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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南央:邓力群的二三事

李南央8岁时与母亲范元甄合影

妈妈和邓力群的旧事我第一次听说竟然出自一个大街上买菜的老太太嘴里。我在陕西时有一个好朋友,一年回京探亲,在大街上排队买菜,那时但凡有什么好菜,就要排长队。排队等的无聊,人们就认识不认识地在一起扯闲天儿。我这个朋友很健谈,跟人也是自来熟。她看到前边的老太太很象老干部,就问:“您是老干部吧?”听到人家说是,我这朋友就跟老太太搭上了茬,问:“那您认识不认识一个叫范元甄的?她也是延安老干部,是我朋友的妈妈。”没想到那人说:“范元甄?太知道了!延安四大美女之一嘛!她和邓力群的风流事,在延安人人皆知。”看来不管受了革命队伍多少年的教育,爱在背后议论人,是中国人的通病。

革命老干部也未见得清高多少。这老太太津津有味地与我这朋友道来,直到俩人排到了菜摊儿那儿为止。回到沟儿里,我这朋友大呼二叫地对我说:“嘿!你妈当年可够风流的!你知道她和邓力群有一腿子吗?”我觉得很羞愧,也很不齿于这么个革命老太太怎么在大街上与一个根本不相识的年青人扯这种事,一定是神经不正常,太不可信!没有细问。我的朋友大概也觉出我的尴尬,就没再多说。这件事是多年后回到北京,我那位拿着一篮烂橘子去看我妈的朋友的母亲——郭静阿姨向我证实的。

1943年春延安搞抢救运动时,我爸作为特务嫌疑被关在保安处,我妈妈也在被抢救之中,邓力群是政治研究室组织上派去抢救她的。结果没想到帮助,帮助就睡到一起了。再后来,妈妈最好的朋友,上海的一位阿姨也谈到我妈妈自己向她讲过这事。那天,我妈在邓力群的办公窑洞里,俩人正睡在一起,邓的老婆来找邓,撞见了。我妈起身穿好衣服,说了声:“对不起”就走了。还有一次,胡乔木白天去找邓力群办事,邓从窑洞里出来,对胡说:“小范在这里。”胡心领神会,什么也没说就走了。1944年6月,爸爸从保安处放出来后,胡还劝过我爸,“算了吧,你就叫他们俩好吧。”当时组织上怕他刚刚受了政治上的委屈,再碰上家庭的变故,经受不了,一再嘱咐我妈此事不能告诉我爸爸。

但是我爸从保安处放出的当晚我妈就对他说了。告诉我爸,她和邓力群是真诚的爱情,她从心里敬佩邓,崇拜他的学识和能力。我爸起身就出了窑洞,两人很快离了婚。我爸此后大病一场,差点叫伤寒要了命。事情闹开了,影响越来越坏。组织上只好出面干涉,把我妈下放到桥儿沟乡去当乡文书。邓力群居然追到那里,冒充丈夫,又与我妈同居了一个星期。我知道我妈和我爸离过婚,是我妈妈在文革中自己对我讲的。当然没有告诉我真正的原因,而变成了因为组织上怀疑我爸爸是特务,她也觉得他思想太右,俩人极合不来,才分手的。后经她的朋友反复作工作,方才复婚。这是自己一辈子最后悔的大错。我妈的这个弥天大谎,可不是我那些孩童的小把戏可以比的。复婚后,妈妈就调到爸爸所在的《解放日报》工作。

平心而论,我觉得我妈和邓力群确实班配。我妈妈一生从来没有服过什么人。但是对邓力群确实是信服的。文革后,她给邓力群写信,想工作。邓力群找到黎澍,要把她安排在“历史研究”杂志。

梨澍伯伯是爸爸的挚友,文革中也深受我妈揭发之害,当然不要。邓力群似乎也没有办法。83年,我妈妈去上海,见到她早年武汉演出队好友,非常动感情地谈起与邓力群的那一段情。她仰在藤椅上,旁边放了一盆凉水,边谈边不断地用凉毛巾搭在额头上,激动地难以自己。89年马列学院50周年纪念集会,二人见面坐在一起谈笑风声。周围很有人看不下去。

我真是觉得共产党多管闲事,剥夺了俩人的婚姻自由,造成了我妈一生的悔恨。我爸也因这倒霉的复婚而吃尽了苦头。我和我出生于干部家庭的好友谈起此事,大家都观点一致,甭管好人坏人,两个一丘之貉如果在一起自己觉得合适幸福,别人管得着吗?我曾直言不讳地把此观点告诉了我爸。我爸爸说,“那怎么可以。这样乱搞不是生活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党当然要干涉。你也别说风凉话,要不是和你妈复婚,也不会有你。”我大笑:“也就是从这个意义上,我同意你和我妈的复婚。而不遗憾我妈和邓力群没成。”

当年,为了他们的问题,一个月内组织开了五次批判会。田家英在会上说:“你们算什么爱情,是打游击嘛!”我妈曾说主席的秘书中只有乔木是正人君子。这恐怕和当年陈(伯达),田(家英),胡(乔木)三人对她的态度和评价有直接的关系。她对田家英最恨。庐山出事后,田家英给爸爸打电话,我妈妈立即告诉了组织,家里的电话因此被撤去。我妈受批判后,名声很坏,没有人理她。是她主动表示愿意和我爸复婚的。复婚时,曾亲手用极工整的蝇头小楷抄写了杨尚昆代表组织对批判大会的总结。

