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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分法”与“彻底否定文革”

一、反对“彻底否定文革”的理论借口是“两分法”

“两分法”又叫“一分为二”,原本属于辩证法的一个命题,文革前后才成为毛泽东的专利。

但“一分为二”的说法并不出自毛的主要哲学著作《矛盾论》与《实践论》。据王若水研究,毛泽东最早使用这个词仅是在1957年11月8日的莫斯科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上。毛说,“其实我们的支部书记是最懂得辩证法的,当他准备在支部大会上作报告的时候,往往在小本子上写上两点,第一点是优点,第二点是缺点。一分为二,这是个普遍现象。”及至1964年,毛泽东用康生作打手,亲自发动了批判杨献珍的“合二而一”运动。毛泽东说:“‘一分为二‘是辩证法,‘合二而一‘恐怕是修正主义,阶级调和的吧!”“‘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是我写的,这些话触痛了有些人的痛处,杨献珍就是一个,他们出来搞‘合二而一’反对我。”以上这一段话本身就没有什么“一分为二”的东西。

事实上,综观毛时代的政治生活,“两分法”喊得震天响,却从来也没有起过什么好作用。

毛本人对“两分法”更是采取了随心所欲的态度。62年前,他经常运用“一个指头与九个指头”的关系来界定工作中的错误与成绩的关系。大跃进是那么严重的错误,1961年是饿死人的高峰期,毛在私下场合也曾表示“一个指头与九个指头”不适用了,可能是“三个指头与七个指头”的关系。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的讲话中沿用了他的上述说法,提出“三七开”,即成绩占七成,错误占三成,局部地区更是倒三七,由此得罪了毛泽东。而到了文革前夕,毛泽东为了打倒刘少奇,在对文化部、中宣部、北京市委工作的评价中,完全放弃了“两分法”,将文化部定性为“才子佳人部”;将中宣部定性为“阎王殿”,将彭真领导的北京市委定性为“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

刘少奇与林彪是毛先后提拔的接班人,毛在提拔他们时对二人的评价往往也有点“两分法”,及至打倒他们的时候,“两分法”就到“爪蛙国”去了。

“两分法”的本意要求人们全面地、辩证地看问题,但实际上却成为毛泽东整人的一根棍子。

毛时代过去了,改开时代来临后,“两分法”退守到哲学领域,作为辩证法的一个重要观点及方法却被保留了下来。30多年来,我们对此几乎没有作出过什么总结与反思,仍然认为“两分法”是一个正确的方法,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用。

以至于发展到今天,当涉及文革评价的问题时,有不少朋友根据“两分法”质疑或反对“彻底否定文革”,反对将文革定性为“十年浩劫”。

其中一位对此理直气壮,他说:“现在,我们要大声地说:文革必须否定,但不能彻底否定,更不能简单否定。”这位朋友正是自以为运用了“两分法”,发现文革存在着“合理成分”,并进而提出了文革研究的新课题--研究文革中的大民主。

另有一位说:“三十年来‘彻底否定文革’收效甚微,其原因除了当局在实践上并未彻底否定之外,还在于文革不能彻底否定。”他还说:“否定文革必须对文革中发生的种种事物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如果不加分别,笼而统之地彻底全面否定文革的一切,势必如同倒脏水时连同澡盆里的孩子一起倒掉那样,不但无法得到人们的认同与肯定,反而会招致反对与批判。”

这位朋友也是在运用“两分法”,寻找文革的成绩。

最近,我的一位著名的校友蒯大富同学在同学聚会时更是主张:文化大革命总体上是错误的。应该给予否定,因为没有法律保证的大民主只能对国家对人民造成巨大的伤害。但是我们不能形而上学的搞什么全盘否定而是应该辩证的“扬弃”。错误“全盘否定”文化大革命,使人民失去一切监督政府官员的手段。这是中国目前官场上大面积腐败的重要原因。

上述观点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文革应该否定,但不能彻底否定。”

他们说:“彻底”?但世界上有“彻底”的事吗?

从哲学上讲,确实也没有!

他们还说: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应该“一分为二”,难道“文革”能例外吗?所以对“文革”也应该运用“一分为二”的方法。

从方法上讲,似乎也应该。

所以,首先存在着如何理解“彻底”?又如何理解并运用“一分为二”?

