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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知的底线

——读罗征启《清华文革亲历记》有感

在清华文革舞台上,曾经出现过多位显要的角色,其中大名鼎鼎的莫过于蒯大富,当年披着革命小将的外袍,呼风唤雨,不可一世,但终究是昙花一现,前后不过八百天。另有一位是蒯大富的对立面,文革期间处在风口浪尖,一直挨整被斗,险些失去性命的中层干部罗征启。回顾清华文革历史,离不开蒯大富,同样也缺不了罗征启——尤其在后蒯时期,在迟谢当政、文革落幕前后的那些年里,罗征启一直身在学校,跌宕起伏,随势而行,官至清华党委副书记;很显然,他对这段历史是有影响的。罗征启在文革中的经历,具有典型性与代表性。最近他的回忆文集《清华文革亲历记》问世,代表了一些耄耋老人的心愿,在岁月的最后阶段,他们要将个人的亲身经历与内心感悟说出来,写下来,留存于世,以尽自己的历史责任。

罗先生的回忆文集之所以珍贵,因为这是清华干部中不多的系统回顾文革经历的书。从2004年沈如槐《清华大学文革记事》算起,所出各书的作者皆为当年的学生。我曾与几位熟悉的干部、教师交谈,希望他们写文章,但都以记不住为由婉拒了,十分可惜。文革期间,学生是运动的动力,干部则是运动的对象。他们处在被斗挨整的地位,切身感受显然与革命小将不一样,个中的体悟只有当事人心里明白。从文革开始,工作组进校,老红卫兵掌权,到蒯大富上台,再到迟谢主政,十年之中,罗征启被四次隔离审查,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现在,他将自己的经历与想法平实详细地述诸笔端,警示世人,呼唤良知,这是一件有历史意义的事情。

本书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所编撰的《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中三段内容作“代序”,道明了文化大革命的性质、危害以及责任者。书中共有十篇文章,涵括了清华文革的三个阶段:即老红卫兵阶段的“红色恐怖”、蒯大富阶段的昙花一现,以及迟谢阶段的强势领导。其中,前六篇主要介绍作者的亲身经历,后三篇缅怀师长黄报青和同事徐葆耕;最后那一篇比较有意思,写的是八十年代末,蒯大富刑满出狱后,在深圳向他当面道歉的情形。罗先生政治阅历丰富,思路清晰,观点明锐,文字功夫好,加上写的都是亲身经历的那些事,所以读起来生动流畅,苦难中带了点冷幽默,其中一些当年的“政治事件”,现在看起来,真是荒唐透顶。

我想就下面三个问题,将自己的读后感想与各位分享:

一、关于“彻底砸烂”

综观清华文革的三个阶段,“彻底砸烂”理论都是当时掌权者们主导运动发展的基本思想。这种基于偏执极端、非理性、无政府主义的思潮,是造成打砸抢盛行,群众组织分裂,以至于武斗内战开打的政治思想基础。1966年6月初,工作组进校,清华党委顷刻瓦解。“学校在任各级领导干部及一些老师被造反群众抓去、游街、戴高帽,批斗、打人。清华顿时陷入了丧失理性的歇斯底里‘红色恐怖’之中”(P09)。当时,风靡全校的思想武器是《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那些游街示众、抄家打人等反人性的、暴力的、恐怖的行为,都是从这里学来的。”(P10)。八月份工作组撤离,老红卫兵掌权;他们鼓噪反动血统论,在“彻底砸烂旧世界”的口号下,无法无天,进行打砸抢;8月24日,竟然推倒二校门,血洗清华园,制造了清华历史上耻辱的水晶之夜。作者详细记述了八二四夜晚的恐怖场景:五六十位干部先被押到阶梯教室、科学馆,后被转到生物馆,遭受鞭打脚踹,挑逗对殴,爬地如犬,自辱互辱等种种非人性的虐待。看着这些逼真可怖的记述,我真难想象这会是清华学生的所作所为!

