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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后人的“名人之累”

鲁迅后人所受的“名人之累”,曾延续到他的第三代。鲁迅的长孙名叫周令飞。令飞是鲁迅当年用过的一个笔名,为了纪念爷爷,许广平给孙子取了这个名字。从字义上说,“令”者“零”也,含有从零开始的意思。周令飞生于1953年,性格颇有点像爷爷鲁迅,也许是“隔代遗传”吧。据周海婴说:他“个性极强,自己认准的事情,非要达到目的不可”。还在上小学的时候,就不经大人同意,自己跑去报考一个解放军少年艺术学校;十六岁上中学时,年龄还不到参军标准,却硬是向军代表软缠硬磨地当了兵;几年后转业到人民美术出版社工作,恢复高考时,他虽然复习了几个月,但终因为参军过早、影响了学习,以致基础太差而没敢报考。到1979年前后,国家允许自费出国留学了,周令飞又动了继续学习的念头,通过朋友联络,向东京的一所语言学校报了名,打算先通过语言关,再进修别的专业。为此,他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因为他是鲁迅的后代,便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格外重视。据周海婴讲,当时有关方面认为:“像我们这种人家的孩子以自费名义出去留学,要靠外国人来关照,未免有失国家体面。”(周海婴语)但按规定周令飞又不合“公派”的资格,这颇使有关方面左右为难,申请也迟迟批不下来。眼看开学日期临近,在周令飞再三催问下,上面总算想出了个“公派自费”的办法,也就是说,名义是由国家派遣,但费用却由自己来出,这样既不违反有关规定,又为国家争了面子——但这决定来得有点迟,等周令飞赶到日本,学校已经开学整整一个月了。

这还只不过是一点“小累”。周令飞在日本读书期间,结识了班上一位台湾来的女同学张纯华,因为她的日语基础好,便愿意帮周令飞补课。这位张小姐虽是台湾一个富家的女儿,但却并不骄矜,且富有传统美德,好学上进。二人一来二去,竟产生了爱情。就在这时,却发生了一些意外的事。而这些意外之事,却或多或少与他是鲁迅的嫡孙有关。首先是张纯华被父母召回台湾。原来台湾有关方面知道这件事后,劝告张的父母,说是你家女儿竟然在日本与大陆男子谈情说爱,而这男子又不是寻常之人,他是“党国”一向最讨厌的鲁迅之孙!她父亲本是个生意人,一向不问政治,听了这话便有点担心害怕,于是急忙召回了女儿,不敢再放她去日本了。直到半年后,在张纯华施的缓兵之计兼口头保证下,才允许她重返日本学习。

而大陆方面也早就开始注意周令飞与张纯华的关系了,关注的重点当然是张纯华的政治面貌和接近周令飞的真正动机(后来周到了台湾后国内一度谣传张是“台湾方面训练有素、善使美人计的女特务”,“曾勾引过多名大陆男子投奔台湾”)。因此,组织上已考虑要周令飞中止在日本的学习,立即回国,如有必要,甚至还将不惜采取组织措施——强行押解回国。而这一切,都不幸被周令飞提前知晓了。这时,他的想法是,自己与那个女孩已经生死不可分离,既然大陆不能容纳他的所爱,那么,就只有一条路——走,而且是立即走!他甚至连同在东京上学的妹妹也没有通知,便乘飞机从日本直飞台湾,在临上飞机前,他在机场向媒体发表了三点声明:(1)此举纯粹是为了爱情,而没有任何别的企图;(2)此事与我父母无涉;(3)因为与台湾女孩结婚,两岸的状况又如此,我宣布退出中国共产党。为了防止在香港仍可能被截回大陆,周令飞还施放了一个烟幕弹,说是去香港结婚,而实际上,他们并未在香港停留,而是直飞台湾了。