二、对“两分法”的再认识

基于这样的原因,笔者终于认识到有必要对“两分法”再认识。

(一)、“两分法”只是辩证法的一部分

一般认为“辩证法”有三大规律:对立统一、量变质变、否定之否定。除了“三大规律”外还有“五大范畴”1、内容和形式:2、现象和本质:3、原因和结果:4、可能性和现实:5、偶然性和必然性。此外还有什么基本点之类的概念。

进入书斋的“辩证法”是一个很复杂的东西,但在日常生活中的“辩证法”又是一个简单、朴素的东西。

社会生活中到处都有辩证法。比如说公众常将没有“辩证法”的东西叫做蛮不讲理;将“辩证法”过头了的东西叫做诡辩;还有一句俗话“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这其中之“理”就是辩证法。

一般认为“三大规律”中的“对立统一的规律”是基础规律,又称矛盾定律。主要讲事物的运动与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斗争性和同一性是矛盾的两大属性。“一分为二”侧重于矛盾的斗争性,“合二而一”侧重于矛盾的同一性;“矛盾”之说侧重于同一事物内部矛盾的斗争与统一,“对立”之说侧重于不同事物外部的斗争与统一,如此等等。

自然科学中有一个“牛顿定律”,它是“牛顿三定律”的总称。第一定律叫“惯性定律”,物体在没有受到外力作用下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第二定律是F=MA,第三是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定律,即F=-F。如果只知其一,就不是“牛顿定律”的全部,能够解答的问题是有限的。

“辩证法”也是如此。“对立统一规律”是三规律之一,“两分法”又是“对立统一规律”的一部分,所以只是“辩证法”的一部分的一部分。

(二)、对“两分法”的认识:“两分法”的应用有限定条件

人们一般认为“牛顿定律”是普遍规律,但学过《普通物理》的人都知道“牛顿定律”也有其限定条件,它只适用于低速运动的物体;只适用于宏观物体,不适用于微观原子;它的参照系应为惯性系。当物体运动速度趋近光速时,牛顿定律就不适用了。

笔者由此联想到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虽然它们也是普遍规律,但一样也有其限定条件。它适用于一般的、普遍的社会生活中的事件及人物;在对一些特殊事件、特殊人物,“两分法”并不适用。这些特殊历史事件是指人类历史上“反人类”的大灾难;这些特殊历史人物是指罪大恶极的“反人类”的杀人犯,还有一些历史上早已被定性了的年代久远,作为负面文化象征的反面人物。

比如“911事件”中的恐怖分子,比如美国校园里的枪击案凶犯,又比如近期在我国发生的几起恐怖暴力事件,请问如何对他们“两分法”?

据说最近有这样一篇讲话(未经媒体公开证实):

“我反对一切针对平民的恐怖主义行为,无论你的命运是多么悲惨,或动机是多么高尚,当你把伤害无辜的普通人作为手段时,你就是人类的敌人、可耻的懦夫和人人可诛的罪犯。

我没有兴趣听你的任何故事,不会在乎你的诉求,不可能跟你谈判并妥协,唯一要做的事就是:当场格杀,事后追剿,绝不原谅。”

你拥护这则讲话吗?我是拥护的。

你在这则讲话中发现了什么“两分法”吗?我没有发现。

因为“一切针对平民的恐怖主义行为”,都属于罪大恶极的反人类罪,犯这样罪行的人就成了“人类的敌人”、“人人可诛的罪犯”,这是定性后的结论。“两分法”在对他们定性时已经运用过了,定性后的批判与处理不再需要“两分法”。“唯一要做的事就是:当场格杀,事后追剿,绝不原谅。”

任何认为对“一切针对平民的恐怖主义行为”也要“两分法”的主张,主观上是糊涂观念,从模糊是非开始,必然演变成不明是非、颠倒是非,客观上是姑息养奸,为虎作伥。

在分析这类案件,确定案件的性质过程中仍然要用辩证法;在对疑犯的犯罪事实作定量分析时也用得到辩证法;在分析发生的社会原因与历史原因时更用得到辩证法。这就是为什么同样都是“暴力恐怖事件”的疑犯,有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有的判处“有期徒刑”;也是为什么要对其产生的原因作具体的分析,采取必要的措施,从而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对“文革”定性后的批判不能再去应用“两分法”

将前文中所提出的观点概括如下:

1、“两分法”不是辩证法的全部,只是辩证法三大规律中的一部分的一部分;