据说清华校史馆里关于十年文革的部分,只有三张照片,其中一张贺鹏飞,是作为正面人物展出的。我注意到本书中有一段记述贺鹏飞的文字,是在八二四事件次日,即8月25日他到审讯室进行视察的情景:“贺鹏飞脚踏大皮鞋,手提一条皮带”,“他从我前面走过时,看见我因为支撑不住他们规定的姿势,已经把头顶在地上,就用皮鞋踩我的头,并且厉声说:‘不许顶在地上’。他这一踩,我头上已经结了痂的伤口又滴下许多血。虽然贺鹏飞是当日‘红色恐怖’行动的指挥者之一,但是从来没有人提到过这件事。”(P14)作者基于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在书中强调指出:“从工作组开进清华园,到蒯大富翻身掌权这一段的历史,常常被忽视,甚至有意地遗忘掉,好像清华园在大动乱的十年中所遭受的破坏,所有的一系列血腥暴行,都源于蒯大富。这是不公平的。打砸抢烧杀,是从这个时期开始的。我们深受其害,我们记忆犹新。”(P17)

与老红卫兵掌权阶段相比,蒯大富上台后奉行的“彻底砸烂”理论显然要高明得多。他仔细揣摩领袖意图,将这个口号叫响了,发挥得淋漓尽致。作者分析:“由于要彻底砸烂,所以引出两个估计:第一是建国后到文革前,我们国家是红线主导还是黑线主导的?第二个是我们的干部队伍,大多数是好的,还是大多数已经烂掉了?蒯大富对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当然都是后者。而且很明显,中央文革,乃至毛泽东本人,实际上都是支持和力行‘彻底砸烂’的。”(P26)

作者的这个判断,在1968年7月28日毛泽东召见五个学生领袖的讲话中可以得到证实。毛泽东说:“像蒯大富那个彻底砸烂旧清华,414就不赞成;414就说,教员也有好的,可你们说的彻底砸烂,不是砸烂好人,而是一小撮坏人;你们含义讲清楚,他就驳不倒了。”由此可见,毛本人是支持彻底砸烂提法的,只不过指点他要将含义讲清楚。殊不知正是关于好人、坏人的标准不一样,两派从文斗辩论,发展为武斗对抗;像作者这样支持414观点的干部中,不少人就此成为蒯大富“彻底砸烂”的受害者。

作者以相当于全书一半的篇幅,叙述了蒯大富及其团派一小部分极端分子炮制的所谓“罗文李饶反革命集团”是怎么回事。作者写道:“‘罗文李饶反革命集团’案件也许是清华在文革十年动乱中最荒唐、最胡闹的案件了。说它最荒唐、最胡闹是因为这几个受伤害、受委屈最严重的老师,根本就不能是个‘集团’。而且他们之中,除我之外,即便以言治罪,以文治罪,以思想治罪都不可能的,何来‘反革命’,又何来‘集团’?案件的几个当事人有的终生伤残,有的含冤去世,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我是这个‘反革命集团’的首要分子,现在还侥幸活着,我想我有责任将我在此案件中经历的实情记录下来,以此向清华师长、师兄弟、姐妹做个交代。”(P39)

这段内容包括四个部分,一是1968年1月30日作者被团派保卫部绑架的经过;二是被辗转关押,成为三堡囚徒的情形,期间遭到刑讯逼供,毒打致伤;三是靠着智慧和勇气,于3月28日凌晨逃出囚所;四是在414的接应、帮助下,南下避难,住了近五个月。可以说,从情节与文采而言,这段内容最具可读性,险情环生,扣人心弦;尤其是作者如何从《基督山恩仇记》一书中得到启发,如何设想越狱计划,趁着云高夜黑,步行四十里山路,终于寻得生路的那个章节,让人感慨命运之神对无辜者的眷顾。我们在看到打手们丑恶嘴脸的同时,也能感受到普通百姓的善心好意。

关押期间,作者遭到了不断的刑讯逼供。据他介绍,团派的刑讯逼供分为三个档次:第一个档次多半用拳掌打击,不用器械重物;第二个档次是重刑逼供,由几个打手上场,他们残暴无人性;第三个档次,则是对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刑罚,譬如几天几夜的罚站。(引自P52)作者曾被器械猛击腹部,肝脏打破,只剩下外面一层膜。他还被罚站80小时,以至心跳过缓,出现幻觉。(引自P53)四人帮倒台后,他见到了文学宓、饶慰慈,他们受到的刑罚重得多,可能多是第二个档次的;文学宓被罚站五天五夜;他们都落下了终生伤残。