周令飞为爱退党,惊世骇俗,在国内引起了轩然大波,也给周海婴夫妇带来了很多麻烦。当时周海婴的顶头上司——广电部部长吴冷西把他叫去,说周令飞的行为是叛逆,政治影响极坏,并以党和组织的名义命令周海婴写一个声明,宣布与周令飞脱离父子关系,并向他宣布了三条纪律:(1)最近一个时间内不会见任何记者,尤其是外国记者,实在避不开的,可回答“无可奉告”;(2)要表示已经跟儿子划清了界限,断绝了父子关系;(3)暂不出国。后来,他在单位阅读文件的资格被取消,全国人大主席团成员的资格也在未经有关法定程序、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被取消,他夫人的工作权利亦遭到剥夺(她是中学外语老师,校方以“学生不欢迎你讲课”为由,让她“下岗”,1986年后才让她重返讲台,并向她道歉)。这件事的冲击波还影响到了令飞在日本读书的妹妹,差点使她的学业半途而废。

好在周令飞在台湾所有言行无涉政治,才使此事若干年后风平浪静,看起来当时的一切似乎都成为一场误会。但现在回想起来,周令飞的事发生在1982年,当时固然人们头脑中“左”的思想残余还相当浓厚,但尽管如此,如果当事人不是鲁迅的后代,相信对国内的刺激和影响当不至于如此之大。

实际上,鲁迅后人的“名人之累”,自许广平1948年底携海婴踏上解放区不久就发生了。因为他们是鲁迅的亲人,所以人们便戴上有色眼镜来看他们,使其备受其累。

他们是1948年底从国统区辗转到达沈阳的,那时海婴不过十八九岁,还是一个爱玩好动的青年,毛手毛脚,以致闯了两次“小祸”,引起周围一些人的不满。许广平便嘱咐他不要忘乎所以,言行举止一切都得小心谨慎,以后凡有外出参观活动,老老实实地跟在队伍后面,切勿乱跑。海婴便问,跟在谁后面妥当?许广平想了一下,让他跟在茅盾夫人后面,认为这样就不会出错了。谁知几天后,还是出了问题。那是沈阳举行欢迎民主人士大会,周海婴随队参加,主持人招呼坐在台下第一排的贵宾一个个上台,并逐一向大家介绍,周海婴起先想,自己充其量不过是一个民主人士的家属,是不需要上去的,便坐着没动,没想到茅盾夫人上台时,回头看周海婴坐着没动,便紧张地招呼他:“快走!等什么,还不走呀!”海婴迟疑了一下,不去又怕大家说自己孤傲不合群,便跟着上去了。等主持人把来宾介绍完请大家到台中央集中时,突然发现台边上还多出了一个人,连忙把周海婴让到身旁,介绍说这是鲁迅的儿子。谁知第二天便传来了闲话,说许广平为了想把儿子培养成政治家,竟用这种手段塞到台上亮相云云。

这也还是小事一桩。在沈阳的时候,海婴去逛书店,发现许多鲁迅的著作,回来很高兴地告诉了母亲,许广平也满心喜悦,让海婴各种都买回一册来作为版本收藏。海婴买书回来,交际处的同志看见了,便帮他一起拎进许广平的房间,许免不了寒暄一番,顺便问了问这两个名字生疏的出版社,问过便过去了。

谁知过了几天,出版社的几位领导忽然找上门来,非常诚恳地向许广平解释并道歉,说东北地区需要供应鲁迅先生的书籍,但许大姐在国统区,没法去征求意见,也不可能办理版权手续,只好先开印。好在许大姐来了,我们一定补上应付的版税。许广平也诚恳地表示了她的态度,说我们到了解放区,一切生活都是供给制,已无需用钱,何况是党的出版社印鲁迅著作,哪能按国统区的方式收版税呢?不料过了两天,对方还是送来了一封信和一张支票,许广平与海婴商议后,将支票送到交际处负责人那里,再一次申明不收版税的理由。并附信一封,请他们代转出版社。没想隔了两天,支票又送了过来,许广平又坚决地退了回去。又过了两天,有人再来做工作,再三陈述让他们收下的理由。这时许广平转而提出能否请他们代捐给某文化部门或艺术学校,但来人婉拒了,并说马老马叙伦先生也建议许广平收下这笔钱,马是民进的中央领导,许是民进的成员,无奈之下,许只好先予接受,打算收了后再作处理。