2、“两分法”是普遍方法之一。但在运用“两分法”时要与其它辩证法规律综合运用,避免简单化与与片面性。

3、“两分法”是有限定条件的,它只适用于一般的社会历史问题及一般的社会历史人物,而不适用于罪大恶极的“反人类”的历史事件与历史人物的定性后的批判与处理。

笔者认为,反右派、大跃进,人民公社、大炼钢铁、大饥荒、文化大革命——也包括在“文化大革命”这个大运动的名目下所包含的许多小运动,如破四旧、清查五一六、一打三反等,对这些运动定性后的批判与肃清都不再适用于“两分法”,都应该“彻底否定”或称“全面否定”。

历史上的秦始皇焚书坑儒事件、清兵入关时的扬州、嘉兴大屠杀事件。

中国历史上一些代表负面文化的标志性人物:如指鹿为马的赵高、口蜜腹剑的李林甫、卖国求荣的秦桧、石敬塘、吴三桂、汪精卫等奸佞及卖国贼。

希特勒发动的法西斯战争、希特勒杀害犹太人与奥斯维辛集中营(1940年至1945年)。

台湾二二八事件(1947年2月28日)。

斯大林大清洗,即前苏联的“大肃反”运动(自1937年始)。

卡廷森林屠杀(1943年4月13日在俄罗斯卡廷附近的森林中,发现埋藏着一座万人坑,坑中大约有4000名波兰军官骨骸)。

乌克兰大饥荒。

柬埔寨红色高棉运动、金边事件。

日本侵华战争、南京大屠杀(1937年12月13日)、日本慰安妇问题。

当代美国发生的911事件、美国频发的校园枪杀儿童事件。

希特勒、墨索里尼、东条英机、波尔布特、萨达姆、卡扎菲、本拉登这些历史人物等均属此例。

在上个世纪中期发生的中国“文化大革命”(1966年至1976年)是这类“反人类”性质事件中范围最广、危害最大、影响最深的历史事件。当年在作历史决议时已经经过了“两分法”的讨论与辩论,最终作出了“十年浩劫”,必须“彻底否定”的历史结论是正确的,是必须坚持,绝不能后退的。

以上所举一些人的“文革应该否定,但不能彻底否定”的主张,其实就是为“文革”翻案的主张,性质与为“针对平民的恐怖主义行为”翻案一样。

四、如何理解“彻底”?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从哲学意义上讲,世界上并不存在任何“彻底”的事物。

所谓的“纯净水”不过是将微量元素控制在一定的行业标准内。倘若是治理一条已经严重污染的河流,倾东海之水也不可能让其达到纯净的程度;但如果能做到河水里能养鱼,养出来的鱼能吃,所含的有毒元素不超标,这就算“彻底”了。

荡涤文革流毒,罄南山之竹也难书其恶。

“彻底否定”文革,“彻底”只是一个过程,一个不断逼近的过程,就像求极限一样,达到一定的程度就算是可以了。

例如在德国,即便仍然有极少数残存的纳粹老人及少数对历史无知的青年仍然崇拜希特勒,但这个国家的政府与主流民意是高度一致的,这个国家的内政外交延续一致,这就算“彻底”了。

又如秦始皇“焚书坑儒”,这在历史上早已臭名昭著。但在毛时代曾经一度借尸还魂,回光返照。毛既死,尽管对毛的评价有分歧,但“焚书坑儒”仍然复归臭名昭著的原位,即使是“毛粉”,也没有什么人再去颂扬“焚书坑儒”这件事。

对文革的彻底否定,首先要以官方的名义正式成立一个“文革博物馆”,或者正式设立一座“文革非正常死亡者碑”,倘若更进一步能做到像对待“南京大屠杀”一样去“申遗”,这都可被视作是“彻底”了。

五、所谓的“群众参与”不能成为反对“彻底否定文革”的理由

反对“彻底否定文革”还有一条重要的理由:文革是一场广泛的“群众运动”,这样一场由广大群众参与的群众运动怎么能“彻底否定”呢?

