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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午:十八亿亩红线是个骗局

十八大以后开始实行大部制,希望实现“小政府大社会”,这是我们现在行政体制改革的主题,但我觉得这个愿望是好的,力度也不小,但未必能够见效。从延安时期,我们就开始精兵简政,但越减政务越多,为什么?因为我们政府的事权太多,管得太多,太细。事实上,从国家层面说,必须由国家管理的,只有国防和外交,绝大多数内政都可以放开,把事权下放到省市,比如说卫生、医疗、教育,甚至土地、金融等,这些由各省管理就足够了。现在中央的大部制改革,仅仅是合并同类项,把职能相近的部委合并一下,因为事权没有放开,这种改革非常有限。

比如说,国家根本就没有必要设立国土部,只要有了土地法,然后依法行事就可以了。土地的具体管理,可以由各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省、本地区的土地管理法,只要不违反国家的土地法就行。现在我们国家没有土地法,只有土地管理法,这么大一个国家,所有的土地都靠国土系统管理,相对于复杂的土地情况,这种管理就显得非常僵化。各省、各县的土地能一样管理吗?别说各省,就是一个县里,土地情况也千差万别。比如徐水县,西部是山区,东部是平原,差异很大,靠天收成的山坡地和平原的水浇地能一样管理吗?

我们去美国、日本考察,发现人家只有十几个部委,觉得可以模仿。其实在这些国家,国家层面的事权很少,比如美国的各州都可以立法,这个州实行禁赌,那个州就不管,这些区域法律是根据本州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很有效率。如果我们的改革仍然局限于合并同类项,而不能放开事权的话,这种改革的空间是很小的。

为什么不放开事权?我觉得是一种思维局限了我们,就是“国家想让哪里富起来,哪里就能富起来”,“集中力量上项目,集中力量办大事”。因为广东的深圳、上海的浦东新区、天津的渤海新区,甚至包括所谓长三角、珠三角,都是国家上的“项目”。它们发展起来,更多是体现国家的权威,国家的特殊政策。于是,省、市、县都紧跟中央,上项目,搞开发区,每一级政府都可以为自己的项目开绿灯,都会让一个局部繁荣起来。我想,如果没有限制,放开事权,把办特区的特殊政策,变成国家的普遍政策,是不是整个国家都会公平竞争,都能发展起来呢?

我们搞经济改革,是改革计划经济的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是什么呢?是宽松、自由,是以投资人和企业家为主体的经济体制。在这方面,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促进了经济发展,但仍然远远不够。

比如我们制定了公司法,确立了产权法,那么有了这些法规之后,为什么还要经过行政审批呢?投资办企业是企业家的事,你有钱,想办个企业,那就办吧。国家顶多是制定产业政策,规定哪些企业可以办,哪些不能办,比如不能污染环境、制毒贩毒等等,其他的就可以放开。现在我们没有放开,如果你想办企业,就得又立项,又审批,跑这些手续就能累死你。这是鼓励人们投资办企业吗?再说,经过这么严格的审批之后,一旦企业出了问题,这些行政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吗?不,所有的责任还是企业家和老百姓承担,那这种审批有什么意义?

如果政府仍然把持审批的事权,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就无法真正建立,经济发展将举步维艰。

解决三农问题,也需要放开事权。

原来,我们以为建设新农村就是整理街道,建厕所,把村子弄得干干净净就行了。其实远远不够,韩国的农村可以招商引资,可以建设企业和工厂,他们的新农村建设是靠产业化拉动的。不仅韩国如此,台湾也是这样。在台湾嘉义县的民雄乡,不仅有一所中正大学,还有两个开发区,兴建了一些食品加工企业。本乡人口不过三万,但有六七万人口在那里居住、就业。可我们的农村办不了企业。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的,没有建设用地,不能办企业。我这个企业是84年建的,因为那时候还没有土地管理法,所以侥幸生存下来了。土地管理法出台以后,乡镇企业要不搬迁到城市的开发区,要不就破产倒闭。企业集中到城市,农村就凋敝了。

农村的土地不能搞企业,即使搞了企业,也不能抵押贷款。大午集团现在年产值十几亿了,有了工厂、酒店,但没有市场价值,我们不能以这些资产作为抵押,得到国家的金融支持。也就是说,农村的土地不仅不能买卖、转让,而且不能评估,不能抵押,除了种庄稼,什么都不能干。

有人说,“在农村办企业,发展农村产业化会占用大量耕地,失地农民将一无所有,要保护农民利益,要保护耕地”,不能碰触十八亿亩红线。保护耕地,听起来很美好,是为农民着想,实际上很荒唐,这个政策会把农民限制得死死的。

保护耕地和农村产业化怎么会有矛盾呢?

城镇化的先导是产业化(工业化或农业的现代化),产业化之后,农民会脱离农村,这会节省出大量的土地。我们现在有三亿人农民进城,这节省了多少土地?再说小城镇建设,现在的农村,人均占有宅基地将近三分,一户就占地一亩,比如我的家乡郎五庄,有农民500多户,连街道都算上的话,总占地是900亩。大午集团附近的七个村子占地4000多亩,我们搞七村联建,盖成楼房之后,占地不过1000亩,可以节约土地近3000亩。要知道我们这里只是一个试点,连乡级规模都算不上,就能节省这么多土地,为什么没有人算这笔账?

最关键的问题是:我们到底有多少耕地,实际又需要多少耕地?

我们曾经有个统计数字,全国土地一共是14.9亿亩,后来变成了24亿亩耕地,现在又是18.9亿亩,我不知道这些数字都是怎么来的,因为它们看起来就像是领导一句话的事。

在保定,一亩地一年可以产玉米1600斤,小麦1200斤,总产量是2800斤;五年以前,农业部在鄂尔多斯搞五万亩的农业试验田,玉米的平均亩产量是1023公斤;即使内蒙、东北等原来的低产田,玉米亩产量也差不多达到了800公斤。

我们粗略算一算:南方水稻,一季是800公斤,东北种玉米,一季也是800公斤。如果全国的土地平均都种一季,按800公斤计算,十亿亩土地的产量就是16000亿斤。可我们现在最高的粮食年产量是10600亿斤。这说明什么?或者,我们的粮食总产量高于10600亿斤;或者是我们的土地有一半没有人耕种。

所以我觉得保护耕地和农村产业化没有矛盾,十八亿亩红线是个骗局,这个骗局的结果就是强化了土地管理法的权威,强化了政府买卖土地的合理性。因为有这个红线在,就只有政府能卖地、卖钱。

退一万步说,我们的耕地真的不够了,那又有什么关系?耕地的再生能力非常强大,青石板上都可以种粮食,只要铺一尺厚的土层就可以,何况河滩、村庄、宅基地都可以复耕。在现代农业中,还可以无土栽培。归根结底,以保护耕地的名义,抵制农村的产业化发展,根本就是个伪命题。

所以,我们现在搞行政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改革,就要放开事权,创造宽松的环境,以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农村的发展,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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