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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指控“运毒”的中国女孩

10月,两名被指控‌‌“运毒‌‌”的中国女孩,再次在马来西亚接受审判:一人无罪,一人死刑。

姜丽(化名)和赵虹(化名)都是在入境马来西亚时,被发现夹带有毒品。但她们坚称,自己并不知情,是遭遇了外籍人士的蒙骗。此前,北青记者也曾对这一系列案件进行过报道。

两人面临相同的指控,但在证据提交、辩护方式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下,两人在庭审的命运大相径庭。

五年间,姜丽经历了三次庭审,前两次都被判无罪,但随即被移民局带走,以证件过期为由,继续留在监狱里。直到今年10月22日,才在终审以无罪结案。同一时期,赵虹一审被判死刑,她决定聘请姜丽的辩护律师,继续提出上诉。

无罪之路

10月22日上午,姜丽的官司终于走到最后一步。当法官宣判无罪的法槌敲响后,她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案子在上午九点开庭,代理律师陈俊宏告诉北青记者记者,依照马来西亚的法律程序,此次上庭时间不会太久,一个半到两个小时就能结束。在此之前,姜丽已经经历过两次庭审,都被宣判无罪。

到了终审这一步,其实只是主控官针对之前的审讯过程中法官有没有犯错、或是审判有没有问题来进行上诉,并不会提出新的证据。提出控告的主控方马来西亚海关也没有派人,只是来了一个代理律师出席。

终审共有五名法官。姜华告诉记者,开庭后,主控方先发言,对方律师就读了一份文件,之后,姜丽和陈律师也进行发言,没有休庭,法官按了铃,召集所有人来听宣判结果:维持原判,姜丽被宣布无罪。

和之前北青记者报道的马来西亚‌‌“运毒女‌‌”故事类似,2013年,来自江苏的女孩姜丽认识了一名叫Dan的外籍男性。9月,她与Dan在广州见面,两人共同研究服装生意。

2013年11月,Dan要求姜丽带服装样品给自己在马来西亚的朋友,本来,两人是要一起去的,从深圳转香港去往吉隆坡。但在11日临行前,Dan接了一个电话,声称自己有紧急情况需要处理,让姜丽自己先去。在到达吉隆坡机场后,姜丽被发现行李中夹带毒品。

记者通过姜丽家人证实,Dan的社交账号,与记者此前报道中联系的外籍人士love为同一账号。

法院材料翻译显示,被捕后,姜丽向海关出示了Dan的照片,还展示了两人的短信往来,她解释,自己是被骗的。其实,姜丽在一审时就被判为无罪。但没等她走出法庭,等在旁听席的移民局工作人员就以签证过期为由将她带走。时间一般是14天,在这14天中,如果海关不提起上诉,那么当事人就会被以遣送方式送回国;如果海关提起上诉,那么当事人就会被移交至监狱,等着下一轮的开庭。陈俊宏告诉记者,一审无罪再被送回监狱重新走程序,再上诉的过程也不会太长久,一般是八九个月。

10月20日,姜丽的妹妹姜华(化名)从上海出发去马来西亚,参加最后的一次审判。开庭前,她去加影监狱探视姜丽。姜丽很紧张,尽管这一次判无罪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但两次被移民局带走,那种自由得而复失的情景令她担心不已。隔着玻璃,她跟妹妹说,‌‌“没想到你能来看我,我这次是判刑也好,不判刑也好,看到你,我心里头就没遗憾了。‌‌”

这话让姜华跟着难过。上一次她见姜丽,还是二审之后。‌‌“我自己也有了家庭,孩子还小,没能那么勤地去看她。‌‌”她解释道。那时,姜华还不知道马来西亚审判后的一系列程序,她安慰姜丽,让她耐心等两天,等程序走完就接她回家,但过了几天,她再去监狱申请探望姜丽时,申请没有被允许。‌‌“她知道我在外面,别人都能进,就我进不去,我就知道出问题了。‌‌”姜华回忆道。果然,律师告诉她,姜丽再一次被起诉。