有位朋友提出“文革能彻底否定吗?”的问题,并作了颇为“精辟”颇具代表性的论述:

“三十年来”彻底否定文革“收效甚微,其原因除了当局在实践上并未彻底否定之外,还在于文革不能彻底否定。

文革作为几乎涉及中国社会全社会的一场空前广泛的社会运动,各种社会力量必然要在文革中充分表现自己,力图以自己的面貌推进或阻止文革。因此,文革中发生的各种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物或事件,有些可能是顺应社会前进方向的,有些则可能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前者不应否定而应进一步予以推进,后者则应予以否定并找出其根源与后续,以便杜绝其今后继续危害。因此,否定文革必须对文革中发生的种种事物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如果不加分别,笼而统之地彻底全面否定文革的一切,势必如同倒脏水时连同澡盆里的孩子一起倒掉那样,不但无法得到人们的认同与肯定,反而会招致反对与批判。”

他将文革没有被“彻底否定”的原因归结为两点:

1、当局在实践上的不作为;

2、文革本身不能彻底否定。

笔者认为前一点的原因是归结得对的,但后一点的原因却归结错了。

我们举一个类似的案例,“日本发动侵华战争”进行比照分析:

如果按照这位朋友的这种逻辑,用来分析日本人发动的侵华战争,势必得出这样的结论:

六十多年来,日本军国主义之所以没有被彻底否定,近年来日本国内的右翼势力又日趋抬头,其原因除了日本当局在实践上并未彻底否定军国主义外,还在于“军国主义”本身不能被否定。

同样,前面一点是对的,后面一点却是大错特错了。

所以,尽管有时候有的道理很“堂皇”,挺像是个“道理”似的,但如果找上一个恰当的参照物进行比照,其中的谬误就立刻显现无疑。

假设一个日本人,而且是一个有狭隘民族主义情绪、有军国主义倾向的日本人,那么上述一段话完全可以由这样的日本人说出来,只需将“文革”与“侵华战争”置换,将“中国”用“日本”严格置换就行了。

经过置换后的这段话如下:

“那么侵华战争作为几乎涉及日本社会全社会的一场空前广泛的社会运动,各种社会力量必然要在侵华战争中充分表现自己,力图以自己的面貌推进或阻止侵华战争。因此,战争中发生的各种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物或事件,有些可能是顺应社会前进方向的,有些则可能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前者不应否定而应进一步予以推进,后者则应予以否定并找出其根源与后续,以便杜绝其今后继续危害。因此,否定侵华战争必须对战争中发生的种种事物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如果不加分别,笼而统之地彻底全面这一场战争的一切,势必如同倒脏水时连同澡盆里的孩子一起倒掉那样,不但无法得到人们的认同与肯定,反而会招致反对与批判。”

请问,十三亿中国人能有几人认可这段话?

不可否认,当年文革中的群众参与程度是很高的。那是因为:

第一、通过多年的个人崇拜发展成个人迷信再发展成造神运动,中国人民有了一个神话般的领袖。正如资中筠先生所说:“因为有一个非常自信的神话领袖,领袖个人认为把群众都发动起来,能拥护他一个人,打击所有他要打击的敌人,所谓‘指到哪里打到哪里’”。

第二、经过多年的“反修防修”及“四清运动”等无数政治运动,毛泽东发明了一个“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并被林彪奉之为马克思主义的“第三个里程碑”,是马克思主义的“顶峰”。

第三、毛泽东通过多年来强调两个阶级、两条路线的斗争,通过反修防修,四清运动的实践,为广大群众制造了国际国内的“假想敌”。

这个“假想敌”在国际上就是所谓的“亡我之心不死”的“美帝与苏修”,在国内则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毛泽东说,如果让资本主义复辟,无产阶级专政就会变成资产阶级专政,法西斯专政,就要千百万人头落地。

一边用“千百万人头落地”吓唬群众,一边却在进行着“千百万人头落地”的文化大革命。

有了号令一切的神话般的领袖,有了荒谬不堪且能迷惑人的理论,又有具体的斗争对象,还有一个“解放人类”的崇高目标,所以群众参与文革的程度确实非常高。

同样不可否认的是,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时日本国民的参与程度也是非常高。

他们也有他们的神话般的领袖:天皇陛下;他们也有他们的理论:大和民族优越论;他们的目标也很鲜明:开疆扩土,为在狭窄国土上生存的大和民族寻找更大的生存空间;他们也认为“对华战争”关系到他们民族的生死存亡;他们还有美好的愿景,建立以大和民族为领导的“东亚共荣圈”,造福于东亚,甚至造福于世界。

从某种意义上讲,日本国民参与对华战争的程度还要高于我们的文革,日本国民为这一场他们所谓的“圣战”献出了无数鲜血与生命。

请问,你能以“群众广泛参与”的理由反对彻底否定日本军国主义吗?

