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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案周二宣判代理律师称不排除轻判可能

北京资深媒体人高瑜案二审将于11月24日由北京市高级法院宣判,代理该案的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20日接到审案法官电话通知,莫少平律师21日对本台表示,此次开庭不公开审理,但二审法院未采用书面宣判,而是开庭宣判,不排除其当事人被改判的可能,而中国法律规定,改判刑期不得高于一审。二审如果维持原判,一般不会开庭。莫律师分析二审宣判的三种可能。

北京独立媒体人高瑜案,二审法院几经延期之后,11月20日通知代理该案的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该案将于24日上午九点,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代理该案的尚宝军律师21日告诉本台:“我在昨天下午四点多接到法院通知,下个星期二上午九点,不公开开庭审理”。

记者:高瑜知道这件事吗?

回答:法院没有说通知了高瑜。我们也预约了星期一下午去见她。

记者:怎么判决,法院之前有没有一些信息透露给你们。

回答:没有。

高瑜案二审经最高法院批准三次延长审限。最后一次延期至12月12日。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莫少平21日对记者说:“在周五(20日)下午四点半左右,高瑜案的主审法官打电话到我办公室,正式通知高瑜案正式开庭。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二审就是终身判决。本身高瑜的案子,从法律专业的角度讲,我们认为并不复杂。一而再,再而三的延期,确实非常罕见。起码我没有碰到过这种情况”。

去年4月,高瑜被公安在街上带走后刑事拘留。起诉书指高瑜向境外网站泄露中共九号文件。其内容包括要求高校教师不讲普世价值、新闻自由等,被称为“七不讲”文件。今年4月17日,高瑜被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高瑜不服判决,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出上诉。

莫律师分析二审法院可能做出的三种判决,其中“维持一审判决”的可能不大,而第二和第三种可能则是改判相对轻的刑期,或将案件发回控方重新审理。他说:“按照中国刑诉法的规定,二审有这么几种结果。一种结果是维持原判,第二种结果是改判,第三种情况是(法官)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也可以发回重审”。

记者:改判是不是代表轻判?

回答: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上诉是不加刑的。所以如果改判,不可能加重,只能是减轻。上诉不加刑是中国刑事法的一个原则。

记者:那您觉得会不会改判?

回答:不排除有这种可能。

高瑜曾在中新社工作,1989年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不久该报被停刊,同年6月3日,高瑜被捕。1990年8月28日获释。1993年10月2日,再次被捕,1994年11月9日,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将其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没收其800元(1人民币约合0.157美元)“赃款”。1999年2月15日,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获释。

莫少平在解释二审法院,不排除对高瑜案被改判时说:“中国的司法实践,除了死刑案子(二审)必须开庭之外,相当一部分二审案子,如果是维持原判,通常确实是不开庭审理,就是书面审理”。

现年71岁的高瑜患有多种疾病,10月3日凌晨曾突发心脏病,在药物无效的情况下,连续输液一个星期,情况才有所好转。她的律师曾透露,高瑜的身体状况堪忧,深受心脏病、高血压、美尼尔氏症等多种疾病困扰。至于二审法院,24日究竟如何宣判这起引起国际社会和人权机构关注的案件,各方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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