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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我不认为爱因斯坦是种族主义者

爱因斯坦夫妇资料图片。1921年,也就是爱因斯坦启程前往远东的时候。(维基百科)

近来,因新出版的《爱因斯坦旅游日记》,其中有若干对外国人、特别是中国人的“歧视性”言论,引发很大争议。这本书的编译者罗森克兰兹说,日记中的言论显然与爱因斯坦所公开展示出来的人道主义形象相差甚远,“这种反差令人感到震惊”。至于为什么要将这些“令人不悦”的言论公之于众,罗森克兰兹说,希望日记能鼓励人们反思自己的观点,“我们不仅要对爱因斯坦做出评判,还要诚实看待自己是否存有偏见”。

我不赞成以爱因斯坦的日记为依据对爱因斯坦做出评判。理由很简单,日记是私人写作。我们不应该把一个人私下的言论当作评判的依据。

1955年,毛泽东发动批胡风运动,把胡风和他的朋友十几年间的私人信件公布在人民日报上,当作“胡风反革命”集团的第一批材料。几十年来,在大大小小的思想教育运动和政治运动中,被检举、被揭发、被批判,以至被定罪的绝大部份言论,就是人们在私下的讲话、信件、笔记和日记。把人们的私下言论定罪固然是极端错误的,但如果不定罪而把人们的私下言论予以公布并进行批判谴责难道就是正确的吗?一旦人们的私下讲话、信件、笔记和日记被允许作为公开批评的根据,人的自由就受到侵犯,而一切正常的人际关系也荡然无存了。

昆德拉写到:

【“古老的革命的乌托邦,法西斯的或共产主义的:没有秘密的生活,其中公共生活与私生活混为一体。普洛东珍爱的超现实主义梦想:没有窗帘的房子,人们在众人眼皮底下生活。啊!透明的美!这一梦想唯一成功的实现:一个完全由员警控制的社会。”

“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我讲到了这些:普罗扎卡,布拉格之春的重要人物,在一九六八年俄国入侵之后,变成一个受高度监视的人。他那时经常和另一个知名反对派雪尼教授往来,喜欢和他喝酒聊天。他们所有的谈话都被秘密录音,我怀疑两个朋友知道此事但毫不在乎。可是有一天,在一九七零年或是一九七一年,员警想破坏普罗扎卡的名声,把这些谈话用联播形式在电台上披露。从员警方面这是一个大胆的前所未有的举动,而且事实令人吃惊;它差一点儿成功;一下子,普罗扎卡已经名声败坏:因为,在知己之间,人们什么都说,说朋友坏话,说粗话,不正经,开低级玩笑,重复,用极端的东西震惊对方来开心,表露公开场合不能承认的异端思想,等等(普希金在《友谊》一诗里写道:何谓友谊?酒后轻易的烈焰,/说人坏话的自由会谈,/懒散和虚荣心的交换,/或者就是遮羞的情面。”——引者)。当然,我们都有像普罗扎卡一样的行为,和知己在一起时,我们诋毁我们的朋友,说粗话;在私下与在公共场合不同是每一个人的最明显不过的经验,正是在这一经验上建立着个人的生活;奇怪的是,这种显而易见却仍然好象不被意识、不被承认,不断地被玻璃房子的抒情梦遮住,它很少作为一种应该被捍卫的价值而被理解。所以人们只是逐渐地(因而以更大的愤怒)意识到真正令人发指的并不是普罗扎卡放肆的话,而是对他的生活的强奸;他们意识到(仿佛是受到震撼)私生活与公共生活是本质上不同的两个世界,尊重这一不同是人作为自由人生活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分离这两个世界的帷幕不可触摸,摘除帷幕的人是罪犯。由于摘帷幕者服务于一个被憎恨的制度,这些人便一致被视为尤其令人鄙视的罪犯。“”

切莫以为,昆德拉谴责的只是为共产制度服务的摘帷幕者;他对自由社会中出现的类似行为同样表示反对。昆德拉告诉我们:

【“从这个布满麦克风的捷克斯洛伐克到了法国,我在一本杂志的头版看到了布雷尔(著名歌手)的一幅大照片,那时他的癌症已经恶化,在治病的医院门口他受到摄影记者的追逐,他用手遮住自己的脸。突然间,我感觉碰到了同样的恶,使我逃离自己国家的正是这个恶,普罗扎卡的谈话用广播发表与一个即将死去的歌手遮掩自己的面孔,这在我看来属于同一世界;我想,透露他人的隐私,一旦成为习惯和规则,便使我们进入了一个时代,它的最大的赌注:个人或脱生或消失。”】

苏俄异议人士、逻辑学家、社会学家兼小说家亚力山大·季诺维耶夫(Alexander Zinoviev)感慨说,我越来越相信,许多批评家对人情世故大加谴责,说人情世故是虚伪,这种指责其实是不对的。一个人在公开场合与私下场合的表现不同,这通常被视为虚伪,“但它并不只是虚伪,或者说,它常常不是虚伪。它也可能是良好教养的表现,那是一个人防止被侵犯的自卫性社会手段之一。它是一种自我控制的能力,离开了它,任何正常的人际关系都不可能存在。”

中国有句老话:“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贫家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少完人。”这话很有道理。有些事,我们应该论心不论迹;有些事,我们应该论迹不论心。对他人的尊重,处事公道,就应该论迹不论心。

西方神话里的正义女神(也叫司法女神)为什么蒙上双眼?就是让司法者无视当事人的面貌和身份,不论其地位高低贵贱,也不论其与自己亲疏远近,无差别地一视同仁。这就是说,如果能看到、能知道当事人的面貌身份、地位高低以及和我们的亲疏关系,即便是神都难免会有私情有偏心,很难一视同仁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司法者不可能被蒙上双眼,但那并不意味着不可能有公正。我们称赞包公办案公正,不徇私情。那未必是包公没有私情。一个人要是心里边一点私情都没有,那恐怕不是圣人而是怪人。我们称赞包公,就是称赞他在办案时不以私害公,出以公心。一个公道的人,不是心里无私情,而是在处理问题时能把私情放下,秉公而断。

回到爱因斯坦的问题上来。

日记是最私人性的写作,比私下谈话和私人信件更私人性。当然,日记也有很多种,有的日记是流水账,是大事记。有的日记是忏悔录,一日三省吾身。写这种日记的人,有的本来就是准备给别人看的。爱因斯坦的日记显然不属此类。爱因斯坦写日记是记录下他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纯粹是给自己写的。把这种日记里的话拿出来当作评判他的根据是最不应当的。

人到外国旅游,免不了会对那里的人情世态有某种概括性的描述,这种描述,倘若上纲上线起来,大多都可以扣上种族歧视的帽子,不是正向的种族歧视就是逆向的种族歧视,可见我们不能轻下断语,要注意到程度上和性质上的差别。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中国人并不认为《爱因斯坦旅游日记》中的那些话就是对中国人的种族歧视。

关键在于,爱因斯坦的那些话只是写在他的私人日记上的;而他在公开言论中说中国人“是一个勤劳的,在奴役下呻吟的,但却是顽强的民族”。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军队侵占中国东北三省,爱因斯坦一再向全世界各国呼吁,对日本采取严厉的经济制裁;1932年,陈独秀在上海被捕,1937年,为声援被国民党政府拘捕的7位主张抗日的知识份子“七君子”,爱因斯坦都曾联合罗素、杜威等英美知识文化界知名人士表示声援。另外,爱因斯坦还直言不讳地批评过白人的种族主义,发表过反种族主义演说,参加过美国全国有色人种促进会(NAACP),等等。如此说来,爱因斯坦当然是一位人道主义者,当然不是种族主义者。

谈到种族偏见,种族偏见是最常见的一种偏见。如果我们对人类社会持一种清醒的、现实的态度,正视人性的种种弱点,我们就不能不承认,要让世人彻底消除种族偏见几乎是不可能的——想想你自己和你的朋友有几个能做到。一个人,只要他在公开的言论和行为中做到了尊重他人,承认他人的平等权利,那就够了。如果他还能对种族歧视的现象公开反对,为种族平等大声疾呼,那就更好了。至于他在私下里是怎么想的,例如在私人日记里写过些什么,那其实和我们的生活没有关系。要我们大家都从内心深处消除种族偏见,“狠斗私字一闪念”,虽说有益,但并无必要,况且也不可能。不要说这是伪善。正如尼采所说:“一个人,若总是一个样的伪善,到头来就不算伪善了。”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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