同样,我们也不能以“群众广泛参与”的理由反对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

六、如何看待“爱国精神”与“解放全人类”?

我的文章引起网友“小红旗”的评论,对此我表示真诚的欢迎与感谢,因为他让我认识到我的上述论述还不到位,启迪了再思考、再完善。

“小红旗”先生的评论全文如下:

这里的逻辑太荒诞了!关键在于,混淆了判断的主体。

当年日本民众参与了侵华战争,今天的日本民众还是在肯定侵华战争。在日本人看来,对华战争当然不能彻底否定,当然具有“爱国精神”。这一点,他们始终没变。

但中国人不这么看。中国人一直都在彻底否定侵华战争,今天是,以前也是。

对于同一个事物,不同利益立场的人肯定有着不同的判断。在此,作者在论证过程中偷换了主体,导致了荒谬的结论。说什么,日本人以前广泛参与侵华战争,现在彻底否定侵华战争。这是荒谬的。因为,彻底否定侵华战争的是中国人,而不是今天的日本人。

群众参与当然能够证明文革的合理性,这说明了文革符合当时最广大人名群众的需要。如果不是这样,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全国的响应。

另外,文革不能被否定,这不是一个逻辑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是现实的各种社会矛盾让人们怀念文革,怀念毛主席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一)、少数日本人的立场也是应当彻底否定的

“小红旗”先生说:“对于同一个事物,不同利益立场的人肯定有着不同的判断。——彻底否定侵华战争的是中国人,而不是今天的日本人。”

笔者认为“小红旗”先生说得对,这里的确存在着立场问题。关键在于哪种立场是正确的?笔者认为中国人的立场是正确的,也是二战后的国际法庭作了历史结论的,不仅得到全世界人民的支持,而且全世界人民与中国人民的立场是完全一致的。

所以说,“彻底否认侵华战争”是全人类的立场。安倍政权及一些日本人的立场是错误的立场,是与全人类的价值取向背道而驰的立场,也应当彻底否定。

二战后的德国人民与全世界人民采取了一致的立场,他们自己也彻底否定了法西斯战争。也正因如此,德国才能迅速医治了战争带来的精神创伤,重新以健康的力量融进了国际社会。

而当今的日本在安倍政权军国主义倾向的裹挟下,正又一次成为亚洲乃至世界和平的不安定因素。

文革也有类似的情况,“四人帮”的残渣余孽、文革的遗老遗少当然不可能彻底否定文革。多年来当局的不作为,导致年轻一代对文革无知。而当今社会积累的社会问题,尤其是越演越烈的贪腐现象,导致社会矛盾加剧,于是一些对文革无知的年轻人就天真地认为再来一场文化大革命也不错啊。

这种现象的产生,恰恰说明了“彻底否定”文革的必要性。

(二)、被军国主义利用的“爱国精神”也是应当彻底否定的

“小红旗”先生说:“在日本人看来,对华战争当然不能彻底否定,当然具有‘爱国精神’。这一点,他们始终没变。”

日本国民参与“侵华战争”有没有体现他们的“爱国精神”?当然有。

但是这样的“爱国精神”被军国主义利用了来杀害中国人民,破坏世界和平。这样的“爱国精神”不仅是狭隘的,而且是罪恶的;这样的“爱国精神”越是发扬,他们在侵华战场上的表现越勇敢,越嗜血,犯的罪越大。这样的爱国精神也是应该彻底否定。

相反,当年在日本国内也存在着反战力量,甚至还有日本反战人士来华参加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这在当年当然会被日本当局及日本社会的主流舆论视作为“卖国行为”,但历史证明,正是这样的“卖国行为”恰恰代表了日本人民的良知与正义。

当年的中国群众参与文革的积极性也很高,因为他们也有一个崇高的思想:反修防修,解放全人类。然而其实际后果他们不仅没有“解放全人类”,却对自己的同胞造成了残酷的伤害。这样的“崇高思想”也是应该彻底否定的。

