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晶圆代工龙头台积电2025年8月爆发“2奈米制程泄密”案,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今天(4月27日)发布新闻稿内容提到,台积电离职工程师陈力铭等人窃取台积电营业秘密的手法,涉案四工程师均被判刑。
法院表示,全案依国安法等罪判陈力铭有期徒刑10年、陈韦杰6年、吴秉骏3年、戈一平2年,东京威力科创女主管卢怡尹10月,缓刑3年。东京威力公司判罚金1亿5,000万元(新台币,以下同),缓刑3年。
台积电“2奈米制程泄密”案,调查起于2025年6月底,台积电内部资安监控系统发现有异常存取行为,迅速触发警示。调查发现多名工程师藉由远端办公方式,使用手机拍摄机密屏幕内容,并透过非正式渠道转传2奈米研发资料,甚至有在外部场域进行资料拍摄的嫌疑,成为首件法人违反国家安全法国家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案件。
台湾高等检察署智慧财产检察分署起诉指出,陈力铭曾任台积电12厂良率部门工程师,离职后进入台积电的半导体制造设备供应商东京威力科创公司行销部门。该署2025年12月2日认定,东京威力科创涉有营业秘密法、国安法等法人刑责共计4罪嫌,追加起诉。
陈力铭一审判10年 东京威力遭罚款
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今天表示,陈力铭、吴秉骏、戈一平、卢怡尹、东京威力公司犯行事证明确,且均已坦承犯行,全案可上诉。
法院公布窃取台积电机密的手法,第1次犯罪时间于2023年8月,在台积电新竹厂区外部的会议室,由吴秉骏使用公务笔电开启档案,再由陈力铭使用手机翻拍。第2次在2024年5月,在新竹市某处的日式串烧居酒屋,由廖姓工程师(未经台积电提告)开启公务电子邮件附件,再由陈力铭使用手机翻拍。第3次在2025年2月,在吴秉骏住处,由吴秉骏使用公务笔电远端连线开启档案,再由陈力铭使用手机翻拍。
第4次犯罪时间于2025年5月,在戈一平住处,由戈一平使用公务笔电远端连线开启档案,再由陈力铭使用手机翻拍。第5次在2024年5月至2025年6月,在台积电台南封装测试厂区,陈韦杰并无登入台积电资料库权限,借用不知情同事账号、密码登入台积电资料库翻拍图档,再传送给陈力铭。第6次在2025年6月,在卢怡尹住处,卢怡尹主观上预见东京威力云端系统存放之图档,极有可能为关系他人刑事案件之证据,然为避免遭东京威力追究相关疏失而删除该项证据。
判决指出,陈力铭为求个人之工作表现而犯案,造成台积电营业秘密可能外流之危险,并危及产业国际竞争力与国家经济安全。台积电具状表明东京威力属于其半导体制造设备供应商之在台服务公司,并非其竞争对手,陈力铭搜集之营业秘密,均未泄露给东京威力及其母公司日商东京威力科创株式会社以外之第三方,且他充分配合且协助调查,经台积电表明愿意接受其道歉,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吴秉骏、戈一平于侦查及历次审判中自白,并因戈一平而查获共犯陈力铭,两人对于犯罪事实之厘清及加速侦查机关进行调查,具有相当贡献,且均经台积电表明愿意原谅,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2年。
陈韦杰仅坦承客观事实,且其擅自重制之营业秘密属于14埃米制程之机密资讯,此为台积电半导体制程从“奈米”迈入“埃米”时代之先进技术节点,乃延续并保持在全球最先进制程领导地位之关键,迄今亦未取得台积电之谅解,处有期徒刑6年。
卢怡尹删除陈力铭翻拍台积电营业秘密图档,湮灭刑事证据,但她在发现删除电磁记录因不明原因回复后,主动通报东京威力,由东京威力陈报侦查机关,并于法院第二次准备程序时坦认犯行,具有裁判确定前自白的原因,应依刑法规定减免其刑,判处有期徒刑10月,缓刑3年,并应于判决确定之日起1年内,向公库支付100万元,并参加法治教育课程6场次。
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表示,东京威力清楚陈力铭可能利用旧识情谊而非法搜集不易取得之台积电内部资讯,侵害台积电之营业秘密,但东京威力承认犯罪,积极配合检察官侦查及台积电内部调查,尽力降低本案对于台积电、半导体产业国际竞争力及国家经济安全所生危害,并偕同其母公司与台积电达成和解,法院宣告缓刑3年,应于判决确定之日起1年内,向台积电支付1亿元,并向公库支付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