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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两度拒前港官何志平保释 政治检控指责反成拒保原因

香港前民政局长何志平夫妇

涉嫌以贿赂手法为中非公司和官员牵线而在美国被捕的香港民政事务局前局长何志平,再次被纽约法院拒绝保释。控方资料显示,何在关押期间仍有跟中资能源公司通电邮,有人称指控有政治动机,料有人协助何逃离美国;法官亦忧虑何有弃保潜逃风险,而政治动机的指责亦会令何逃返香港后仍能享有名誉,最终第二度拒绝其保释。案件排期11月开审,预计审讯须时三至四星期。

已还柙近三个月的何志平,于美国时间5日再次在纽约曼哈顿联邦法院提堂,控方在庭上反对其保释申请,指何志平关押期间,仍然定期以电邮与其代表的中资能源公司通讯,并有讨论案件,当中,包括上述公司的匿名消息人士等海外人士均指出,今次检控有政治动机,相信会有人协助何逃离美国,而政治检控更可成为豁免引渡的根据,反对何的保释。

已自动将保释金大幅增加九倍至1000万美元的何志平,其辩方律师强调,何情愿受审,甚至因而被定罪,亦不想因潜逃而蒙羞。

法官亦关注指案件是政治检控的说法,而这会令何志平逃回香港后亦不一定会名誉扫地,预料何志平可能寻找避风港匿藏;况且,控方的证据“极度强烈”,相信没有什么保释条件可确保何志平日后会如期出庭受审。

作为控方的美国司法部,上周向法庭提交反对让何志平保释的文件,指何拥有700万至800万美元资产,每年有超过40万美元的收入,并与中国有深厚联系,而执法人员在何被捕后搜获更多文件,令案件有压倒性的证据,相信被告有极高的潜逃风险;加上美国与中国、乍得及乌干达等国家未有引渡协议,何一旦潜逃,难以将他解返美国受审,即使香港与美国有引渡协议,引渡过程亦十分繁复,且香港有拒绝引渡前科,加上何的特殊情况,若他潜逃至香港,引渡申请将更困难。

何志平2007年中卸任民政事务局长一职后,主力从事他形容的国民外交工作,去年11月中在美国被捕,何申请保释被拒后,控方正式提控,指他涉嫌于2014至16年间代表一间中资能源企业合共以290万美元分别贿赂乍得总统代比、塞内加尔前外长加迪奥及乌干达外长库泰萨,以换取有关能源企业生意上的优待,一旦罪成,可能被判刑超过十年。他上月初提堂时,否认所有贪污及洗黑钱控罪,当时法院未及处理其保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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