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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袁厉害,偏离了新闻的目标

如果……

如果……
 

如果当初父母没有遗弃自己残疾的骨肉……

如果当初医院不把残疾婴儿交给袁厉害,而是直接送到福利院……
 

如果袁厉害把别人送来的孩子送到福利院,没有被拒之门外……

大家都知道,这些如果发生了,才是正常的,但是很可惜,这个社会就是不正常,于是,有了袁厉害的故事。
 

只是,当袁厉害被当作“中国好人”来被媒体和政府宣传的时候,在赞美和感动之余,为何看不到问题?

医院这样处理弃婴对吗?当地没有福利院,是政府不管弃婴的理由吗?开封的福利院不收脑瘫的孩子对吗?后来,福利院要接孩子,但是袁厉害不给,对吗?袁厉害如何来抚养这些孩子,政府资助是否足够?如果民间捐赠,是否定向花费?如果严格按照国家收养条例,袁厉害的收养过程,是否存在很多不合法的地方?孩子们的成长生活环境能够改善?为何要让一个贫困的人来承担这些应该是政府和社会承担的责任呢?。。。。。。
 

这些问题,在一场大火,生命逝去之后,才成为了问题。

但是,不管有没有大火,这些问题一直存在,只要不解决,弃婴能不能活下去,活的怎样,依然是个问题。
 

大火之后,媒体开始发掘出袁厉害身上的问题,但是其实她和大火前的“好人”没有不一样。

如果,在宣传袁厉害的事迹的时候,就看到问题,那么可能就没有这场大火。因为按照正确和正常的做法,这些孩子们应该由政府福利部门来照顾和抚养,或者由政府交给像袁厉害这样的民间个体或者机构,制定要求,保障孩子们有最基本的居住,饮食和医疗条件。如果说过去国家穷,政府穷,考虑不周,没有能力,但是过去这些年,用这样的理由,无法说服公众了。
 

当然,这依然只是“如果”,民间收养还没有放开,政府自己来做,好不好,既然还有袁厉害这样的个案,那就是还不足够。

宣传和报道的区别,那就是前者只让大家看到好的一面,这一面也是真实的,但是看不到的一面,却才是报道的意义所在。这一点上,新闻媒体是失职的。
 

而现在,大火之后,对袁厉害的报道,如果集中在她的私德,财产,我依然会觉得新闻媒体失职。她不是公权力,不是政治人物,如果非要说她的财产和私德和公众知情权有关,除非证明,她利用收养孩子牟利,她疏忽照顾儿童。

其实,即便她真的疏忽照顾儿童,因为那些“如果”都不存在,因为这个不正常的社会,她甚至不应该被谴责,因为她的能力和认知就在那里,政府的监管缺位了。制度的建设,就是提升标准,把人性的恶限制起来。
 

袁厉害当然值得报道,但是对她的报道,如果凸现她的难,是为了质问政府,为何难?如果要证明她的贪,那也是为了质问政府,为何纵容助长贪?

现在,大家争论她是好人还是坏人,真的很重要吗?如果有媒体涉及诽谤,热心律师可以帮助袁厉害和家人告媒体。但是对公众来说,更重要的,还是那些孩子被抛弃的孩子们,特别是残疾孩子们吧。
 

怎样让他们不单单活下来,而且生活的更好,甚至和正常人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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