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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因身份而进行有罪推断的案例

五六十年代,中国的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低,主要的生产还要靠畜力,而畜力则主要是使用耕牛,因此,当时耕牛的多少在很大程度上是衡量一个生产队贫富的标准,保护耕牛是全队的一项比较重要的工作,如果有一头耕牛非正常死亡,则会查清原因,如果有证据表明耕牛是被害死的,一般都会立案调查,作为刑事案件来处理,作案人重则会判刑。

保护耕牛责无旁贷,但在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中,往往一头耕牛的非正常死亡,则会连带着一个抓阶级敌人斗争的开始,当然,在满脑子都是阶级斗争的干部看来,那些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分子是最大的嫌疑人。本公众号前面曾经推送过《熊沛之死(二)》中就提到过戴上地主帽子的熊沛的罪行中就有两起害死耕牛的罪行,即使当时他不在现场,他仍然因自己的身份问题被怀疑、被定罪,最后平反复查的结论证明害死耕牛是子虚乌有之事。

因出身不好而被怀疑的案例不止熊沛一例,笔者手中还有一份完全是因身份问题而被怀疑的案例,仍然发生在当时四川省开县,时间也是六十年代初期:

【开县盛山园艺场报告

关于我场耕牛被害死请予侦察破案由

主送:开县公安局:

我场于59年12月扩进五通四排耕牛(水牯)一只,当扩进场时该牛身强力大,至2月10日左右发现牛不吃草,逐渐饥瘦,即请兽医治疗数次不愈,于3月7日晚上牛就死亡,当经公社及供销社立即处理,场内派几个工人将牛剥开,发现肚子内有铁针夹一片,长4寸,厚半分多,宽2分,潜覆肚内,使牛不能翻胃而死,由此可见该牛被人害死而不是病死。现根据我们初步掌握和分析的情况,嫌疑最大的是:

王芝友,地主,38岁,原居于五通四排槽房煮酒,于59年12月扩进园艺场,调入大竹林食堂居住,他的嫌疑主要有以下几点:

1、该牛系土改时当地人民斗争他家所得的胜利果实,因而他就怀恨之心,早就从(存)心破坏,如56年曾经企图把牛推至岩下跌死,结果把脚跌×,当时正当社会镇反,曾组织对他进行斗争。

2、他父亲王连元(地主)因盗窃我场的蔬芥,曾被我们斗争,于今年1月份因病死亡,他的兄弟王芝恺(地主)因盗窃我场的种红苕,被我场职工斗争后,亦不久因病死亡。他家的女儿偷窃我场的种红苕,他女儿也被斗过,因而阶级仇恨更加深,特别是我场由于将他手中被派出所缴获的26元暂时扣下,他是更恨之入骨。这些都是他所以作案的极大可能性。

3、他住在大竹林食堂,耕牛即由该食堂贫农付禄春喂养,从大竹林食堂居住的四户,三户是贫农,独他一家地主,其他三户根据过去的表现,没有可能来毒害耕牛的,因此从地理条件来看,又是他的嫌疑更大。

4、在牛肚内取出的耒铁制针夹子一片,一般是过去地主用的多,同时其他三户据我们的了解,过去未有这样的东西,这点对他亦更为可疑。

5、该王芝友一贯不老实,经常有粮闹粮,闹无钱用,但他又有钱去买葡萄糖、鱼肝油等补品来吃。最近从他家发觉有存葫豆,并偷窃区队的谷子和槽房的玉米,均被我们察觉,最近他有意暗自私卖一只×子,却报为被盗。

总之,根据他对我们党和政府根深蒂固的阶级仇恨,以及最近一系列的表现,它的作案嫌疑是重大的,特此报告请予侦察破案,以为民除害。

开县盛山果树园艺场

60.3.7】

地主分子王芝友就这样被怀疑成最大的嫌疑犯,不是以证据为依据,而是根据他的一贯表现和可能出现的情况来进行有罪推断的,在这个推断中,他的地主分子的身份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四户人家,三户是贫下中农,这三户全凭他们的身份就能得出“没有可能来毒害耕牛”的结论,这种结论也只能在只凭出身看觉悟的时代能得出来。

在这份材料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大饥荒在开县的一些情况,王芝友的父亲、兄弟因为饥饿而无奈之下偷窃了一点点可充饥的作物,就被批判,材料中虽然说他们是病死的,但从当时的情况来看,极有可能是饿死的,时间点是1960年年初(材料中只说了王芝友的父亲死的时间),此时正是农村中青黄不接的时候,也是四川大批饿死人的时间。

从材料上来看,似乎王芝友的罪已经被坐实了,他很难翻案。

王芝友的这个遭遇是四类分子悲惨生活的一个缩影,他们永远是阶级敌人,永远是怀疑的对象,只要有事,他们躲都躲不开。

201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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