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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十三抗争者冲击立法会案改重判入狱

香港13位社运人士因3年前反对新界东北前期发展拨款强闯立法会,被裁定“非法集结”判罚社会服务令后,港府律政司不满刑期过轻覆核申请加刑,上诉庭星期二称须判阻吓性刑罚,以维持公众利益及秩序,重判12名不认罪被告入狱13个月,认罪的1人8个月。这个据信是历来被控非法集结判刑最重的示威案,引发多个团体及泛民的不满和愤怒。

据港媒报道,该案原审裁判官去年判刑时,赞扬包括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土地正义联盟召集人何洁泓、前学民思潮召集人林朗彦等13人,愿为家园被毁的市民发声,判罚每人80至150小时的社会服务令。不过,上诉庭同意律政司看法,指判刑过轻,“判年轻有抱负的年轻人入狱并非法庭乐见”,但刑罚须阻吓同类罪行。

香港多个民间团体和多位民主派议员星期二举行记者会,认为示威者刑期覆核案的上诉庭判刑过重,许多人情绪激动落泪,直言示威者为弱势社群争取公义,却沦为阶下囚,感到愤怒。这些团体周三晚将在政府总部外公民广场举行集会,周日发起抗议游行。目前,13名被判监的抗争者中已有8人表示要上诉到终审法院。

另外,台湾国会关注香港民主连线召集人黄国昌等多位立委星期三召开记者会,声援香港被判入狱的13位抗争者,呼吁台湾民众应持续关注该案,支持港人推动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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