‌‌“这次我就跟她说,我带不走你,我也不回家了,我不管用什么办法,一定都把你带回去‌‌”说这话的时候,姜华的脚一直在抖,隔着探视窗口围墙,姜丽看不到妹妹的紧张。

22号,姜丽的手铐一拿掉,姜华的眼泪瞬间就落下来。

同罪异命

在陈俊宏看来,姜丽的案件,已经算是少见的顺利了。之前,他还接过两个案件,一件由39B改为39A,即运毒改为持有毒品,当事人认罪,判处17年有期徒刑;还有一件当事人中途换了律师。一般来讲,很少有律师愿意接手中途转过来的案件。‌‌“尤其是输了的案件。‌‌”陈俊宏说,‌‌“一审的过程很重要,而别人的案子我们不熟悉,一审不熟悉,二审三审就会影响判断力。‌‌”

10月中旬,北青记者曾报道的另一名中国女孩赵虹,将案件转至陈俊宏的手下。实际上,赵虹在刚刚开始找律师的时候,就考虑过陈俊宏。当时,陈俊宏询问她是否接受从39B变成39A(2)的认罪处罚,赵虹坚持不认罪。这让他印象深刻。当时,赵虹选择冯吉详律师,后增加了一名律师拿兰星。

今年6月,赵虹的案件一审在沙亚南法庭开庭,相较于姜丽的案子,赵虹要曲折得多。原定于8月28日宣判,赵虹的父亲为此专门从北京赶去马来西亚,但出乎意料,那一次开庭,并没有宣判结果。那场开庭,几乎调动了赵虹所有的关系,来应对可能出现的希望——据在押的姑娘们私下流传,如果被宣判无罪,只要能走出法院而没有被拦下,那么就有极大可能可以回国,不用再被投入监狱等待上诉。

开庭那天,之前介绍她和外籍人士认识的‌‌“倩姐‌‌”也出庭作证,赵虹在马来西亚的朋友揣了两万马币现金,在旁听席上等候。同在旁听席上的,还有赵虹的父亲、以及三名移民局的工作人员。

但此次开庭持续了两天,却未在第二日当庭宣判。两名律师在此过程中还产生了分歧,据赵虹父亲称,拿兰星律师认为,‌‌“倩姐‌‌”没有必要再出庭作证,但冯吉详却认为,倩姐有必要出庭陈述。第二日,‌‌“倩姐‌‌”出庭之后,法院宣布择日再宣判。

宣判被推迟到9月28日。9月26日,赵虹的父亲再一次从工地赶到北京,搭乘凌晨的飞机飞往马来西亚。他特意穿上了一件正式的白衬衫,去迎接女儿的无罪。脸颊上贴了一块创可贴,那是在干活时,一条钢筋从脸上擦了过去,再偏一点,几乎就戳到眼睛。

令他分神的是赵虹的律师费。其中,聘请冯吉详的律师费尚未结清。在8月的开庭后,冯律师曾告知赵虹家属,须尽快付清律师费,否则将退出最后的结案陈词环节。赵虹的父亲犹豫了。‌‌“我跟他说,你先打官司,要是官司赢了,我哪怕打欠条,一定把钱给你。官司要是输了,我这不是人财两空吗?‌‌”

赵虹父母两人都做木工,一个月收入近万元,大部分用在操心赵虹的事情上,自从赵虹被捕后,亲戚逐渐疏远了他们一家,几次撂下工地的事情去马来西亚,还是工友们帮衬着。赵父恼火,他一会儿觉得律师收费不合理,一会儿觉得该由‌‌“倩姐‌‌”来承担一定的责任。临近开庭,无论是律师还是证人,他都不敢得罪。

他最终没能结清冯律师的律师费。尽管在28号庭审后,冯律师松了口——可以不全付清,先付一部分。但其中的成本还是令赵虹的父亲瞻前顾后,‌‌“不行就不打(官司)了。‌‌”在从北京出发前,他对记者说这话时,手一直在颤抖了。

他把希望寄托在拿兰星律师身上。在确定赵虹父亲不会支付未结清的律师费后,冯律师选择退出。‌‌“拿兰星说,就算冯律不到场也没事,他会到场做结案陈词。‌‌”赵虹父亲说。10月5日,赵虹一审判决为死刑。

提起上诉

一审宣判后,赵虹父女决定,辞掉拿兰星律师,转而聘请陈俊宏律师。‌‌“最后他(拿兰星)就说了几句。‌‌”赵虹父亲对此不满,他认为,拿兰星没尽全力。早在今年年初,赵虹父亲曾给拿兰星缴纳了1万美元,用于‌‌“疏通关系‌‌”。一审之后,他去找拿兰星询问,才得知,所谓1万美元,压根就没能送出去。‌‌“如果最后能判无罪,人家才会收钱,如果不能判无罪,人家就不会收钱。‌‌”赵虹父亲告诉记者。商谈中,赵虹的父亲跟拿兰星又达成协议,这一万美元将作为赵虹二审的律师费,案件仍由拿兰星代理。双方当场签下了协议,协议书上还特意用中文标明,现款付了恕不退回。但签完字第二天,赵父就后悔了。他决定换律师。