当时沈阳有一所“鲁迅艺术学院”,许广平母子便拟将这笔款子捐给以鲁迅名字命名的这个学校,代捐行不通,就自己去联系,而首先是要把这笔钱从银行提出来。在接受支票的第二天,海婴便从交际处要了一辆车,由一个警卫员陪同去东北银行取款。因为当时东北使用的货币票面不大,以致领到的钱足有半麻袋,海婴按上海人的习惯做法,随即转到另一银行兑成金条五条(每条约十两)。谁知第二天当他母子去餐厅用餐时,突然发现谁也不与他们打招呼了(以往先到的人总是热情地招呼他们过去,以争取这张桌子坐满十人早点开饭),一个个面若冰霜。看见他们形同陌路,他们只好另找别桌,谁知另一桌的人也是唯恐躲他们不及。这之后的一段时间,与他们“日日相伴的是蜚短流长,冷眼相看”。刚到解放区,便受到这样的误解与屈辱,许广平母子的心情抑郁是可想而知的了。后经过许广平的多次请求,又经过上头多次汇报研究,鲁艺才终于在他们离开沈阳前夕接受了这笔捐赠。周海婴在忆及这段往事时说:“一向拿惯了父亲的版税,转眼之间成为‘可耻’的事。最为难堪的是连接受我们向学校的捐赠,也推三阻四,像是一笔不洁的款子。”这种“刻骨铭心的尴尬”成为他们母子几十年来内心挥之不去的阴影,由于“这记忆太痛楚,太不堪回首”了,以致半个世纪后,周海婴想到此事“仍禁不住身上一阵阵的寒栗”。

从沈阳出发后,他们继续行进,于1949年初到达解放了的北平,周海婴进入华北大学学习,之后又考入北京辅仁大学读了两年社会学,1952年转入北京大学物理系,这时周海婴又遇到一件“名人之累”的小事。那是入北大物理系不久的一天下午,几个同学在宿舍里打桥牌,边上还有旁观的,他们在争论一副牌的叫牌规则时,恰巧周海婴经过听到了,忍不住插嘴按桥牌的规则解释了几句(因为他以前按一位老师的指导利用英语版的一本桥牌自习书学过英语),之后便离开了。不料从此在同学中却有了风言风语,说周海婴整天打桥牌,不好好读书。此话后来竟传到校青年团领导那里,石幼姗书记便亲自找周海婴谈话,劝导他说,作为一个班干部,又是鲁迅的儿子,要顾及影响,不该沉湎于打桥牌等。吓得周海婴,从此再也不敢对班上和学校的文娱活动涉足了。

离今天较近而又影响较大的一件事,是周海婴因鲁迅稿酬问题状告人民文学出版社。这件事从一个侧面,也使我们看到了鲁迅后人所受的这种“名人之累”。

事情的由来是,解放之后,许广平母子便将鲁迅著作出版的一切事宜委托国家出版总署处理,国家出版总署接受了这一委托后,交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具体去执行。当时是冯雪峰任社长,按冯的意见,许广平应收下所有的版税,但许却表示要捐给国家。随着鲁迅著作的大量出版,版税的积累也越来越多,冯与出版社都希望这笔钱不要在他们的账面上继续挂下去,而许广平又坚决不收,于是又有设立“鲁迅文学奖”或降低鲁迅著作书价以惠读者等设想,但因种种原因,这些方案被一一否决。究竟怎么处理这件事?冯只好去请示周总理,总理的意思是,最好还是劝许大姐收下;但因许态度坚决,总理改而指示:以“鲁迅稿酬”名义将版税从出版社提出,悉数存入银行,以备许广平母子不时之需。问题才得以解决。后来,这笔钱在“文革”中周海婴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经周总理指示,曾提出三万元解了周家燃眉之急。1981年,因周家孩子去日本留学需要用钱,人民文学出版社在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干预下,又付给他们二十七万元(为50年代出版鲁迅著作版税)

