,四川闹灾荒出现暴民抢粮的时候,已经独立执政的仁宗也下了诏书,抢粮食的饥民只要没杀死人,就刺配当地牢城,为了避免为首的在牢城里继续作乱,只把他们刺配到四川以外的地方异地服刑即可,可以说相当宽松了。

这样的宽松连臣子都看不过去了,至和二年,天章阁侍讲、后来当过刑部尚书的杨安国就曾经给仁宗建议说:“现在这些百姓手持武器抢劫粮仓,如果全部减刑,今后真的管不住了。”

仁宗还是坚决地回复说:“不然,饥馑不能恤,至为盗而又杀之,不亦甚乎?”

意思是:“别这么想,百姓遭遇饥荒我们救不了,把他们逼成盗贼然后又把他们杀了,确实太过分了。”

这样的判决多了以后,百姓也渐渐看明白了问题的关键,强抢粮仓的事情开始愈演愈烈,到了朝廷无法忍受的地步。

治平四年九月,刚登基八个月的神宗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下了一道明确的诏书来界定强抢粮仓的刑罚:“伙同三人以上持械抢劫的,伤人并且抢劫数量达到死刑标准的,曾经有过抢劫记录的,一律死刑不得减刑。”

尽管比起他干爷爷仁宗皇帝的规定严格了不少,但是比起开国初期定下的“强发仓窖者死”还是宽松了许多。

尽管知道不能擅开百姓强抢粮仓的口子,但是历任皇帝依然选择了最大可能的宽限,可能这就叫冰冷法律背后的温情。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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