同样,当年在文革中同样存在着反文革的力量,如王容芬、遇罗克、刘文辉、陆洪恩,张志新、李九莲、钟海源、黎莲,也包括反林彪的伊林、涤西、舒赛、石仁祥等。正如傅国涌先生所说:他们当年对“文革”的清醒和洞察才是我们民族最宝贵的精神资源,他们身上显示的道德勇气也是人类文明赖以生生不息的根本动力。

结论是:

1、人人都会有自己的立场,只有当自己的立场与全人类的立场一致时,才是正确的;

2、当“爱国精神”被军国主义利用时,这样的“爱国精神”是应当彻底否定的。当“解放全人类”的“崇高精神”被利用来对同胞残害时,这样的“崇高精神”也是应当彻底否定的。

对于我的这则回复,小红旗先生回复说:“嗯,说的好!”

七、文革的“澡盆”里有没有“孩子”?

行文至此,我们还要解决一个问题:文革究竟有没有成绩?对文革中的所谓的“成绩”又如何看待?

反对“彻底否定文革”的朋友,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总是担心“倒脏水时连同澡盆里的孩子一起倒掉”。

如果真是“倒脏水时连同澡盆里的孩子一起倒掉”,那当然是大错特错了。

问题是“文革”这只“澡盆”里有没有如他们所说的“孩子”?

如果,明明没有什么“孩子”却不肯将脏水彻底倒掉,那么还要依恋这盆脏水干什么呢?发臭啊?

如果澡盆子里真有“孩子”的话,再小的“孩子”也是非常醒目的,当然“拇指姑娘”除外。“拇指姑娘”在安徒生童话里才存在,我们不能用童话里的想像分析现实中的文革。

在现实中,如果真有“文革成绩”这个“孩子”,即使是襁褓中的婴儿,他与这只“文革澡盆”的体积比也是相当大的,谁都看得到。当初主张“彻底否定文革”的人不可能看不到,当年拥护“彻底否定文革”的十几亿中国人也不可能看不到。

于是,他们带着对文革依恋不舍的感情开始挖空心思地找“孩子”,在当局许多年不作为的大氛围下,他们声称找到了,而且不止一个,竟然有四、五个。

请看,他们找到的是什么?

1、文革以人民群众实行民主权力解决官民矛盾的思路是正确的。

2、文革早期在群众组织中曾经实行过逐层递进的民主机制,甚至优于西方的普选民主制。

3、文革早期对“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批判,解放了思想。

4、文革中强调干部联系群众,使很多干部形成了以群众利益为第一要务,为群众负责胜过为上级负责的工作作风。

5、文革中涌现了不少新生事物:

(1)、群众性的地震预测预报工作取得了弥足称赞的成就。

(2)、农村建立了以“赤脚医生”为标志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中国的人均寿命大幅提高。

(3)、文革期间尝试的从工农兵中招收大学生的大学招生方式,强调大学生应该具备社会实践经验的方向没有错。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对于以上每一项具体问题都不是一、两篇文章能说得清的,根本问题还是出在思想方法上。

第一、文革毕竟历经十年,在十年的时间长度内社会也不可能没有一点进步与成绩。“时间积累带来的进步”与“文革本身的成绩”,两者完全是两码事。“时间积累带来的进步”原本就不在文革“澡盆”中。

有的人是故意混淆,也有的人是眼神不好,误将“澡盆”外面的东西重影成“澡盆”之内了。

第二、文革的“澡盆”里确实有一些东西,它们有没有价值?价值的正负与几许至今没有形成共识。比如“文革大民主”,在某些人看来是“宝贝疙瘩”,在我们看来就是“老鼠屎”。

第三、不能完全排斥文革的“澡盆”里确实存在着一些略有价值的东西,但比起文革的罪错来它是无穷小,在对文革作定性分析时必须作“忽略不计”的处理,并不影响“彻底否定文革”。

就好比是文革澡盆的脏水里有几只蚂蚁或蝌蚪,它们本身的价值就很小,保存它们的价值就更小,就让它们随着脏水一齐倒掉了。倒掉就倒掉吧,没有什么可惜的?

八、结语

反对“彻底否定文革”的主张,本质上反映了文革“遗老遗少”们对文革割舍不下的感情;

主张“文革应当否定,但不能彻底否定”的观点,本质上是以“二分法”为幌子,想方设法为文革评功摆好,局部翻案的立场;

怀念文革,进而希望再来一次文革解决当今的社会矛盾,其效果是庸医或巫医开的一张荒诞无稽的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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