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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我们的义务献血

我表弟一共义务献血1600毫升,这次血站拒绝为直系亲属提供免费用血,要求必须3个月内义务献血才可等量置换,违背义务献血的承诺之外,也彻底阻断了一个义务献血先进个人未来献血的可能。不讨论情感因素,他也不会再去义务献血,因为每次献血之后6个月不能再次献血,而用血却要3个月内的献血证明,等于每次义务献血都有可能令家人在3个月内无法得到免费置换用血的机会。不得不说这很荒诞。

关于我表弟给家人用血的事情,加上我自己献血的经验,好好聊聊我们的义务献血。

我第一次献血是在1998年,当年献血法刚颁布,我记得当时的宣传是个人献血,终身免费用血,直系亲属可以免费使用等量血液。当时我爷爷住院手术,大量用血,所以全家去献血,兑换了等量的免费用血。

其后我因为长期在北京工作,所以献血也都是在北京,前后大概有三本红色纸封面的献血证。后来家人手术,才知道第一件与即有认知不同的事情,就是献血不能在异地兑换。

这次回来,得知去年10月家人手术,表弟前后献血1000多毫升,本地有两本献血证,但是取血时告知整个地区血库紧张,因此只有三个月内的献血记录才能置换使用。

——从回复来看,许多地区都有类似的做法,原因都是血液库存紧张,因此如果不予设限的兑换,血库难以支撑,所以不得已采用置换用血(以前也有称为互助用血的方式),以保证血库库存。无奈之举,但是由此我想到些问题,提出来,以供有关部门参考:

1:现在来看,义务献血的宣传(个人与亲戚的用血方式),最初应当是缺乏有效论证的,以至在实践过程中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因此是否需要调整为更切实际的方案,以保证公信力;

2:当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时候,血库如果没有其他供血来源的话,只能优先保证用血,而不能优先保证献血承诺,这对公信力的损失,无疑又会加剧供血不足的情况,起码我和我表弟,都从积极参与义务献血变成了不会再义务献血的个人;

3:所以个人觉得保障公信力,才是保证更多个人参与义务献血的最好举措,这远比各种基于道德层面的宣传有效。为此,血库必须有其他供血来源,以便在库存不足时也可以保障公信力,而非以牺牲公信力为代价满足基本的用血需求。

当然,这些只是个人浅见,因为涉及的方方面面,深度与广度不是我能想到的。但是起码有一点我觉得应当没有问题,就是保障义务献血的各种承诺,维护公信力,无比各种基于道理层面的宣传,更有利于增加与维持义务献血者的积极性。

萧铭305:十几年来我献血超过2000毫升,具体多少我不记得是因为我根本没有保存献血证,以为血站会有记录,只知道献血法有规定免费用血,今天看到这个才知道原来是这样的结果。我以后不会主动献血了,因为我血型稀有,偶尔血站会发信息邀请我献血,下次要像对待无赖一样问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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