但在80年代中期,人民文学出版社却与周海婴因鲁迅稿酬问题发生了纠纷,出版社说许广平母子早已放弃了鲁迅稿酬,而周海婴却认为他合法地享有父亲的版税,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周海婴以侵犯权益为由,将人民文学出版社告上了法庭。但一审二审,周海婴均败诉。这事本身且不说,是非终有公论,我这里想说的,是此事衍生出来的两个问题。

一是周海婴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争取和维护自己认为是正当的权益,足见他从自己这方面已经摆脱了“名人之累”,他不认为鲁迅是大家的“公物”——这也是鲁迅生前所拒绝的,也不因为是鲁迅的稿酬就做无谓的牺牲从而去维护什么“体面”,这是中国人最可宝贵的一种自我权利意识的觉醒;二是从事件中一些人的说法和做法里,我们还是可以感受到周海婴所受的“名人之累”。当时代表性的观点就是有些人说的:周海婴真让他父亲丢脸,竟为了钱去对簿公堂。最典型的如香港的《百姓》杂志,在某篇文章的开头刊登了一幅鲁迅画像,旁边印着一行醒目的字:“鲁迅想不到他的儿子会为他的稿费问题进法院。”还在文章中挖苦:“身为鲁迅后裔当不了大官,争回一些钱总是有用的。”其实,说这话的人不是对历史、对鲁迅的无知,就是有意的恶讽。因为在1929年,鲁迅自己就为版税的事请过律师,并准备诉诸法律。事情的经过是,北新书局一直是出版鲁迅书籍最多的书店,北新老板李小峰也是与鲁迅来往最密切的出版商,但北新一直对鲁迅著作版税采取少付或拖欠的手法,这对鲁迅来说实际上是一种剥削。鲁迅在等待并希望其自觉转变无望的情况下,找到了律师,准备与北新对簿公堂,后经律师与双方协商,达成庭外调解:由李小峰分期补清历年所欠版税(后李认真履行了)。既如此,我想,鲁迅真的泉下有知,应当是赞成周海婴的。在此期间,就有前辈楼适夷以其耄耋之躯,为此事专程亲临周海婴家,向他表示:这钱当然是归你的,但为了顾全你父亲的声誉和你本人的影响,可否先提出个具体捐赠计划,然后再将钱拨还给你。并暗示这个建议不是他个人的意思,而是受胡乔木的委托。但周海婴断然拒绝了这一建议,他说:钱还没拿到手呢,何来捐献之事?

我也是赞成周海婴的。正如他所说:“别人的遗产可以合理合法地继承,为何唯独鲁迅的稿酬儿子不能拿?”而且还要做那么多委曲求全的事,这究竟是为了顾及谁的面子?鲁迅的后代还是有些家传的,周令飞为爱逃离,表明了他不愿受“名人之累”,并不因为是鲁迅孙子就循规蹈矩,按照别人的想法来生活;周海婴一辈子受了许多“名人之累”,老了的时候用行动证明他也不愿再受此累。我倒觉得,这正是个人权利得到社会保护、尊重,也正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因为周海婴虽然受到一些非议和不满,但毕竟得到了更多人的理解与支持,试想,此事若放到他们刚入解放区之时,或者在“文革”之中,在那样的环境氛围之下,会行得通吗?

以前,在读鲁迅先生写于去世之前一个月的名篇《死》时,一直不理解他似乎以遗嘱形式写下的“忘掉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真是糊涂虫”这句话。通过以上事件,我一下觉得豁亮了许多。鲁迅先生毕竟伟大,他知道家属后代如果背上名人的包袱,受名人之累,凡事从自己是某某名人的亲人、后人的角度来考虑,是会失去自我,是过不好自己的生活的。我当然不是要鲁迅的后代忘了自己的父祖,而是说其并不能因为是鲁迅的后代,就要在一些并不需要做多余牺牲或额外付出的事情上做多余的牺牲或额外的付出,尤其是那些占了便宜的人,反而还要回过头来,以你是鲁迅的后代,要注意影响为名而变本加厉——这自不待多说。

(此文素材多取自周海婴《鲁迅与我七十年》,谨此说明)

(选自《温故》(之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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