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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防疫大松绑 释放违反防疫在押者

中国国家卫健委周六(7日)正式推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列明新冠肺炎感染者不需隔离,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司法机关同步公布《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刑事案件通知》,规定周日(8日)起防疫行为不再以刑法控罪,违反防疫规定人士解除羁押。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周六(7日)正式推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其中一个重点是在传染源管理方面,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实施分级分类收治;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

没有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患者可采取居家自我照护,其他病例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感染者居家期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需外出,应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

在监测及呈报方面,方案又提到,要监测病毒的变异,选取代表性城市哨点医院门急诊病例、重症和死亡病例及代表性口岸入境人员的核酸检测阳性样本,展开病毒全基因组测序,将序列及时报送中国疾控中心病毒所,实时掌握病毒株变异趋势,分析其病毒特性及免疫逃逸能力等。

中国国家卫健委周五(6日)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将新冠肺炎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改为“感染”外,并将抗原(快测剂)检测阳性也列为诊断标准,且不再集中隔离收治病患。

8日起中国对违反新冠防控行为不再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周六(7日)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规定自1月8日起对违反新冠防控措施,以及国境衞生检疫行为不再以刑法控罪。被羁押人员应及时解除羁押,涉案财物亦须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通知指出,随着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综合考虑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等因素,需要对相关法律适用做出及时调整,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及时妥善处理,正被羁押的疑犯及被告等,应及时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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