一直探望赵虹的当地朋友陈杰去跟拿兰星沟通。‌‌“签字的时候,我是见证,白底黑字的协议,我一点把握都没有。‌‌”他有点无语,‌‌“我就跟拿兰星说,你看他都要家破人亡了,你既然不给他做辩护了,钱全部拿走也不妥,多少退回一点给他。‌‌”拿兰星表示,只能退还2000美元。‌‌“我就跟拿兰星说,他们新请律师,律师费是1万(马币),你还给他1万五(折合美元约3500多)好不好?‌‌”拿兰星考虑了五分钟,同意了这个方案。

背负着同样的罪名,姜丽和赵虹在监牢内结识。两人最后一次见面时,姜丽觉得赵虹有些低落,‌‌“她觉得亏欠父母太多,也提过很累、不想再上诉一类的话。‌‌”随后,赵虹被换到了死刑犯专门的牢房里,姜丽则在上庭前,把所有的个人用品都分给了还在监狱里的中国姑娘们,她再也不想跨进加影监狱一步,法官的法槌敲响之后,她就随家人离开,什么也不想要了。

姜丽和赵虹同样被指控运毒,介绍她们前往马来西亚的,也是同一名外籍男子,但两人在庭审上的命运,却大相径庭。

对此,陈俊宏律师告诉记者,两人案件比较显著的差异在于,姜丽提供了翔实的信息和照片,来佐证自己是被人利用的,而在赵虹的案件中,缺乏此类证据。之前,曾有证据被前律师比做‌‌“双刃剑‌‌”,陈俊宏称,他从赵虹那里探得消息,前律师并未将这些证据提交给法庭。

陈俊宏表示,依照马来西亚法律,利益是归于被告的,基于此条件,如果一审赢了,后面上诉赢面会更大,现在赵虹这种情况,再上诉时,就只能从一审中寻找技术错漏,‌‌“可能法官在审讯过程中,有漏看某个要点;或是之前我们有案例,翻译员给被告做的翻译并没太尽责等。‌‌”

逃离大马

本来,按照流程,姜丽在解开手铐之后,应该由移民局的人带走,再去法官领取报告,经过一系列流程后被遣送出境。但前两次被移送回监狱的经历让她们不敢相信移民局,这一次,姜华选择直接带姐姐走。走出法庭后,在法院办理手续的空档,姜华拦住了移民局的工作人员,一千块,她领走了姐姐姜丽,直奔中国大使馆。

此前,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曾派人去加影监狱探视过服刑的中国籍人员,但对于姜丽这种情况,也未有太多经验。22日下午,大使馆与国内取得联系,先要跟姜丽所在的省份去核实她的身份,核实之后,给她出了一个临时护照,此时,已是24日周三的上午了。

但她们并不能直接订机票回国。姜华以为,找大使馆可以绕过马来西亚海关,实际上,该走得流程一步都不能少。周三下午,她们开始在马来西亚各个部门走流程。

先到移民局调取姜丽的个人资料盖章,再去请海关出示文件。海关盖章需要最高法院的正式释放文件,于是他们又折返法院去盖章签文件。由于姜丽证件过期,又去警察局办理证件丢失的证明,然后去安检部门核实盖章。

最后一个步骤是订机票。姐妹二人订了10月26日机票。为了避免办不完手续,专门定了晚上七点的飞机。‌‌“中间各种出问题,直到下午四点,我们还在移民局。‌‌”姜华回忆,而从移民局去往机场,还需要半个多小时。最后,她们几乎卡着点登机。

‌‌“所以其实塞钱也好,跑也好,基本是没可能的。‌‌”陈俊宏说。从姜丽一审时,他就提醒她,即使无罪也要被移民厅带走再次上诉,这个过程无可避免。‌‌“我就跟他们说,别浪费钱,终审肯定会放的。‌‌”至于那些声称给钱就可以疏通关系直接放人,‌‌“都是骗人的。‌‌”