蒯大富不仅罗织罪名,炮制所谓“罗文李饶反革命集团”、“贾某某、邢某某及六学生专案”,对广大持不同意见的群众也采取残酷打击、暴力迫害的做法,最后在清华园内挑起了百日武斗。1968年7月27日,蒯大富丧心病狂,竟然下令向开进清华的工宣队开枪,打死打伤几百人。他搬起石头,最终砸了自己的脚。

七二七事件和“罗文李饶反革命集团”案件结束了蒯大富的政治生命,昙花一现八百天。对于清华大学这段历史,有人提问说:假如蒯大富没有下令开枪,没有七百多人死伤;假如“罗文李饶反革命集团”案没有搞出人命,清华文革的结局是否会改写?对此提问,作者阐述了自己的看法。这一段写得相当好。作者认为:“研究历史,首先要搞清史实、真相,而不是靠假设。史实、真相是蒯大富下令开了枪,造成几百人的伤亡血案。史实、真相就是蒯大富的‘大翻个’和‘彻底砸烂’理论必然要发展到武斗和内战。如果这次不开枪,在另外一些时候和机会里,还是会开枪的。即使蒯大富会暂时与迟群、谢静宜结成同盟,最后还得分手。因为极左思潮或无政府主义思潮在思想上是倾向于否定一切的,在组织上是倾向于分裂的。史实和真相就是蒯大富的‘大翻个’和‘彻底砸烂’理论必然会发展到反对公检法和军队。”(P117)他还认为:“至于‘罗文李饶反革命集团’案子,也就是因为死了人,又和七二七联系在一起,否则根本算不上什么大案、要案。全国类似的案件很多很多,都处理了吗?整个文革中,非正常死亡有多少人,都搞清楚了吗?刘承娴老师的死,还是个无头案。”(P117)

蒯大富走下了清华政治舞台,上台的是毛泽东的两个亲兵:迟群、谢静宜。

如果说老红卫兵和蒯大富给清华留下的伤痛主要是打砸抢与武斗的后果,那么迟谢主政时期留下的伤痛则要深得多、痛得多。迟谢的政治路线与做法同样沿袭了“彻底砸烂”理论,使清华大学在精神上、文化传统上遭到巨大的破坏。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1971年7月通过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宣称:建国以后17年,毛主席的无产阶级教育路线基本上没有得到贯彻执行,教育制度、教学方针和方法几乎全是旧的一套,资产阶级专了无产阶级的政;大多数教师和学生的世界观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这就是影响极为恶劣的两个“基本估计”。两个基本估计是套在广大知识分子身上的新的精神枷锁。

会议之后,迟谢首先改组校、系两级主要领导,由工、军宣队派员出任,推行外行领导内行;大学学制缩短为二至三年;废除“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实行“群众推荐,组织审查”。于是教育质量,尤其是高等教育的质量,一落千丈,积重难返。(引自P119)

二、兴起一种新的政治审查形式:办学习班。迟谢领导时期,学校办起了各种各样、大小不等的学习班,名为学习,实为整人,包括自己整自己,彼此相互整。作者写道:“我整过人,也被整过,个中滋味,我是很熟悉的。整人术最厉害、也是最可怕的一招,就是在威逼高压之下,要你没完没了地检讨,直至挖出‘私’字一闪念,挖到体无完肤,尊严扫地。还要你揭发检举别人,大义灭亲,揭发亲友。这种精神上的摧残、迫害,比逼供时的用刑,打你几拳,踢你几脚更可怕。一旦你的精神被打倒了,他们要你说什么,你就会说什么。于是到处是坏人,到处是反革命。”(P125)广大师生就是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谨小慎微,度日如年。

