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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造反派(4/10)

(三)造反派遭到打击的“二、三月镇反”

在1967年1月开始的夺权中,因对实施夺权的具体作法有不同意见,或对准备“解放”、“结合”的领导干部有不同评价,或对夺权建立的“临时权力机构”中各群众组织代表席位的分配有争议,或对当地驻军的“支左”工作有不同看法,许多地方的造反派都分裂成为两大派,比如,在黑龙江有决心捍卫省革命委员会权威的“捍联总”和坚决对省革委某些领导人进行“炮轰”的“炮轰派”,在山西有“红总站”和“红联站”,在江苏南京有认定1月26日夺权好得很的“好派”和认定那次夺权“好个屁”的“屁派”,在安徽有“G派”(“好”的英文good的字头)和“P派”(“好个屁”的“屁”字的汉语拼音字头),在浙江有“红暴会”和“省联总”,在湖南有长沙“高司”和“湘江风雷”、“工联”,在云南有“八二三”和“炮兵团”,在福建福州有“革造会”和“八二九”,在四川重庆有夺权建立革联会的“八一五”派和要求砸烂革联会的“砸派”(后改称“反到底”派),在徐州地区有支持3月18日建立的“徐州市革委会”的“支派”和决心要“踢开徐革会彻底闹革命”的“踢派”,等等。

在各地的造反派两大派中,往往是一派坚持或抢先进行夺权,建立起了临时权力机构,另一派则因意见不合而退出夺权或一开始就抱反对态度。两派争执中,又因为“一月夺权”建立起来的临时权力机构被宣传为“新生红色政权”、“一月革命的伟大成果”,两派斗争就成为不可调和的“路线斗争”、“敌我矛盾”。同时,因为各地驻军从1月下旬开始奉命“支持左派广大群众”介入“文革”后,普遍都根据各自的理解支持了自认为是“左派”的一派(有的是保守派,有的是造反派中的一派;有的是夺权的一派,有的是反对夺权的一派),压制、打击了另一派,而遭到一些造反派的抗议和冲击……

“一月夺权”并未建立起“革命新秩序”,并未带来“抓革命促生产”的新面貌,反而加剧了社会大动乱和导致生产急剧下降,这必然使长期“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毛泽东警惕有“阶级敌人”在趁机破坏,尽管这时毛泽东强调的是“路线斗争”,但其“斗争哲学”中的核心理论始终是“阶级斗争”。因此在1月以后毛泽东的有关批示、中央文件和报刊社论、文章中就频繁出现了“镇压反革命”的提法。

1967年1月13日,毛泽东批准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时称“公安六条”),这个在全国城乡到处张贴、家喻户晓的“公安六条”,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恰当的方式,加强对敌人的专政,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这实际上已经发出了“镇反”的信号。其中第四条针对当时全社会风起云涌的造反派群众组织规定:“地、富、反、坏、右分子,劳动教养人员和刑满留场(厂)就业人员,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道会门的中小道首和职业办道人员,敌伪的军(连长以上)、政(保长以上)、警(警长以上)、宪(宪兵)、特(特务)分子,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但改造得不好的分子,投机倒把分子,和被杀、被关、被管制、外逃的反革命分子的坚持反动立场的家属,一律不准外出串连,不许改换姓名,伪造历史,混入革命群众组织,不准背后操纵煽动,更不准他们自己建立组织。这些分子,如有破坏行为,要依法严办。”这里所提出的对一大批各种类型“分子”及“坚持反动立场的家属”(有的地方将其简称为“二十一种人”)“一律不准外出串连”,不许“混入革命群众组织”,“更不准他们自己建立组织”,明令将那些有“历史问题”或“家庭出身”问题的人清除出群众组织并剥夺其“大民主”权利直至“依法惩办”。其打击面之广,堪称“史无前例”。