走了很多冤枉路的赵虹,如今只能期盼陈俊宏能给她带来一个不一样的结局。陈俊宏表示,还是有希望。马来西亚的废除死刑讨论已久,‌‌“上诉的过程现在就可以走,废死最迟可能1月就通过了,就现在局势看来,废死势在必行。‌‌”

至少,赵虹或许可以避开死刑的结局,但无论如何,她的青春,都折损在加影监狱的高墙内,再也回不来了。

延伸阅读:

中国‌‌“运毒女‌‌”马来西亚受审被当地人称‌‌“毒驴‌‌”

在失去自由的日子里,赵虹学会了马来语,她等待着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在马来西亚,她这类人有另一个称呼——‌‌“毒驴‌‌”。

2018年3月26日,北青报道了多名中国女性,在帮外籍人士携带服装样品进入马来西亚时,被查出行李内藏有毒品而被捕入狱的消息。这其中,也包括正在等待判决的赵虹。

报道刊发后,经多方努力,记者记者终于进入马来西亚当地监狱,与赵虹进行了直接对话,并旁听了对她的庭审。同时,也与促成赵虹携带‌‌“样品‌‌”的介绍人倩姐进行了联系,以期进一步厘清中国‌‌“女毒贩‌‌”案件背后的种种疑点。

推迟的庭审

6月1日,9点15分,距离吉隆坡车程半小时的莎亚南法院,四川姑娘赵虹的运毒案即将开庭。

因为法院和监狱在押送嫌犯的通知上出现了失误,这比原定的开庭日期推迟了一天。也导致除去律师拿兰星之外,另一名辩护人冯吉详未能及时到庭,只能由副手赵子珊律师代为出庭。

摆在赵虹面前有两条选择:要么在一名主要律师缺席的情况下开庭,要么要求延迟开庭。

赵虹犹豫了。这或许是她离自由最近的时刻。2015年8月,赵虹经朋友‌‌“倩姐‌‌”介绍,认识了外籍男性网友love,并帮他带衣服样品来到马来西亚。飞机落地后,海关人员从她携带的行李中,搜出了三公斤多冰毒。自此,她被关押在吉隆坡附近的加影监狱,等待审判的到来。

马来西亚对于旁听庭审的要求并不严苛,6月1日当天,无需申请或登记,记者记者便进入了法庭旁听。在旁听席上,甚至有机会跟赵虹聊上几句。

这是赵虹第四次过堂,习惯了流程之后,对于开庭,她显得并不紧张。一看见记者进去,赵虹主动打了招呼。她从被铐着的手上摘下来一个红蓝塑料丝编的指环塞给记者,‌‌“这是给你的。‌‌”

‌‌“如果这次你被判无罪,回国后会去见倩姐吗?‌‌”记者记者问。

赵虹眼神闪烁,努力控制着情绪,停顿了一下才回答:‌‌“之前,倩姐有来马来西亚给我作证,但那次她没有来看我。我想她大概没想好要怎么面对我,所以我不想去逼她。等她想好怎么面对我时,她自然会见我的。‌‌”

倩姐

赵虹所说的倩姐,就是当时介绍她和外籍网友love认识的老乡梁小倩(化名)。5月24日,记者记者在上海见到了梁小倩,她补充了赵虹与love相识的前因后果。

赵虹与梁小倩相识于一场校友会活动,但并非经常联系的朋友,‌‌“认识两三年可能就见过几次,但每次见面都聊得比较多。‌‌”梁小倩说。

2015年,赵虹跟梁小倩联系,提出借钱付房租,但梁小倩没借给她,而是告诉她一个帮人捎货的兼职,并把她介绍给了网友love。一个多礼拜之后,赵虹就答应了love,帮他带衣服样品去马来西亚。

多年之前,梁小倩也曾帮love带过货,目的地同样是马来西亚。

第一次带货,梁小倩记得清楚,是那种能装一二十公斤的大箱子,里面装满了衣服、鞋子和包。love安排了一个广州女老板帮她办签证,love本人则在吉隆坡接机。

之后梁小倩又帮忙带了两次货,但接待人员都不是love。据她说,每次去都有安排好的酒店,除去负担机票食宿外,love还会再给她三四千元报酬。

当赵虹借钱时,梁小倩便想起了这份差事,当时她很久没给love跑过腿了,便把赵虹介绍了过去。

事实上,梁小倩也曾疑惑,那些衣服,一二十公斤也未必值几千块,为什么要‌‌“人肉‌‌”带过去?但对方说,就这么一点货,走物流要报税,还不如让人带过去便宜。

梁小倩回忆,赵虹从上海出发‌‌“带货‌‌”后,某个深夜,她都已经入睡了,突然接到赵虹电话,‌‌“支支吾吾的,就问带这个东西到底靠不靠谱。‌‌”她迷迷糊糊地问赵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赵虹也没说清楚,就挂了电话。