蒯大富垮台后,“罗文李饶”案件也该结束了吧,但是工军宣队对此讳莫如深。迟谢延续团派的做法,继续对作者等人隔离审查。一直到1971年“913”事件发生后,他才被解放,当时全校只剩下蒋南翔校长一人还被挂着。迟谢为什么对他如此恨恶,作者在回忆徐葆耕的文章“追思”中有这么两段话:“迟群走后,葆耕对我说:‘不好,他盯上你了。迟群是非常阴险的人,……他们认为你是414中极右势力的代表。727工宣队进校时414马上拆工事缴枪,逃过了这一劫。其实,真正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是414,可是没抓住把柄。’”“李兆汉也对我说:‘的确如此。迟谢认为清华有一个拥护蒋南翔的地下复仇军,有一个营,你是政委。’”(P163—164)很显然,迟谢与蒯大富在政治路线上是一脉相承的。

就这样,“从1968年7月到1976年10月,迟谢两个完全不懂高等教育、甚至根本不懂教育、文化不高的人,手执同样不懂高等教育的最高领袖的尚方宝剑,统治了清华、北大等高等学府和教育战线长达八年,对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破坏,其结果就不言而喻了。”(P119)迟谢不仅将清华大学的文化道统砸烂了,同时将知识分子的人格尊严也“彻底砸烂”了。这是伤及国本的重大罪过。

回顾历史不难看出,从本质上说,蒯大富与迟谢二人都是信奉“彻底砸烂”的难兄难弟。作者写道:“七二七之后,蒯大富曾抱怨迟谢‘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而迟谢也确实只将蒯大富送去工厂劳动,名义上审查,实则拖延,观察形势,再做处理。因为,对蒯大富这样一个毛泽东钦点的红卫兵领袖如何处理,是个大难题。他命案在身,而且许多挨整的干部对他咬牙切齿,恨之入骨。但他却是毛泽东召见五大领袖时,当着他们的面,一再叮嘱中央几位领导‘不要反过来整蒯大富,不要又整他们’。所以迟谢只是在批判一个更加荒诞的‘516’案件时,把蒯大富的‘七二七’和‘罗文李饶’两个案件挂在‘516’案件上揭批一番了事。”

“直到毛泽东去世以后,四人帮倒台了,清华文化革命的案件和解放以后到文化革命所有的冤假错案,才在时任党委书记兼校长刘达的公正、公开、公平的处理下,大体上得到解决。”“至于蒯大富在清华执政八百天的结局,只能是一个没有明确结论的结局。”“没有明确的结论,也许就是最好的结论。”(P117)这种历史的无奈,我想可能只有中国才有。

文革十年,三个阶段,清华掌权者们都奉行一条以“彻底砸烂”为基础的政治路线,给学校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害。“彻底砸烂”的总根子不在清华,而在中央。文革期间,宪法选举的国家主席被打倒,各级政府机构被夺权,这还不是一场地地道道的“彻底砸烂”运动吗?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彻底砸烂”到底砸烂了什么?“彻底砸烂”不仅批斗干部,捣毁建筑,伤害肢体,草菅人命,更为严重的是它砸烂了人们心中的道德规范,突破了人性良知的底线;它将人性之恶释放出来,在革命的名义下,无法无天,横行不羁。“彻底砸烂”理论又与以往宣扬的阶级斗争理论相结合,成为我国现代文化传统的一部分,影响了几代人的价值观念与思维模式,这是非常令人担忧的。这一恶果,我想也不是老红卫兵、蒯大富,迟谢之辈预想到的。如今,这种偏执极端,非理性的思想方法,正在与时下盛行的金钱拜物和民粹主义情绪联手,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发展。这是需要予以警惕的。

二、关于良知的底线

文化革命触及人们的灵魂,每个人都在政治舞台上表演。这些人性善恶的自然表露,十年之中在清华舞台上从未停歇过。

如果说以前清华文革书籍中,对于人物的记述一般多限于场景式的介绍,那么这本书中对于施暴人员的描写,则有许多特写的镜头。这是受害者脑中几十年挥之不去的恐怖记忆。书中写道:

老红卫兵时期:“(1966年)7月底8月初全体劳改队人员集中在东大操场。太阳很毒,晒得烫人。我们上午拔草已经很累。一个据说是化工系的小伙子,长得有点像日本人,下令我们跪在发烫的煤渣地上,训了半个多小时。”(P10)

八二四夜里,在科学馆二楼。“走廊南端传出一阵喧闹,原来是几个手执皮带木棍的人要党办主任何介人和宣传部第一副部长林泰两个人对打。我听到喊声:‘使劲,使劲!’我心里难过极了,这是我们的学生吗?怎么会这样!”(P13)

在生物馆,“黑帮分子排成一队,一个学生在前面训话:‘你们要吃饭吗,那就听好,你必须说:臭黑帮王八蛋兔崽子狗崽子×××感谢毛主席给饭吃。听见了没有?……。’这时我认出这个学生好像是化工系的。”(P15)

蒯大富时期:1968年春节,作者被绑架到化学馆里。“对我用重刑的一个叫冯家驷的打手,非常残暴。他一般打你后,听到痛苦喊叫声,会露出得意的狞笑!”(P52)“他们用那个东西直接打在我肋骨之下的腹部,我痛得连喊都喊不出了,肚、肠、肝、胃撕裂般疼痛。他们从轻到重打了十多下才放开我,我没躺下,像患佝偻病一样,卷曲着身体……。”(P53)

“我曾怀疑冯家驷是不是学生。我认为一个学生对老师下不了这样狠毒的手。后来了解到,他是一年级学生,而且他打我不是最狠的。打饶慰慈、文学宓更厉害。对饶慰慈,根本不能提到此人此事,她会全身颤抖,精神崩溃。”(P60)

以上只是特写镜头中的一小部分,书中还有其他一些打手和告密者的身影。当年这些清华学生,在革命思想的蛊惑下,丧心病狂,充满戾气,完全失去了正常意识,失去了基本的人性良知,这是他们一辈子也无法回避的耻辱!

当然,在那个恐怖的年代,也有许多普通百姓,出于同情与爱心,对作者和家人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展现出人性良善温暖的一面。对此作者多有介绍,感念在心:逃跑中救助的解放军战士、同学和朋友;帮着保管好小提琴的邻居;照顾父母、小女的街坊,以及他特别提到的南下避祸时居住了五个多月的李衍平家人,李妈妈。

如何分析文革时期的人性表现,这是一个很大的话题。作者没有细谈,我也不便展开。但是我注意到,他在书中有些地方,还是有意无意涉及到对人性的思考,虽然并不直接,也不具体。

文革期间,作者处于风口浪尖,是清华干部中被整得最凶的一位,惨遭刑讯拷打,致使家破人亡。那个年代,在威逼高压之下,受审者天天面对着检查、批判、检举与揭发,这种精神上的摧残与迫害,往往比肉体上的打击更为可怕,更加诛心;一旦精神垮掉,就失去了最后的防线,他们要你说什么,你就会说什么。据我所知,清华干部中不是每个人都能守住这道心理防线的。

作者是清华中层党务干部,一位受过多年传统教育的知识分子,在此类严酷考验面前,他是怎样想的,怎样把握基本原则,确定道德标准,恪守良知底线的?这是我十分关注的。阅读中我将有关内容进行梳理,发觉作者虽然没有直接,但也近乎间接地做出了答案。

书中有三次(确切地讲是四处)涉及到这个问题,但具体情况各有不同:

一、在“缅怀黄报青先生”一文中,作者介绍了黄报青先生对待审查的态度。黄先生是位德高望重、业务精深、才华横溢的老师,文革开始时任建筑系秘书,总支委员。“文革大动乱开始以后,戴高帽、游街、批斗干部老师是平常事。但是黄报青先生就不平常了。在批斗时,黄先生坚持蒋南翔是好领导干部,不是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喊‘打倒黄报青’可以,喊‘打倒蒋南翔’坚决不行。……。一次再次,他宁愿挨打至尿血,被赶到小河里,但绝不妥协。……。1966年9月在东大操场劳改时,刘小石(总支书记)叫我劝黄先生别顶了。我对他说:‘黄先生,您不要顶了,中央的意图我们也搞不清楚,硬顶没用,保护身体要紧。’他说:‘要打倒我可以,我现在拔草、劳改都可以,但是要我说打倒蒋南翔,打倒共产党,这不可以。’我说:‘你可以不说。’他说:‘不是我要说,是他们逼我的,我又不能说假话。’我又说:‘不是要你说假话,但你可以沉默。’他严肃地说:‘我是共产党员,有些话不能不说。’就这样,他被反复批斗、用刑,导致精神崩溃,两次送进安定医院。出院后他沉默不语。”(P160)