1967年1月30日,毛泽东对谭震林关于国务院农口几个单位情况的报告(这个报告至今没有公开,因此其内容无法得知)批示:“林彪、恩来同志:此件值得一阅。党、政、军、民、学、工厂、农村、商业内部,都混入了少数反革命分子、右派分子、变质分子。此次运动中这些人大部都自己跳了出来,是大好事。应由革命群众认真查明,彻底批倒,然后分别轻重,酌情处理。请你们注意这个问题。谭震林的意见是正确的。此件请周印发较多的同志看,引起警惕。”[22]这实际上是发出了开展“镇反运动”的号召。

次日由《人民日报》发表、经毛泽东亲自修改审定的1967年第三期《红旗》杂志社论《论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夺权斗争》,更以大量篇幅专门谈到“镇反”问题,明确指出:“在夺权的过程中,必须加强无产阶级专政。这是建立无产阶级的革命新秩序,必不可缺少的条件。”“在当前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及其在党内一小撮代理人决战的阶段,坚持反动立场的地主、富农和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坏分子、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美蒋特务,都纷纷出笼。这批牛鬼蛇神,造谣惑众,欺骗、拉拢一些不明真相的人,成立反革命组织,疯狂地进行反革命活动。”“牛鬼蛇神一齐跑出来,是一件大好事,我们正好趁此机会来一个大扫除,‘扫除一切害人虫’。”

2月4日,新华社向全国播发了《贵州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总指挥部通告——关于被社会上的牛鬼蛇神打入和篡夺领导权的群众组织的若干规定》,提出“对打入革命群众组织、篡夺领导权的牛鬼蛇神中的首要分子及其死党,必须立即逮捕法办。”“必须以阶级斗争的观点来对待所有群众组织及其行为”,等等。

同日,中央文革小组发出批示:“湖南军区对‘湘江风雷’和‘红旗军’的头目,应当立即采取专政措施,分化瓦解其中受蒙蔽的群众。”[23]中央文革小组这个“二四批示”,率先在湖南掀起了针对造反派群众组织的“镇反运动”。

2月16日,新华社播发新闻电讯:《决不容许把斗争矛头指向英雄的解放军和真正的革命左派/福建革命力量粉碎了反革命逆流》;17日《人民日报》为此发表社论《坚决捍卫三结合的正确方针》;18日《解放军报》为此发表社论《彻底粉碎反革命逆流》,称“……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勾结社会上的地富反坏右,掀起一股反革命逆流,拼命反对‘三结合’联合夺权的正确方针,公然把斗争矛头指向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派,指向伟大的人民解放军……”

这些重要社论及报道,均由新华社向全国各大媒体播发,各大报刊登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反复广播,那些杀气腾腾的语句,当时的人们都会有深刻的印象。在这样强有力的“战略部署”和“舆论导向”下,“镇压反革命”运动便在全国陆续开展起来了。这场“镇反”的矛头,主要指向的是造反派群众组织,特别是那些“造反精神”强、闹出的乱子大、与支左部队发生冲突(如许多地方的围攻军区)、组织成份复杂的群众组织。不过,这并不是对造反派的全面镇压,而只相当于毛泽东当年在苏区搞的红军内部肃反、杀AB团。

以往的宣传和许多论著中,都把“二月镇反”与“二月逆流”混为一谈。其实二者是有区别的。“文化大革命”中的“二月逆流”,指的是1967年2月(后来这一概念被往前延伸到了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军委、国务院的一些领导人,在不同的会议上(如1月19至20日的京西宾馆中央军委碰头会,即所谓“大闹京西宾馆”;2月11、16日的怀仁堂中央碰头会,即所谓“大闹怀仁堂”),对“文化大革命”不符合以往政治运动“常规”的一些做法(如“踢开党委闹革命”、打倒大批老干部、搞乱军队等)提出强烈批评,与中央文革小组进行面对面争执的事件,在“文化大革命”后官方史学界已改称其为“二月抗争”;而“文化大革命”中的“二月镇反”,则是1967年2、3月间发生在许多地方的大批逮捕造反派、镇压造反派群众组织的事件,其高潮在2月中旬(“大闹怀仁堂”事件之后)至3月上旬期间,因此实际上是“二、三月镇反”。与“二月逆流”虽有思想上的联系(“大闹怀仁堂”的高级领导人和各地镇压造反派的军队干部都是想要维持社会稳定,让“文革”像以往历次政治运动那样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健康发展”),但从内容看并不是一回事,而且,参与者也并不完全相同,比如,中央文革小组在“二月逆流”中站在支持造反派的立场上,却又在“二月镇反”中率先下令镇压了湖南的造反派,开了“镇反”的先例。

