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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璐的家事

明星的家庭生活和性道德所涉及的隐私权,虽然有一部分要让渡,但这更多是出于市场原则,而不是法律原则。

最近关于女演员李小璐的八卦,让我想起了10年前的娱乐圈。也是差不多岁末年终,春节期间,南方和北方同样憋着一场绵延千里的寒流,暴雪将至。那个冬天发生了一件改变香港娱乐圈格局的事件——‌‌“艳照门‌‌”。三个红透半边天的青年偶像一夜之间齐齐跌入人生低谷,十年挣扎,虽然命运各异,却应该都不是他们所期待的样子。那时候华语娱乐圈的中心还没有像今天一样完全转移到京沪,港台各地的瓜,大家也都在吃。

10年过去了,想想那三个人,好像并没有做错什么,后来的娱乐圈,几乎每件大事的严重性,都比他们有得讲。轰动一时的‌‌“艳照门‌‌”,现在看起来更像是打开了娱乐圈的潘多拉魔盒,从那时候开始,围观群众的情感边界不断被拓宽,而随着社交网络的普及,人们的行动就不限于观察、围观和挖掘,而是积极参与,那些围攻与人肉,或多或少改变了一些八卦的进程。

这个状态像养蛊,因为逐步陷入其间,疯狂参与的过程中自以为理性却丧失了理性,这种状态在很多历史进程中都有闪现,而余下少数清醒的人,最终无法改变潮水的方向。

到了十年之后,李小璐这件事一出来,因为有营销公众号的高度参与,出现了一波一波整齐划一的操作。有教育派的,打着‌‌“为了孩子好‌‌”的旗号,教李小璐如何做个好妈妈,因为她和贾乃亮的孩子也已经是个日进斗金的小明星,有着一大批忠实的‌‌“妈妈粉‌‌”,看着他们家庭出现裂缝,必须把自己也硬塞成他们的家庭成员;有打感情牌的,因为贾乃亮看上去是受害者,所以就按照这个思路,历数贾乃亮为了李小璐如何做改变,在这段婚姻中如何委曲求全又甘之如饴;有艺术派的,又一次开始盘点李小璐的演艺之路,用的无非还是两个陈词滥调,‌‌“出道即巅峰‌‌”或‌‌“一把好牌打得稀烂‌‌”。可问题是,李小璐从来就不是一个有演艺追求的明星,用作家荞麦的话来说,就是‌‌“一张不耐看的脸,几部很不怎么样的作品,以及根本没多少人看过的成名作‌‌”,她能红到今天,已经是非常不可思议了。

也许他们都说得有那么几分道理,但却都是婚姻这头大象的一个局部。况且,李小璐和贾乃亮的婚姻,也不是一个疑似吸大麻的嘻哈歌手就能破坏的。明星的家庭生活和性道德所涉及的隐私权,虽然有一部分要让渡,但这更多是出于市场原则,而不是法律原则。可如果人肉和辱骂诽谤,也同样不是行使公民的自由权,而是在违法的边缘试探。也就是说,他们选择自由亮相,而我们并没有权利去向他们扔石头。不觉得浪费时间吗?可能觉得自己单位时间创造的价值实在过低了。顺便说一句,贾乃亮的道歉长微博一发,当天就获得了两百多万的打赏。

李小璐的家事,不好笑,也无法产生同理心或其他,只因为这些谎言和欺骗,小心思算计,炫耀与阳奉阴违,统统有可能在你的生活里出现。物质层面倒是奢华而粉红,就像李小璐最最钟爱的街拍装扮一样,但仍然有当事人所无法忍耐的不优美、不舒坦、不日常。这哪里是华美袍子下面的跳蚤,至少会让你为了美而心甘情愿付出被啮咬的代价,这不过就是一件穿太久或太多次亮相的白衬衫,你看得见泛黄的衣领,疏于保养的褶皱,还有不知道哪里烫来的一个一个的烟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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