1967年底(有写次年1月的),蒯大富在大礼堂召开大会,批判作者在建筑系搞假四清,包庇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黄报青。大喇叭狂叫。黄报青在家里,听到喇叭广播,从五楼北窗跳下身亡。

粉碎四人帮后,刘达书记大力平反冤假错案。蒋南翔参加了黄报青先生的追悼会。他说:“黄报青是个好同志,值得我们学习。我知道他不肯喊‘打倒蒋南翔’,其实不必,我自己也喊过。小平同志也承认过自己是走资派嘛!”(P161)

二、一位专案组的李师傅曾找作者谈话,提到“工字厅学习班里有个你们都很熟悉的成员,在肉刑逼供下交代了一些问题。现在有人认为,一个共产党员在压力下,丧失原则,交代问题,应当开除党籍。你认为怎么样?”这个问题,作者有过考虑,也曾与他人交流过。作者认为:“不应该处分。这种事例在文革中很多,关键问题是有没有泄露党和国家的机密,有没有伤害其他同志。如果没有,那就没有错误,不应处分。如果有,那首先是审问方的问题。受审者是被动的,是不应被追究的。”(P128)

三、作者谈到了自己对检查交代的原则。第一次在化学馆被罚站80小时,又服用了药片,昏昏沉沉不知说了什么。第二天冯家驷提审,拿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说,林彪是极左思潮的总根子。”签字者罗征启。他看出字像是自己签的,事情记不得了,觉得有可能说明自己违背了“只讲自己,不讲别人,更不能揭发别人以减轻自己的压力”的原则,故而马上说,“这句话不是×××说的,是我说的。”并同意签字。但是,审问者没有依照承诺将原先的纸条交给他,引为终身的遗憾。(引自P55)

四、1976年初,因周总理逝世引发广大群众的不满情绪,迟谢认为清华有个反动的裴多菲俱乐部,文学宓和作者是其主要成员。作者与文学宓等商量,认定三条原则:“第一,勇敢乐观对待,绝不伤害自己,也不伤害同志;即便是素有嫌隙的人也不伤害;第二,大部分工军宣队都是好人,虽然有时受到左的影响。七二七当时的表现,是真情表露,我们永远感谢他们。我们不可伤害他们,以免有人利用他们的不慎重去挑拨是非,伤害他们。第三,尽量抓紧机会锻炼身体。”文学宓又加了一条:“注意教育好子女,小心不要讲错话。”(引自151)

分析上述四处情况,不论是作者对自己规定的原则,还是对在肉刑下交代了一些问题的干部的态度,以及在与黄报青先生交谈中提到的观点,可以看出他对即使在高压威逼下也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非常明确,十分坚定的,那就是要坚守住“不伤害他人”这一点。可以认为,“不伤害他人”是他的良知底线。这是一条非常清晰的道德红线,一条不能逾越的人性底线。文革十年,思想混乱,人性扭曲,无法无天,能够守住这条良知底线,做到不伤害他人的人,实在不多呀!