要证实“二、三月镇反”与“二月逆流”并非一回事,还可以再来看看所谓“二月逆流”结束之后的情况(2月18日深夜,毛泽东召开会议对“大闹怀仁堂”的几位老干部进行了严厉斥责,并责令其检讨。“二月逆流”到此已被毛泽东“击溃”)——

2月20日,《中共中央给全国农村人民公社贫下中农和全体干部的信》发出。信中说:“党中央相信,农村人民公社各级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犯过错误的同志,也应该努力在春耕生产中将功补过。犯过错误的干部只要这样做,贫下中农就应该谅解他们,支持他们工作。”

2月25日,中央文革小组办事组编印的《快报》第一三三二号刊登《北京政法公社在天津小站公社支持了谁?》,指责北京政法公社燎原长征队在天津小站公社索子地大队支持了以四清运动中下台干部为背景的燎原红色战斗队抢走大队的大印,从此牛鬼蛇神纷纷出笼实行反攻倒算。27日,陈伯达把这期《快报》报送毛泽东时写道:“这是一个闹资本主义复辟的例子。革命群众要记者给主席反映情况。现在把材料送上,请顺便一阅。”毛泽东于28日批示:“从上至下各级都有这种反革命复辟的现象,值得注意。”[24]

3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大专院校当前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规定(草案)》,其中称:“下厂下乡和在外地串连(包括参加外单位夺权的和设在外地的联络站)的革命师生,一律在三月二十日前返回本校,参加本校文化大革命。”革命师生要“分期分批地进行短期军政训练”。

3月10日,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军队院校、文艺团体、体工队等支左、支农、工业问题的通知》,要求这些单位的群众组织“一律不再到外地串联,也不要同本地区外单位或地方组织搞串联。所有外出人员一律返回,地区性的和几个单位组成的联络站,一律撤销。地方群众组织,也不能到军队串联。”

3月1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发出《关于广播车停止上街广播的通知》。

3月18日,《中共中央给全国厂矿企业革命职工、革命干部的信》发出。信中明确要求:“你们应该巩固劳动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和文化大革命的良好秩序。”“你们应该按照党中央的规定,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在八小时工作制的以外时间,坚持文化革命。不许在生产时间内,擅自离开生产和工作岗位。要同一些无故旷工、敷衍了事的不良现象作斗争。”“工人组织中的工作人员,一般都不要脱离生产。”

3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停止全国大串连的通知》[25]……这些文件,全都传达出一个明确的信息:“文革”走向收尾,造反运动结束。

特别是毛泽东于2月28日(即狠批“二月逆流”十天之后)对中央文革小组办事

组《快报》的批示:“从上至下各级都有这种反革命复辟的现象,值得注意。”表明了他在所谓“二月逆流”已经被“击溃”之后还在继续要求“从上至下各级”都要注意“镇压反革命”的明确态度,这充分说明“二、三月镇反”不能与“二月逆流”混为一谈。

因此,把这一段时间里造反派遭到的打击归之于“二月逆流”,是不符合客观史实的。尽管一贯善于文过饰非的毛泽东当时凭借其如日中天的威望屏蔽了历史真相,后来为了维护毛泽东的“光辉形象”继续屏蔽历史真相,但仅从上述公开的史料即可毫不含糊地得出结论:1967年2、3月间对造反派群众组织的打压,即“二、三月镇反”运动,实际上是在毛泽东部署下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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