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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高山案开审 曾骗取巨额资金外逃

这是李东哲(左一)、李东虎(左二)与高山(左三)返回中国以来首次露面

曾经震动中国金融界的中国银行原支行行长高山等七人涉嫌挪用公款及诈骗等案在黑龙江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开审。

星期天(9月29日)的庭审上,公诉机关指控高山、李东哲与李东虎等人于2000年至2004年间非法占用26家存款单位合共28亿余元人民币存款。

2005年1月,媒体报道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有10亿元人民币存款不翼而飞,支行行长高山失踪,后来证实已于2004年12月前往加拿大。

他随后因涉嫌在移民申请中提供虚假文件被加拿大当局逮捕。去年8月,中国公安部公布高山回国自首。

李东哲与李东虎两兄弟当年也跟高山一样逃亡加拿大,但因高山身份曝光而同被加拿大警方抓获。据报道,李东虎2011年7月先行回国自首,李东哲在2012年1月返回北京被捕。

据报道,高山案原定于9月3日开审,但因不明原因推迟至29日。案件预计将审理两天。

法院查账揭发

2005年1月,中国东北高速公司因在一场诉讼中败诉,派员与吉林省高级法院法官到河松街中国银行查账以执行赔款,发觉东北高速的2.93亿元存款只剩7.31万元,东北高速继而报警。

警方随后发现,除东北高速外,黑龙江社保事业管理局等单位也有存款遭挪用,至少10亿元存款蒸发,其中数亿元被高山与北京世纪绿洲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东哲转移海外。

侦查发现,李东哲与高山为小学同学,两人与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张晓光均为好友。

李东哲行贿张晓光,后者指令东北高速在高山分管的河松街支行开户,高山继而把大部分存款转与李东哲使用。

据哈尔滨中院星期天发布的新闻稿,除挪用公款外,公诉方还指控李东哲、李东虎涉及票据诈骗、合同诈骗和敲诈勒索犯罪,与另一名被告人藏利伟一并列为主犯,另三名被告袁瑛、张立滨和蒋月仙均系从犯。

此外,李东哲还被起诉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藏利伟还被起诉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

高山则只在挪用公款部分被提及,但据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报《法制日报》8月下旬报道,高山是被起诉票据诈骗罪。

公诉方指控李东哲、李东虎、高山伙同袁瑛、张立滨占用28亿余元,造成6家存款单位实际损失人民币8亿余元。

此外,李东哲、李东虎所控制五家车行累计贷款总额人民币8亿元,造成实际损失人民币2亿余元。

《北京青年报》旗下《法制晚报》指出,李东哲行贿张晓光与为高山揽储有关,高山案曝光导致张晓光等存款单位负责人被抓捕。

其中,张晓光还被查出其他犯罪,2007年12月被吉林白城市中级法院以贪污、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名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另一方面,东北高速也就丢失的存款起诉中国银行河松街支行要求赔偿,中国最高法院2008年12月终审裁定中行要全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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