在“不伤害他人”的底线之上,我看到了黄报青先生高尚的良知境界。他的内心“有一种比爱与善心更为强大的判断,一种更为强大的力量,一种更为有力的动机。这就是理性、道义、良心”。(引自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面对拷打,他威武不屈,坚持观点,不说假话,维护做人的尊严。像黄先生这样有风骨的知识分子,难能可贵,令人敬重。

三、真相—宽容—和解

四人帮倒台。文革结束,中国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

1978年,刘达到清华主持工作,坚决平反冤假错案。“罗文李饶”案件也是在这时才得到了彻底平反和解决。作者在回顾建国以来历次运动后感慨表示:“可以说,我们这个民族凡经历过解放后至四人帮倒台期间历次政治运动劫难的人,每个人的心灵上都留下了难以愈合的创伤!”“在一波又一波的政治运动中,没有真正的胜利者,都是失败者;也没有得益者,都是受害者;国家没有进步和发展,人民的生活没有得到真正的改善!”(P102)我想可能正是这一基本想法,促成了他对孙耘事情的宽容与解决。

作者用较大篇幅介绍了孙耘事情的过程,并附有相关附件。客观地说,如果没有胡耀邦总书记的指示与干预,孙耘问题是很难解决的。作者详细介绍了自己对处理此事的看法,他在给黑龙江省招办负责人的信中表示:孙耘犯罪事实清楚,长期关押受审,已经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表示道歉,认错态度诚恳;他有过人的才能,希望给与一个机会。在给海拉尔公安局的信中,他代表被害人家属声明不再追究责任,希望释放孙耘。作者的处理方式为多数同事所赞许,但也有不同的意见,认为这是“以德报怨”、“东郭先生”云云。对此,作者运用《论语》中孔子的解释:要“以直报怨”,即以正直的态度去对待怨仇,这才是正确的做法。(P105)

书中还提到了另一个人:冯家驷,那位毫无人性,曾对文学宓、饶慰慈和作者残酷施暴的小个子。“他被分到河北省一个工厂里。因为文革中那段不光彩的历史,团四两派都不理睬他。后来他找了一个女工结婚。当那位女工知道他文革中的暴行时,竟然吓疯了。由于冯家驷知道她是因为自己的问题造成精神失常,只能一直守着她,法律也不允许离弃。”(P105)作者本欲对他追查到底,但闻此状况,心生怜悯,表示:“算了,到此为止吧。上苍已经有惩罚了!据说后来冯家驷改行了。他说:‘是的,我错了。我学了针灸,现在为人治病,已经治好了一些人。我要用救死扶伤来洗刷自己过去的罪行。’”(P106)

对于作者来说,上述两人无疑是文革中最为心寒的:一个是专案组组长,一个是最凶狠的打手,使他饱受折磨,终生难忘。如何对待这两个典型人物,作者道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我想,我们应该把‘和解’的旗子亮出来。这个仇,报还是不报?何时报?如何报?其实都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我们的最终目的应该是和解。两派要和解,清华清理了积累多年的冤假错案,也是为了达到全校的和解。全国也一样,应该和解。”(P106)

作者在分析了中国历史上怨仇相报的意识与文化,并对照了一些西方国家典型的和解例子后认为,我们必须从血腥的“有仇必报”、比较理性的“怨仇必报”,发展到“以直报怨”或“以德报怨”,“报”的目的是为了“和解”。

作者呼吁:“要化解清华各派之间的矛盾,只能走‘真相—宽恕—和解’这条路,这才能真正体现清华人的胸襟,才是对清华校训的最好诠释!”

“用真相换取宽恕,最后达到和解;希望这种宽恕、和解的文化,能成为我们中华民族的主流文化!”(P108)

走“真相—宽恕—和解”的道路,这是作者真诚的心愿,也是一种善意的期待。因为只有在真相公开的前提下,才能谈得到宽恕,进而有可能取得和解。五十年过去了,我们这些经历过文革梦魇的清华师生,孜孜以求,莫不期盼着能在阳光照耀下,真相告白,加害者道歉,受害者宽恕,彼此谅解,走向和解团结的新天地。但是,历史曲折晦明,事实差强人意,许多事件的真相不仅没有大白,反而一直被严严实实地掩盖着:我们至今不清楚八二四推倒二校门的真相;我们至今不知道“罗文李饶反革命集团”和“贾某某、邢某某及六学生专案”的真相;我们至今不了解七二七蒯大富悍然开枪杀害工宣队师傅的真相……。当事者金口不开,讳莫如深。至于清华舞台上曾经出现的“平庸之恶”,包括那些用暴力逼迫干部自辱互殴的学生:那些白天打人,晚上打麻将的三堡打手;那些私设刑堂,刑讯逼供的专案组人员;还有那些727向工人队伍刺长矛、扔手雷的暴徒……,这些人像没事人一样,至今扛着真相的包袱,没有忏悔致歉的表示,有的反而吹嘘当年所谓保护老教授的功绩。包袱不卸,真相不白,没有道歉,难言宽恕,更遑论和解。

