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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占领旺角案黄之锋等人再被判刑

香港高等法院1月17日对2014年占领旺角清场未遵从禁制令离场而被控刑事藐视法庭案的16名示威者作出判决,其中前学生领袖黄之锋囚禁3个月、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4个半月、前学联副秘书长岑敖晖被判入狱1个月,缓刑1年及罚款1万元港币,其余则分别判监1至3个月,缓刑并罚款。律师为黄之锋申请暂缓执行判决以等候上诉,但被法官拒绝。

香港众志秘书长、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在开庭前表示,对此次判刑坦然无惧,呼吁香港人已经没有放弃余地,要团结。黄浩铭则对可能再次入狱无畏无惧,自言监狱是修行。岑敖晖则称政权打压越来越多,港人不要灰心,要挺直腰板追求民主自由。

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有亲中行业团体成功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禁止示威者占用路面,警方在清场中拘捕40多人,其中一批20人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罪,黄之锋和岑敖晖等7人自行认罪,黄浩铭等9人被裁定罪成。此前,同案的另外4名被告去年11月被判入狱1个月,缓刑1年。

数以十万计的香港人参与了2014年9月至12月发生的一系列争取特首真普选的香港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公民抗命运动,外界称为“雨伞革命”或“占领行动”。示威者占据多个主要干道静坐和抗议长达79天,形成金钟、铜锣湾和旺角3个主要占领区,要求北京撤回人大限制特首候选人的8/31框架决议,争取特首选举公民提名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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