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国殇之柱”(the Pillar of Shame)的丹麦艺术家高志活(Jens Galschiøt)周三(10日)向港府发出公开信,要求港警交代,为何没有知会他就取走了“国殇之柱”,形容事件“荒谬”。他更声称愿意到香港出庭作证,由他一个人承担责任。
高志活在公开信中强调,他是“国殇之柱”的拥有者,在香港也有法律代表,不理解港警在没有知会他的情况下便取走了他的私人财产。
港警国安处于5月5日早上持法庭手令,检取放置在元朗嘉道理中心的“国殇之柱”,指其为一宗“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案件的证物。
高志活表示,港警做法“荒谬”,没有法律依据,他强调由制作、运送,到树立“国殇之柱”,只是他一个人的主意与行为,其他人都不应负上任何责任。他愿意亲自到香港法院作证,事件跟其他人无关,他亦建议当局询问前港督彭定康,因为在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之前,由他批准“国殇之柱”树立在香港。
矗立香港大学近25年的“国殇之柱”,前年12月底被校方漏夜“行刑式”强拆,并放入货柜,至今仍未能物归原主。去年4月,高志活本来已准备就绪将该雕像运离香港,惟逾12间香港物流公司因忧虑被当局“清算”而拒绝运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