这份结论认为双方都有责任,主要责任在邓力群。我妈妈那时因我爸的问题受牵连,加上她自己也有“自由言论”,受到组织审查。邓力群是代表党组织审查我妈妈,帮助我妈的,而且自己已有妻子、儿女。却将被审查人招至自己的窑洞,谈话至深夜,及至同居,实在是太虚伪,太恶劣了。

杨尚昆的结论里对邓力群有这样的评语:“第一,思想上最尖锐的是狂妄的个人主义。个人主义发展到狂妄的程度。结果已是公然与党对抗。这个狂妄的个人主义有它的几个组成的因素:一个是自恃有八年的党龄。其实八年中在党内没有得到什么锻炼,小资产阶级劣根性保持至今没有动。没有经过群众的锻炼,在延安的工作与生活是脱离群众的。再加中了相当深的教条主义的毒,这就是给那个狂妄的个人主义以一身漂亮的外衣。掩盖住了劣根性。并且增加了狂妄性。能够说出一套,听起来很好听,但是言行不符。再加上在党内受器重,有了地位,领导别人,就发展了‘不平凡’特殊化的思想。整风过程中领导人家整风,自己的反省很不够。反而以为能够帮助人家整风,更增加了自己的包袱,以为自己不错。因为思想里有这一套,就自己特殊化起来,可以不管一切舆论,背着错误走。象这样下去,一定会向党闹独立。他究竟有没有能力?什么性质的能力?能力是有,是搬弄教条,概念的能力,是与群众运动脱离的。表现于整理材料,在概念中兜圈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没见过。不踏实,脱离群众,浮在上面,谈空话的时候多,经常有些教条在内。”这些话,时隔半个世纪,听起来还是令人拍案叫绝。

说的就是活脱脱现在的邓力群。不过这个人发展的已经不止是教条的问题,他其实就没有信过什么共产党的教条,他当初对我妈的作法早就证明了这一点。这人是一贯以革命的名义,行一己的私利;口头上冠冕堂皇,肚子里男盗女娼。就连我妈最好的朋友都说,你妈要是跟邓力群结了婚,两个人对党的损害可就更大了。

我爸79年解放后,我妈其实是高兴的。她曾悄悄地对我小舅说:“听说李锐要放出来了。”小舅说他感到我妈的兴奋和萌生出的复婚的希望。我爸本人也确曾认真地考虑过跟妈妈复婚的事,问我的意见,我说:“你要是想多活几年,想有个幸福的晚年,就坚决不能复婚。妈妈是永不会改变的,那种恶梦似的生活不能再过了。”

这话后来证明确确实实是不错的。看到我爸不但没有复婚,连看都没去看她。她自己文革后实际一直被挂起来,没有正式工作。可老头子已到退休年龄,又在陈云的提名下进了中组部,并升格至中央委员,这是一些人始料不及的。我妈更是切齿痛恨,这口气如何咽得下。她到处扬言不把李锐弄下来誓不罢休。她的突破口选了大闹生活费。

当年离婚判决时,我爸爸为了安心,每月给我们每个孩子每人20元的生活费(当时的社会标准,每人每月的基本生活费是15元。我妈的工资是197元,我爸只发120元的生活费,给孩子的钱占了一半。)文革开始,我妈受到机关很大的压力,就让我们孩子写信,告诉水电部不再要爸爸的生活费了。这笔钱,水电部并没有发给我爸,而是扣下了。我爸平反放出后,一贫如洗。因是文革前的冤假错案,按政策不补工资。水电部为了帮助我爸爸重新安家,就按当时停发给孩子的生活费的数额补给我爸一笔7千元左右的安家费。我妈就以此为借口,大闹不休,到处告我爸侵吞孩子的生活费。

后来水电部又按同样数额补给她一笔钱,她就是不要,以示她不是要钱,而是要让人知道李锐其人的“品性恶劣”。足见把我爸发配北大荒,大别山,及至秦城8年都没能解她心头之恨。一定要让他分文不获,不能过一天好日子方才为快。这种狠,这种毒,让人胆战心惊。可见人们说我妈要是江青,会比江青还江青是没有冤枉她。

我妈的闹是有效果的。那时的水电部长,经年的不倒翁,就因为我爸在三峡和水利方针上一贯与她意见相左,我妈的告状信,自然是个打击我爸的有力武器。她还写信给邓颍超,宋任穷,于若木。邓力群也正对我爸仇恨之极,向陈云告我爸爸的状。这次我妈和邓力群不知是不谋而合还是事前达有默契,反正是又一次心心相映。据说陈云在我妈的信上批了,“既然这么多人反对,看来李锐不适于再呆在组织部。”不过他们大概没有想到,我爸这人并不是一个看重官位的人。他要的是能够做事。不能按自己的想法做事,也就根本无兴趣留在官位上,他自己已经提出年龄过线,要求退下来。老头子下来后,勤奋著书,成为在国内和世界上极具权威的研究毛泽东的专家学者。对三峡的论著也成为权威性的参考资料。他的《庐山会议实录》等著作,成为历久不衰的畅销书,社会影响极广。在年轻一代人中更是受到尊重。

(本文摘自李南央著《我有这样一个母亲》;李南央系李锐与范元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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