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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愚蠢的选择

1971年美国最高法院就“五角大楼密件”案作裁决,大法官布莱克(Hugo Black)在判词中的一句话,成为新闻界的圭臬,这句话是:“出版自由的最大责任,就是防止政府的任何部门欺骗人民。”

但如果新闻报道的不是事实,或扭曲了事实呢?40年前曾有一篇探讨言论自由的文章,举过一个假设的报道:卡特总统竞选时挪用了30万元竞选费,买了一只钻戒给罗莎琳(总统夫人)。

卡特对这报道要如何反应呢?如果他的竞选花费细目都已经公开,那么自然会有其他媒体把资料拿出来反驳,他回应就多余了;如果还没有公开而他确实没有做这件事的话,那么最简单的做法就是把资料公开;如果他既不把资料公开,又写信去谴责报道的媒体的话,那就会使社会大众更相信这新闻可能是真的;如果他不仅谴责这媒体,而且还去销毁关于他竞选花费的单据的话,那就无疑自我证明有关报道确实无误了。

但还有一个做法,就是上述所有的回应他都不做,任由这报道存在。当其他媒体对这报道的跟进找不到确实证据,那么随着时间冲洗,社会对这个传闻的兴趣就会慢慢淡去。因此,最愚蠢的做法,是谴责媒体、极力否认但又提不出任何证据去支持自己的反证。

80年代英国有一个极受欢迎的电视处境剧《Yes Minister》,其中有一句被认为是“政治第一定律”的话,就是:“不要相信任何事情,直至官方正式否认。”

如果报道所揭露的是事实,那么一直否认只会不断增加事情的可信性。减低损害的唯一办法就是诚实面对,直接承认并公开道歉。70年代水门事件导致尼克逊下台的关键,不是事件本身,而是尼克逊的不断掩饰,包括洗去录音带和辞退司法部长等等作为。

《Yes Minister》和续集《Yes,Prime Minister》共播出38集,对当时英国政坛各种现象极尽嘲讽之能事。除了上述的“政治第一定律”之外,剧集有许多金句,比如关于“政府应对指摘的标准理由(借口)”,就有:“这些事都有合理解释,但出于安全考虑,不能公开”;“一些个别人的错误,已根据内部纪录予以处理”。这些借口香港人最近是不是很熟悉?

但英国政府从来没有对《Yes Minister》或其他嘲讽政府的戏剧作反驳,首相戴卓尔夫人甚至说这是她最喜欢的一部电视剧集。从西方政界如何面对负面新闻或嘲讽时政的戏剧来看,邓炳强一再就《头条新闻》向广播处长发警告信,以及他不停作辩解,就简直是蠢得可笑。

《头条新闻》是类似《Yes Minister》这样的处境剧,不是新闻。但它们都反映了“公众感受”这个真实存在。政府最好是不理,若要应对,那么最佳办法就是公开证据。为什么那么多尸体发现“无可疑”?警方应该把证据拿出来。比如其中之一的陈彦霖尸体,公众凭常识认为一个游泳好手不可能选择投水自杀这种方式,因此“可疑”是公众感受,《头条新闻》反映了这种感受。警方要让市民相信“无可疑”,就要提出证据,比如由法医证明她生前没有受过伤害,确实是溺水而死。公众不会因为邓炳强不停说“冇可疑就系冇可疑㗎啦”,就会相信。2,000多个尸体发现都没有法医的证明,邓炳强的话反会加深疑虑。若再多番去信港台,发狠要封掉悠悠众口,那无疑自我证明:恐怕正正是被《头条新闻》点中了要害,否则你何以会如此紧张?

因此,回到文前所讲的,政府对不想见到的报道或嘲讽的各种回应中,邓炳强选择的是最愚蠢的做法:自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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