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我的人都知道,三年前我就将中国每年一次的“两会”改为“二会”了,在这样一个走过场的政治秀中能够被深入讨论的话题少之又少,更别提敢反对了,代表委员们更多只是举举手、投投票而已。
然而即便是在这样的秀场中,亦有凛凛风骨可见。今年二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就成为瞩目焦点,被许多人认可、点赞。他提出的9条建议均直击时弊:
一、让犯罪嫌疑人上电视认罪要慎重
二、严格言词证据的采信标准
三、降低非法证据排除的门槛
四、侦查机关不宜在案件判决前搞立功授奖
五、扩大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
六、试行侦查讯问时律师在场
七、创造条件让法官敢于依法作无罪判决
八、少安排法官开会
九、适时批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力国际公约》
第一条建议显然是针对最近两年来的“电视定罪”恶劣之风:在案件尚处于侦查和审理阶段,就把犯罪嫌疑人拉到电视镜头前忏悔认罪。
在之前的反右、文革以及随后的严打时期,组织对犯错误的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示众和公审,是当时中国一道触目惊心的风景线。21世纪之后的十年间,很少见到这样的公审了。最近两年泛起的“电视定罪”其实就是当年公审大会的“升级版”,传播范围更为广泛。此举显然违反了无罪推定原则,构成了对司法的羞辱和强奸,让世人窥见“依法治国”的虚伪。
第二条至第八条,则是对公检法机关办案的具体建议,以增加司法独立性和保障人权为目的。第九条显示了朱征夫委员的巨大勇气。在“宪政”、“普适价值”等词被批判成为敏感词的当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力国际公约》也基本不见人提及了,更别说是在一年一度的“二会”上。其实早在50年前,联合国大会就通过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力国际公约》,中国政府也于1998年签署了该公约,但由于一直未能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该公约至今对中国未生效。
除了朱征夫外,来自上海的蒋洪委员也很敢言。在不能“妄议中央”的高压态势下,尤其是两会前刚封了任大炮的微博,蒋委员仍然对媒体说,“中国共产党党内的事情由党的纪律规范,作为一般公民来说,绝不意味着就不能随便表达对国家大事的看法,表达的权利是宪法上规定的。”果然,他这次又发表了“制度反腐应加强信息和官员财产公开”以及“去掉虚的GDP增加实的GDP”等大胆言论。
去年两会上,蒋洪委员就针对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的“四个绝不”(绝不能让传播西方价值观念的教材进入我们教堂;绝不允许诽谤党和领导、抹黑社会主义言论在大学课堂出现;绝不允许各种违反宪法的和法律的言论在大学课堂蔓延;绝不允许教师在课堂上面发牢骚体罚学员、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进行了质疑和批评:我不知道教育部长到底是指的什么,我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面,提到平等、自由、民主、法制,这些价值观算东方的还是西方的?还是东西方共有的,普世的价值观?所以我认为这个话说得至少不准确,容易导致对于不同观点不同想法的抑制、压制。
同是来自上海的另一位委员、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则因为力挺袁贵仁而遭到民间舆论的强烈批评,当时我还为此撰写一篇专栏“蒋委员PK葛委员”,在文末感慨地说:在对待教育系统最高长官的讲话上,葛剑雄与蒋洪两位教授用自己的言论无意间进行了一次PK,结果令人遗憾也令人欣慰。遗憾的是葛剑雄委员暴露了其“敢言”下面的“鸡贼”,欣慰的是在蒋洪委员身上看到了久违的知识分子的风骨。
在意识形态进一步收紧的大局下,“知识分子的风骨”更加少见。所以,也许是有感于“祸从口出”的恐惧,中纪委机关报发出了“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政协主席俞正声“鼓励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希望正在进行的二会上,还是能够多一些像朱征夫和蒋洪这样敢说真话、能够把话说到位的委员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