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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的被失踪与被免囚

中国影星范冰冰在被失踪123日后,终在微博现身,发出致歉信。而当局宣布向她追缴税款、罚款近9亿元,又主动为她未被判囚辩解。由此观之,当事人与当局都希望案件尽快落幕,但如愿与否都掩盖不了案件牵涉官场的贪腐问题,掩盖不了中国的人权问题,掩盖不了权贵家族与国企更严重的逃税问题。官媒宣称范冰冰被罚有利于维护税法权威、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无非是自欺欺人。

范冰冰对上一次更新微博是在6月2日。这一天也被网民、传媒视为她被失踪日,至昨日已相隔123日。官方新华社几乎包办了范冰冰被重罚的消息发布、专家解读、评论,但始终未能释除网民的质疑:为什么范冰冰可以免于牢狱之灾,而刘晓庆因偷逃税要坐牢,范冰冰的经纪人和涉事的税务人员要被追究刑责?

首先,范冰冰案虽由资深传媒人崔永元踢爆,但无论范冰冰被失踪与被免囚,都隐隐约约地指向中共高层的权斗,因为中国影视圈的后台多为红二代、军二代,还能同时操控传媒。在范冰冰被失踪期间,官媒只有《证券日报》在9月6日罕有地报道:“范冰冰现已被控制及接受调查,而范冰冰除了逃税漏税外,还涉嫌参与银行违规放贷及腐败案件,最大可能是面临法律制裁。”消息上网数小时就被删除,但报社并未承认失实或作说明。

这是官媒唯一一次指范冰冰涉嫌干犯三宗罪,但结果全部免刑。对于范冰冰涉嫌违规放贷及腐败,当局是未想深究,还是查无实据?外界不得而知,但以《刑法》第201条规定,指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处罚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显然难于服众。如果说,刘晓庆案因《刑法》修订难以比较,那么,离职空姐李晓航代购韩国化妆品,一审被控逃税113万元、判囚11年,二审被裁定逃税8万元、改判囚3年,又如何解释?李晓航案因是淘宝网店主海外代购第一案而备受关注,淘宝网创始人马云也多次表示想去法院旁听审判,但未能如愿成行。

其次,范冰冰从被失踪到被免囚反映的是中国法治的儿戏。范冰冰被失踪日子没有长过维权律师、香港铜锣湾书店案,但一个当红影星,突然人间蒸发百日,舆论关注的不只是范冰冰个人的安危,更是这个制度下的人身安全。美国CNN上月报道说,一位中国最著名的女演员就这样彻底消失了,听起来或许很荒唐,或者可怕,但这就是中国的现实。《纽约时报》也刊文称,范冰冰的失踪已在业内引发恐惧,她的失踪似乎与政府调查影视行业逃税有关,但她没被指控任何罪名,也没有官员证实她是否正在接受调查。

热衷于为范冰冰被开出天价罚款又免于追究刑责寻找法律依据的中国官媒,始终未敢置喙范冰冰被失踪逾百日的法律依据。而外国记者在中国外交部记者会上问及范冰冰被失踪问题时,发言人耿爽答曰:“你认为这是一个外交问题吗?”人权问题,在中共眼中是内政、不容说三道四,但在国际社会是核心价值问题,岂能不闻不问?

只打明星私企  不对权贵家族

其三,北京电影学院前教授、哈佛大学访问学者郝建曾就范冰冰案指出,总体来说,中国演艺界的导演和演员都得向权力俯首称臣。虽然很多导演和演员认识权高位重的人,自己也很有钱,但某种意义上他们连中产阶级都不如,因为他们的财产毫无保障,他们的政治权力会随时被剥夺,因此,他反对把演员和导演拉出来当替罪羔羊。

新华社昨日题为〈范冰冰案教育警示文艺影视从业者遵纪守法〉的报道称,税务部门依法对范冰冰作出的处罚,“有利于维护我国税法的权威性、严肃性,有利于促进影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然而,范冰冰案真的能杀鸡儆猴吗?有舆论甚至认为,当局只想杀鸡取卵,收割影视明星、私营企业的利益,以填补地方财政、社会保障的缺口。对于以大型国企为白手套、坐享垄断行业利益、逃偷税更为严重的中共权贵家族而言,范冰冰案只是一段娱乐八卦,或者利益交换,何来震慑?当局只能要私企、明星共克时艰,对权贵家族又能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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