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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181)

1942年10月19日至次年1月14日,在毛泽东的倡议下,由任弼时领导召开了中共西北局高干会议,这次会议历时近三个月,参加会议的并非仅是从事西北工作的干部,延安几乎所有重要机关、部队和学校的首长和各地前来延安参加七大的代表都列席了高干会议。中央领导人从毛泽东开始,刘少奇、任弼时、康生、陈云、彭真、高岗、李富春等依次在会上作重要报告。西北局高干会议的主题除了动员检查“两条心、一条心”、部署审干、讨论边区财政经济问题外,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检讨西北地区党史上的“路线是非”问题,而问题的重点在对1935年陕北“肃反扩大化”问题作出新的结论。

在任弼时、高岗的领导下,高干会议对原北方局派驻西北地区的代表朱理治和原边区党委书记郭洪涛进行了面对面的斗争。1942年11月17日、18日,高岗在高干会议上作〈边区党的历史问题检讨〉的报告,全面清算朱理治、郭洪涛的“左倾机会主义路线”,高岗在发言中还批判了“带着张国焘错误肃反路线影响来陕北的红二十五军主要领导者”。会议作出决定:

一、修改1935年中央红军抵陕北后,中央党务委员会关于审查陕北肃反问题的决定,原决定在为刘志丹、高岗平反时仍批评了刘、高犯了右倾错误,现宣布原决定存在错误,将原错误责任人从戴季英(陕甘边政治保卫局局长)、聂洪钧,扩大到朱理治和郭洪涛,并且把高岗封为“正确路线”的代表。

二、对原陕甘负责人朱理治、郭洪涛作出处罚,将两人定为“错误路线”的代表。

这个新决定对毛泽东日后作出正式的党史决定具有重大意义:

一、它开创了用两分法

——即以“正确路线”与“错误路线”的斗争为纲,总结党的历史的新思路与新方法。

二、它将西北历史问题置放于全党的路线斗争的框架下予以认识,换言之,西北党史上的路线斗争是全党路线斗争的一个缩影,两条路线的斗争不仅中央有,地方也有。一方面,中央的错误路线危害了地方的革命事业;另一方面,地方错误路线的代表又是中央错误路线的代理人和党内基础。

1942年11月;1日,毛泽东在西北局高干会议上作〈布尔什维克化十二条〉报告,对会议所作的历史结论表示满意,毛在谈到党的历史问题时讲到两个重要问题:—、错误路线(毛尚未正式提出“王明路线”的概念)搞光了十分之十,十分之九的苏区工作和十分之十的白区工作。二、西北的结论与全党的结论“是相同的性质”。毛的这番话一方面已为日后的〈历史决议〉定下了调子,另一方面也表明他是将西北决议当作是全党决议的试点。

根据毛泽东的上述精神,1943年1月,任弼时在高干会议上作〈关于中央重新审查陕北“肃反”问题决定的两点解释和检讨历史的教训〉的总结报告,通过对朱理治、郭洪涛的批判,为以后全党的〈历史决议〉对王明、博古的批判确定了几个重要的口径。任弼时指出:

一、从“九一八”至遵义会议之前为错误路线统治全党时期,陕北的情况只是全党的一个缩影。

二、朱理治、郭洪涛“品质恶劣”,“党性根坏,到了陕北这个区域,大摆钦差大臣的派头,有很高的领袖欲,是一种政治野心家,想篡夺陕北(包括陕甘边和陕北)党政军的领导,以满足当领袖的欲望,好来称王称霸”。在这里,只要将朱理治和郭洪涛的名字换上王明、博古,将陕北换成全党,就可成为对王、博的指控,日后对王明、博古、张闻天的批判几乎使用的是与此完全一样的调子。

三、“左倾机会主义”路线造成苏区工作损失十分之九。白区工作损失了十分之十。

四、路线斗争正确与否对革命胜利或失败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错误路线可以闹到亡国、亡党、亡头的地步。

194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西北局作出〈关于高干会议对边区党历史问题检讨的决定〉,同意和批准1942年11月高干会检讨的基本精神及高岗对此问题所作的报告,并且要求边区各级组织、全体干部和党员,“应将高岗同志关于边区党历史所检讨的报告,作为整顿三风的重要文件之一,进行深入的研究的讨论”。

由此可见,西北历史问题的结论实际上是毛泽东在正式作出全党结论前先行了一步,其基本思路与以后的〈历史决议〉完全一致,只是1945年的〈历史决议〉更具理论形态,逻辑论证更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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