‌‌“如果我知道是毒品,一定不会去带的,对不对?难道我带了三次毒品都没被检查出来?我的命就这么好?‌‌”梁小倩反问道。

安检仪上的‌‌“黑影‌‌”

5月28日,利用探视的机会,记者在加影监狱见到了赵虹。

赵虹很瘦,但精神尚好,言语逻辑分明。对于深夜给梁小倩打电话这个细节,她自称已不记得了,‌‌“她说打过电话,那就是打过吧。‌‌”

探视过程中,赵虹还向记者记者进一步回忆了这一趟最终让她身陷囹圄的‌‌“带货‌‌”之旅。

那趟改变她人生的旅行其实并不顺利,从上海去广州时,飞机延误了很久,一度令她想推辞掉这份差事,直到晚上她才到达广州。

‌‌“后来想,来都来了,就做完得了。‌‌”第二天,她跟在广州接洽的外籍人士一起来到商店。在第一家店铺买了一个全新的行李箱,然后又走了三家店铺,分别拿了用黑色塑料袋装起来的货物。

所谓货物,就是山寨YSL牌女包,以及鞋子和女士内衣。赵虹回忆,每到一家店铺,外籍人士好像都和店主认识,没什么寒暄,直接拿货,她在一旁目睹了买货的全过程,并看着对方打包。对方还告诉她,这些是样品,如果丢了,后面大批量订单就会受影响,所以必须找人直接带到马来西亚去。

这听上去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赵虹拎着这个箱子,从广州出发,经停香港,抵达吉隆坡。下飞机后,她去了趟洗手间,出来还没来得及去传送带取行李,就被海关工作人员拦下了。

‌‌“他们问我,这是不是我的箱子,我说是。他们就把箱子从安检过了一遍,我在屏幕上看到了有黑色的东西,他们问我,这是什么?我说我不知道,我还反问他们,这是什么?‌‌”赵虹描述道。

海关人员把她带到办公室开箱检查,翻了半天也没翻出什么东西,又重新装箱过安检机,黑色阴影再次出现在屏幕上。

临近天亮时,专业缉毒人员来了,一番搜查之后,他们将目光锁定在那些山寨YSL包上。用刀片沿着缝合线割开,黑色塑料袋掉出来,包裹着被压得平平整整的晶状颗粒物。

赵虹联系梁小倩未果后,拜托朋友先找了一个当地律师查理,查理告诉她,两百万马币,可以让她免于牢狱。

‌‌“我一听就绝望了,我们家不可能拿得出那么多钱来。‌‌”赵虹说。查理催了几次,见她没有拿钱的意思,便宣称不再负责这件事。

她一开始还瞒着父母,直到2015年9月,得知实情的父亲和叔叔才赶来马来西亚,在中国大使馆的推荐下,找到了当地华人律师冯吉详来代理案件,后来又增加了一名律师拿兰星。

冯吉详的助手赵子珊律师告诉记者记者,在接手赵虹的案子后,他们就反复劝说梁小倩,希望她能来马来西亚为赵虹作证。后来,梁小倩通过律师转告赵虹的父亲,要赵虹父亲出五千块旅费,她才肯去。

‌‌“她通过律师跟我说要五千,我们家很穷,希望能一方负担一半。但她不同意,还说再逼她,她就去国外。‌‌”赵虹父亲说,最后,他还是给梁小倩账户里打了五千块。

‌‌“在不了解马来西亚法律之前,我肯定有一点担忧,换谁都会有一点担忧。‌‌”梁小倩如此解释,她强调自己问心无愧,后来,她去马来西亚作证,差旅费有结余,她又退还给赵虹父亲600块。

梁小倩还称,事发后,她还联系过love,劝说他为赵虹作证,但没能成功。那是她最后一次跟love联系,看love无意施救,便删除掉了他的好友。

记者首篇报道发出后,记者发现,love的QQ昵称改为了‌‌“Desmond‌‌”,但留言板上网友对他的指控还一直存在。

‌‌“毒驴‌‌”