中国传统文化中,鲜有“道歉”的规矩,更少能做到反思与自省。中国历来宗教底蕴薄弱,缺乏神明敬畏,也没有心灵向往,一般人很难做到自内的忏悔与救赎。有的人即使有悔悟表现,也往往是迫于外部的压力,而非内心主动的自觉与醒悟。

我很赞赏作者在处理孙耘一事中的宽容与大度。对于孙耘认错道歉的态度,我亦予以肯定,认为真不容易。但是,请恕我直言——我一直心有疑问:如果当年没有报考研究生这个背景,没有这一关乎改变其人生命运的巨大压力,孙耘将会怎么做?他是否仍会主动去向作者道歉吗?我看未必!同样的还有:如果不是由于妻子因知晓自己文革中的暴行而发疯,造成精神失常,此后只得一直守候的巨大压力,冯家驷会不会承认错误,改邪归正,用为人治病来洗刷自己过去的罪孽?同样未必!我认为,人性是软弱的,常常心怀侥幸,需要在强大的外界压力下,被大喝一声,痛击一掌,才会猛醒。压力往往是治病救人的一剂良方。只有在足够强大的压力下,人性才可能幡然醒悟,驱逐邪恶,恢复良善,回归一个正常的人。战后的德国就是个例子。但现实状况是:由于生活中缺乏一种迫使自己静思顿悟的外界压力,社会上更没有一个强大的反思文革的舆论氛围,那些文革中的“平庸之恶”们至今逍遥自在,心无悔意,好像过去发生的事情与自己没关系。几十年来,中国大地上文革的土壤没有被清理,文革的空气没有被清洁,文革的思维依然横行无阻,这就势必决定了作者当年提出的“真相—宽恕—和解”只能是一个空幻的愿景,一个遥远的彼岸。

前不久陈楚三给蒯大富写了一封公开信。信中说:你的一句道歉就能把当年造成的罪恶一笔勾销吗?清华文革史上最黑暗、最丑恶、最血腥的两个案件至今被掩盖着,对于“揭黑幕”这一要求,我是不会让步的。我很赞同陈楚三的态度。蒯大富不是个平常人,他是个政治玩手,把自己捆绑在政治集团的战车上,精于政治算计,没有人性良知。我在给楚三的短信中写道:戈培尔说过一句话:“有些秘密将被带进坟墓里。”

其实在真诚的心愿背后,作者还有一个深藏于内的想法,这是耄耋老人的真实思想。这一想法在书中出现了两处,一处在“缅怀黄报青先生”的末尾,他写道:“事过三十多年了,我常常想,发动这场大动乱的罪过且先不提,那些动手打黄报青先生,用刑逼供、迫害、侮辱报请先生,导致他精神崩溃,以致跳楼的人,到现在却看不见一个人站出来承认错误,反省一下自己的行为。现在(法律)不会追究责任了,但我相信,良心——如果你们还有一点良心的话——会谴责你们一辈子的。”(P161)另一处在回忆迟谢统治下的清华,作者这样写的:“苍天在上,这世界还是很公平的。我常常想,在这荒诞的文化大革命中,我们每个人都得到了大体公平的报应。有些人伤害了别人,也受到了伤害。有的人伤害过人,也道了歉。有的人到如今仍未认错。我相信,他们的良心永远会受到谴责,而且迟早会得到报应的。”(P125)由此可见,作者的内心深处根植着“良心为大”“因果报应”这一中华文化的传统信念,这是他思想的底线。凡在清华文革中欠下良心债的人——当然包括蒯大富——都应当在这两句话前扪心自问,接受良知的拷问。只有还请了良心债,归途才会有平安。

2018年1月5日(6月初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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