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母女等六人因在脸书发表个人的“六四事件”经历而被港府以煽动罪拘捕,惹来不少关注香港和人权的民间组织谴责,指拘捕是要打压平反六四的诉求,以法律为武器来侵犯人权,呼吁港府立即释放有关人士,又敦促英国因应港府首次引用《基本法》23条所立法例逮人而宣布这条《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并制裁香港特首李家超。
除邹幸彤母金二人外,其余四名被捕人均在港府以其他理由为名、实质禁止悼念六四的情况下坚持行动,例如被迫解散的支联会前常委关振邦和刘家仪去年在六四事件34周年前夕于维园举纸,声言以绝食悼念六四而被捕;前区议员陈剑琴则任由市民取用电子悼念蜡烛;本身是牙医的社民连成员李盈姿,去年继续在维园附近悼念,遭警方以《刑事罪行条例》中的煽动罪(现已转入因应23条而通过的《维安条例》,最高刑罚亦由两年倍增至七年)拘捕。
自1989年起,香港一直是中国土地上惟一可以公开悼念六四事件的城市,即使是在1997年由英国移交至中国手上之后,但自2020年起,港府便以不同理由禁止市民公开悼念当年被中国当局用坦克和军队镇压北京和平抗议人士的活动,而叁十年来举办六四纪念活动的支联会亦被迫解散。
对于被捕人士因发帖而被警方首次动用《维安条例》作出拘捕,人权团体国际特赦组织发表声明,指港府欲借此阻挠民众为六四事件悼念,实属可耻,亦是对当年在天安门镇压行动中被杀害人士的侮辱。组织认为,被捕者只是运用他们的和平表达权利,促请港府立即将他们无条件释放。特赦组织强调,警方必须停止打压纪念六四的行动,因为惮念天安门镇压不应被视为罪行。
组织的中国事务总监布洛诗(Sarah Brooks暂译)指出,被捕者之一的邹幸彤,将于下周二的6月4日迎来她因被控违反国家安全而收柙1000天的日子,当局似乎打算借着添加新的所谓罪行而延长她为自由而战的时间。
民团指违人权 建制大状劝戒网民讲少句
同样要求立即释放被捕者和停上打压悼念活动的,还有香港人权资讯中心,该中心谴责港府的拘捕行动,认为当局是借打压来制造强大的寒蝉效应,杜绝香港社会出现悼念或要求平反六四事件的言论和活动。中心指出,这种以法律作武器去侵犯人权的做法,正好印证联合国人权专家对《维安条例》的罪行定义不清、易被滥用的忧虑。专家们同时指出,条例中的严厉惩罚可能会进一步助长自我审查,并可能进一步侵蚀香港已经受到严重打击的公民空间。
在英国的香港监察亦对拘捕行动发出谴责,其创办人兼执行总监罗杰斯(Benedict Rogers)在社交平台上指出,必须严肃对待港府把和平行使人权的举动刑事化的计划•,而在出现《维安条例》首例后,英国政府应该宣布此条例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并制裁香港特首李家超,借此让这位推动23条立法的人问责。罗杰斯同时把这些诉求转给外相卡梅伦、负责印太地区事务的国务大臣卓雅敏(Anne-Marie Trevelyan)及外交部。
而在美国的民间团体“香港民主委员会”则对香港警方的行动提出质疑,指邹幸彤的相关网页自4月30日起已每天就六四活动发帖,如果国安处人员认为帖文触犯煽动罪,为何要等待近一个月才采取行动?委员会更把被警方指为煽动的帖文全部发到网上任人评阅。
尽管人权组织认为,警方的指控,法律理据薄弱,难以在保障人权的国家或地区成立,但经常为港府政策辩护的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今早在电台节目表示,如果帖文内容只是回顾过去,没有煽动意图,应不能构成犯罪,但不排除仍有罪证未被披露,因此不宜过多揣测。他又说,涉案人过往的言论,虽然未必是罪证,但会影响法官判断涉案人有没有犯罪意图。
他又劝戒市民不要随便在相关帖文下留言,因为留言是纯粹“八卦讲两句”抑或有壮大声势、制造仇恨之嫌的界线难以清楚划分,为免负上法律责任,不如“讲少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