曾有个重要的提示在赵虹的身边闪现,但她忽略了。

在知情人向记者出示的一份证据中显示,love曾让赵虹跟一名卖电话卡的人士联系,对方隐晦地点出了‌‌“他可能是个毒贩‌‌”,赵虹犹豫了,她给梁小倩发信息,询问这个跑腿的活儿到底靠不靠谱。

梁小倩告诉她,自己也带过三次。这给她吃了一剂定心丸。

‌‌“她太聪明了,很难相信这么聪明的女孩会被人骗。‌‌”数名与该案有接触的人对记者说。赵虹去过美国,也在外企工作过,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不少人觉得,‌‌“想骗过她很难。‌‌”

‌‌“我本来有点犹豫,但梁小倩说没问题,我肯定就相信她了,没想那么多。‌‌”开庭前,赵虹解释道。

赵虹承认,那时她的经济并不宽裕,她刚辞职创业,和朋友创办了一个礼仪培训的项目,负责培训‌‌“形象管理‌‌”的个人服务。计划书写好了,还没开始盈利,就到了该交房租的时候。

但她不想再跟父母要钱。‌‌“那时候我就想,挣几千块钱付一下月房租,然后就可以安心创业了。‌‌”

一直以来,她都是父母的骄傲。大学毕业后,赵虹在上海一家外企工作,主要负责北京、天津和河北的业务。父亲还记得,有一段时间,他和赵母在天津打工,赵虹正在北京出差,还专门来了一趟天津,就为了跟父母呆上两三个小时。

‌‌“我如果出去,先要跟爸爸妈妈说,对不起他们。‌‌”开庭前,赵虹跟记者说。她性格开朗,但一提到父母,神情就黯淡了下去。‌‌“本来以为我毕业了就能挣钱了,没想到还是给他们添负担。‌‌”

诱使他人‌‌“带毒‌‌”的犯罪形式在马来西亚并不少见,在吉隆坡街头,跟出租车司机随意聊天,提到‌‌“毒品‌‌”这个词,司机就会提醒你,不要帮别人拿行李。拿兰星律师代理过六七件同类型案件,另一位律师冯吉详,赵虹是他代理的此类案件的第五位中国女性。

拿兰星告诉记者,这样的人被称作‌‌“毒驴‌‌”。一般来讲,毒贩寻找‌‌“毒驴‌‌”,都会从女性下手,但印度裔‌‌“毒驴‌‌”则多为男性。

冯吉详则称,2014年中国四川籍姑娘彭某因同类型犯罪被起诉。此前,虽然此类型犯罪在其他国籍人中屡有发生,但在中国人群体中还是第一起。

冯吉详代理了这个案子。‌‌“那个姑娘有人证。‌‌”冯吉详介绍道,‌‌“由于这是第一起中国籍犯罪,法官相信了彭某,她被无罪释放。但此类案件接二连三出现,就再没有轻松被判无罪的情况了。‌‌”

作为辩护律师,除了第一起无罪释放和最近的赵虹案件,冯吉详经手的其他几件案件都从马来西亚法律中的39B改为了39A(2),即运毒改为持有毒品,刑罚也由死刑改为有期徒刑并接受鞭刑。

‌‌“如果罪犯是女性,可以免除鞭刑。‌‌”赵子珊说。

但这个方案在赵虹这里未能实现。检控官不同意,赵虹也不愿接受这个选择,而是要求做无罪辩护。‌‌“如果我承认了,这就是我人生的污点。‌‌”她说。

出于这点考虑,冯吉详劝赵虹不要着急。马来西亚大选之后,废除死刑的呼声越来越高,如果赵虹的案子在废除死刑之后再进行审理,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即使一审被判无罪,想要回家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加影监狱里,另一名中国姑娘两次被判无罪,但刚走下法庭,就被移民局以签证过期为由继续扣留,紧接着,检控官再次提出了对毒品案的起诉。

异国铁窗

开庭前六天,冯吉详的律所接到加影监狱发来的一份对赵虹的投诉书。投诉书称,赵虹在监狱里违反管理规定,监狱方希望律师能够劝说她服从管理。

‌‌“这对她量刑非常不利。‌‌”冯吉详有点生气。他执业28年,这样的事还是头一遭。

6月1号开庭前,赵虹向赵子珊律师说明了投诉书的缘由。

在加影监狱,被起诉至高级法院的外国人被集中关押在一层。八人合用9平米左右的房间,没有床,狱友们都铺一层塑料泡沫板,睡在地上。

‌‌“平时早上起来,看守人员会要求本国罪犯把塑料泡沫板拿出去,外国人以前是不用的,但现在要求我们也拿出去。‌‌”赵虹解释道。

和国内监狱不同,在加影监狱并非所有的在押犯人会被要求外出做工,赵虹和她的狱友整天呆在九平米的房间里,或坐或卧,生活只剩看书、聊天或无所事事。

‌‌“长期在地上躺着,有塑料泡沫板对风湿会好一点。‌‌”赵虹称,此事并非她一人抗议,很多狱友都向各自的大使馆探望人员抱怨了撤走塑料泡沫的事情,大家的律师都收到投诉信。

6月1日庭审那天,赵虹抬头央求赵子珊,稍等一会儿,‌‌“我难得出来,再在这里待一会儿。‌‌”

赵虹告诉记者,在监狱里,她们每个月只有一次去小花园放风的机会,但这要取决于看守人员的心情,有时候三四个月也出去不了一次。

在换到高庭牢房之前,条件更加恶劣。赵虹曾经的狱友秦雪(化名)告诉记者,2月份,她曾因吸食摇头丸被捕,后因签证过期,被判刑三周,短暂和赵虹关在同一间牢房里。‌‌“三十来个人睡在地上,蚂蚁、蟑螂从身上爬过,白天就坐着,什么事都不做。‌‌”

进去第一天,秦雪什么都吃不下。秦雪不懂马来语,时常被欺负。拖鞋被人穿走,她就得挨管教人员的骂。‌‌“那些人看你不会讲马来话,还会抢你的吃的。‌‌”

那时赵虹刚经历一次过堂,被暂时收监在大牢房里。牢房睡觉分两边,‌‌“一边二十来人,一边七八个人。‌‌”赵虹在七八个人那一边。她看了一眼刚进去的秦雪,招呼她睡在稍微宽裕的一边。

在监狱里,上佛教课是赵虹为数不多的寄托。她信了佛,开始吃斋,把饭菜里的肉都让给了秦雪。

‌‌“她算很坚强的了,要是我呆那么久,肯定坚持不下来。‌‌”秦雪说。在监狱里,赵虹努力对抗着无所事事的消磨,她学习、拜佛,也跟人聊天,还唱歌。

三周后,秦雪从监狱里出来,跟赵虹的父亲取得了联系:‌‌“她在这边的事情我负责了。‌‌”

根据规定,秦雪出狱半年之内不能再回到监狱,她就找人每周去探监赵虹。书是唯一可以从监狱外递进去的东西,赵虹经常让她送小说进去。秦雪提过几次想要给赵虹买贵一点的‌‌“监狱套餐‌‌”,赵虹拒绝了。

等待庭上发言

根据马来西亚的审判程序,先是由控方举证,之后是辩方律师进行质询和反驳。当所有的控方证人过完堂,法官会凭现有证据对案件作出裁决:如果证据成立,必须让嫌疑人出庭进行解释。

6月1日,到场的拿兰星和赵子珊商量后决定,先让控方过完最后两个证人,具体律师质询则延期到7月。

上午十点,控方最后两名证人坐在了证人席上,旁边还放着赵虹入关时的箱子。被发现藏有毒品的,则是十五个长约30厘米、宽约20厘米的手包,商标都还没有摘掉——对于赵虹来讲,这是个微弱的优势。冯吉详和拿兰星均指出,对于她的辩护策略,只能从当事人不知情这点下手。

控方的其中一位证人是机场执法办公室的官员,他在回答法官提问时表示,是在早上5、6点钟从赵虹的行李里搜到了毒品,当时在场的还有五名属下。

在法官要求下,这名证人当场指认了赵虹所携带的山寨YSL手包。他表示,在每一个包的夹层中,都搜出了晶状毒品。

最后,检控官向法院呈上赵虹来马来西亚时乘坐的机票、控方与赵虹在国内经过的机场以及航空公司的书信往来。并提交了新的证据——赵虹与love、梁小倩的聊天记录。

庭审结束后,赵虹顺从地让警官给自己戴上手铐。她有一点担忧,控方称,打开她和love的聊天记录,只剩下一声打招呼似的‌‌“Hi‌‌”。

但赵虹暂时还没有得到辩解的机会。在失去自由的日子里,她已经学会了马来语,但也许要等到之后的庭审中,她才能有机会为自己的命运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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